《
惠州!。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规定
】惠州市?人民政?府令
第》55:号
惠—州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规定:。。。业经2?009年1月—14日十届76【。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9年:3月1日起施行【
市 《长,李汝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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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OO《九年二?月十九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市,建设工程《勘察和设计管—理规范施工图设【计文件(含勘察【文件:以,下简称施工图)审查!活动:保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以下】简称审查)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资!源节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广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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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和审?查活动均须》遵守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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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和》审查活?。动的:监督管?理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县—、区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和审查?活动的监督管理 !
市、县!(区)交通、水利】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有关专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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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和审】查活动应当》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审查再施工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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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条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必须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推行技术创新鼓励!采用先进的技术【、工艺、设备和新型!材料保护环境节约能!源提高建设工程的】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
第【六条: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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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应当推行责任保险制!。度 : ,
第七条【 对勘察《设计活动中的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市!、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投》诉、检举、控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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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区)建设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投诉后应!当及时处理》
《第二章 资质资格】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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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申领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活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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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超《。越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或者《以其他?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的《名义:承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任务禁《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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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国家对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执业:资格注册管理制【度,。未经注册《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人员不得以注册!执,业人员的名义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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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跨地区承接勘察、】设计:业务的?。应当告知项目所在地!的地级以上市建设】、交通?、水利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不得设置【前置性?审批条件或者实【施其他形《式的限制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
第十一条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注册执业—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只能受《聘,于一个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未受】聘,于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的不—。得从:事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活动 —。
第十二条 !审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申请认定并】按照认?定的:业务范围承揽施工】图审查业《务 ?
第三章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发包【与承包?
第十三条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发包!与承包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属于竞选发!包范围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招标投标《。的竞选方式发包
】
第十!四条 建设》单位应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依法发包【。给具:有相应勘察、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禁止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发包给个人和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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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承包方应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资质证书核】定的等?。级和范?围承包?勘察、设计业务禁止!个人和无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的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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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可以将!整个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业务发包给一个勘!察、设计《单,。位;大型或》者,复,杂的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亦可以】在保证建《。设工程完整性和统一!性,的前提?下按照技术要求分】别发包给《几个具备相应资质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
】
禁止【将一个单项》工程的勘察、—设计项?目肢:解发包给几个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
】。
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发,包给几个勘察、设】计单位时必须选定】其中一个单位作【为主体勘察、设计】单,。位负责对《。整个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总体指导《协调 ?
主体!勘察:、设计单《位承包部《分勘察、设计—业务:的单位分别对建【设单位?负责主体勘察、设】计单位与承包部【分勘察、设计业务】单位之间的责任【应当在合同中明确】。
第十】七条 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承包《整,。个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的总【承包方可以将—承包勘察、设—。计业务中非主—体部分的某一专业】再分包给《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并对》分包方所《承担的?业务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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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承包方不得擅!自将主体部分业务发!。包,给,。。其,他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承包部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的分包方不得】将承:包的业务再次分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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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总承《包方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方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方】负责总承包》。方和分包方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
第十八条— ,禁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转包给他人
!
第十九条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的!发包与承包双方【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使用或参照》使用国家推》荐,的合:同示范文《本,签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双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将合同文本报—项目:计划批准机》关的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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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和审查收费应—当,执行:国家和广东省—确定的勘察、设计】。和审查收费》的相关规定具—体费:用,由发包方和承包方】。在合同中约》。定
【第二十一《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建设工程》。项目应当《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竞!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的承包》方由中标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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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市,级以上的公》共建设工《程项目包括学校【、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科学馆、体育【场馆、医《院、公园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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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城市》主干道?两,旁沿街的建筑—、城市重要位置【的建筑和标》。。志性建筑、纪念性建!筑、城市广》场等建?设工程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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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沿东江】。、西枝江、西湖景区!等对景观、城市【天际线有影响—的,建设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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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城市《雕塑、城市重要位置!建筑:小品等建设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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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原?国家计委令第3号】)确:定的应?当,。。。。公开招标的》其他工程项》目
第】二十二条 供电【、,通讯:、交通?、能源、水利等【各,专业工程的勘察、】设,计业务竞《选发包的招标投标】范,。围由各专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省的规《定确定 》
第四章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编制?与审:查
第二十三【条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要求!编,制勘察文件和设计】文件达到规定的内】容、深度和》质量:要求满足工程建设】的,需要并应符合项【目所在地城市规划】、抗震防灾的要求还!应当:编制环境保护和节】能设计?专,篇满足环《境保护和节能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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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应当按照》以下:要,求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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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初步勘察文件应】当满足建设工程项目!的规划选址、—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文件编制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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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详细《勘察文件应当满【足岩土治理、—。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和工程施—工的需要
】。
《(,三)方案设计文件应!当满足编制初步设】计文件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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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初《步设计文件应—当满:足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施—工招标文件以及【主要设?备材料订货的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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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满足设备材料采购】、非标准《设备制作、》施工图预算编制和】施工的需要并注【明,建设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
第二十五条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提交:的勘察文件和设【计文件必须加盖单位!资质专用《章,并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负责本项目的—注册人?员签字、《。盖章
】第二十六《条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不得修《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确【。。。需修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应当【由原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修改?经原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建设单位也—可以委托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修】改修改单位对修改】的勘察、设计—。文件:。。承担相应责任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发现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当报告建—设单位建设》单位有?权要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进行补充、】。修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内容:需要作重大修—改的建设《单位应当报经原审】批机关批准后方可】修改 《
第二十七条! 建设工程设计【一般应?分为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三!个阶段对于技术要求!相对简单的民—用建筑工程经市【、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且合《同中没有作初步设计!约定的可《在方案设计审批【后直接进入施工图】设计
第!二十八条《 下列?建设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项目隶属关!系向省?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初步设计审】查经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图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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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筑:工程设?计等级分类在—二级及二级》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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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市级》以上的公共建设【工程:项目包?括学校、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科学馆、》体,育馆、医院、—公园等 《
《
?(三)城市主—干道两旁沿街的【建筑、?。城市重要位置的建筑!和,标志:性建筑、纪念性建】。筑、城市广场等【建设工?程项目
】
(四)—沿东江、西》枝江、西湖景区等】对景观、城市天际】线有影?响的建设工程项【目 ?
(五】)设计规模》。为大、中型的—市政公用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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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条 申—请,初步:设计审?查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
《
(一)建设单】位的申请书 【
(二)!拟,建设场地《工,。程勘:察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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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程】初步设计《文件(说《明书、图纸、设【。。计概算) —
(【四)项目立项批准文!件,
—
(五)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环境保护》、消防、安全—生产、卫《生、防雷《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 ,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
省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批?复
》
第三十条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施工图审查制度】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图编制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当送审查单位—。审查施工图》未经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格的建设单》位不得交付施工 】。。
第三十】一条 审查单—位应当对施工图审】查下列内容 【
》。
(一)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
(二)【。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安:。全性
!
(三)是否达到!国家规?定的编制深度要【。求
】
(四)勘察设计!单位:和,注册执业人员—以及相关人员是【否按规定在施工图】。。上,加盖相应《的,图章和签字》
【
(五)是否损【害,。。公共利益
】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审查的其他内!容
【第三十?。二条 审查单—位应当在规定—时限内?对施工图进行审【查
】
,施,工图审查原则—上不超过《下,。列时限
【
(一)一级!以上建筑工程、大】型市政工《程为1?5个工作日二—级及以下《建筑:工程、中《型及以下市政工程为!10个工作日
!
(二)】工程勘察《文件甲级项目为7个!工作日乙级》及以下项目为5个】工作日
】
,第三十三条》 审查单位对施【工图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
?
(一)【审查合格的审—查单位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审查合》格书并将经审查单位!盖章的全套施工图】。交还建设《单,位审查合格书—应当有各专业的【审查人员签字经法定!代表人签《发并加盖审》查单位公章审查单】位,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将审查情况【报工程所在地市、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二)审查不!合格的?。审查:单位应当将施工图退!建设单位《并书面说明不合格原!因同时?应当将?审查中发现的建【设单位、勘》察设计企业和注册】执业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问题报工程所在!。地市、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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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图退—建设单位后建设单位!应当要求原勘—察设计单位进行【修,改并将修改》后的施工《图报原?审查单?位审查
】
第三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改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确需》对涉及公共安—全、公共利益、【结构安全《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作修改的建设单位!。应当将修改后—的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原审查】单位进?行重新审查
】
:
第三十五》。条, 施:工,图未经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格—。的建设工程项目【市,、,县(区)建设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 —
?
第三十六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合理布局和总量控!。制的原则《积极引?导和协调市》内的:审查:单位在没有审查单位!的县(区)设立【施工图审查受理【窗口:或者办事机构 【
?
第三十七条【 供电?、通讯、《。交,通、能源《、水利等各专业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文件的编制、【审查按国家》、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
第五章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管》理
第三十八【条 市、县(—区)建设、》交通、水利》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的法》律法:规规章、《。强制性标准以及其他!标准与规《。范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勘察、设】计质量管理体系【和责任事故报告制度!。
,
第三!十九条 建设—工程勘?察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勘察技术规范—进行勘察加强对现场!踏,勘、勘察纲》要编制?、原:。始资料收集》和成:果资料审核等环节】的管理对《提,供的地质、地震【、水文、气象等【。勘察资料的质—量负责?
?
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应当根据【勘察成果文》件进:行建设工《程设:计不得?对无勘察资料—的建设工程项目进】行设计
【
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注明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
第四十—条 建设工程勘察单!位在进行勘察活动】中应:。当遵守有《关土:地管:理、水?土,。保持、防洪、环境保!护、文物保护、矿】产资源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
建设工程勘】察单位在勘察—活动中?发现文物《或者有开《采价值的矿藏应及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
第四十!一条 建设工程设计!必须:符合规划要求注重环!境保:。护,、抗震防灾和地下空!。间利用并《做到适用、》安全、经济》、美观
—
,。
:第四十二条 建设】工程:设计单位进行—设计时应进行多方】案比较优先采用标】准设:计标准设计》。应定期更新及—时将:先进技?术,、工艺、设》备和新型材料—、新产品等编制成】通,用设计文件 【
第四十【三条 建《设工程?设计文件中采用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并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不得在设计中推!荐产:品更不得使用淘汰劣!质产:品和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材料或设备!。除有特殊要》求的建筑《材料、专用设备【、工艺?生,产线:。等外不得指定—生产厂家和供应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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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条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中规】定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又没有国《家技术?标准的应当》由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进行试验、论证出!具检测报告并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建设工程》技术专家委员会审】定,后方:可使用?
—第四十五条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质量】保证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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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的下【列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终身质量责任 【
(】一)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对本—单位编制《的勘察、设计文件全!面负:。责
】
(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对其负责项目的【勘察:、设计文件》负责 《
(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的技—术负责?人、项目审》核,。人、项目《审定人对其负责审】核、审?定的勘察《、设计文件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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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注!册执业?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对其》负责编制的勘察、】设计文件负责 【
第四【十六条 审查—单位:对,其审查质量负责各】专业的审查人员【承担相应《的,。审查责?任
】第四十七条 —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详细说明勘察、设!计意图?解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设计问题参!加重要阶段》。的,施工验收(》勘察单位必须参加】基础工?程的验收)做—。好设计总结和—回,。访以及归档工作大型!。、复杂的《工程或?建设:单位有要求的设计单!位应当与其签订【技术服?务,。合同派驻施》工现场设计代表提供!。相应:服务
—
第?四十八?条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据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进行监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不!得擅:自变更经审查合【格的勘察、设计【文件
】。第四十?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和?。审查:单位在勘察》、设计和《审查中违反法律、】。。。法规: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
】
第《五,十条 市、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和审查单位》。的成果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定期?向社:会公布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
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和审查】单位实?行年报管理》并将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结果作?为年报的重》要依据年《报不符合要》求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
第六章 罚— 则
第五十一条! 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审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依照国务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广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 , 第五十二条— 市、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和审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
第五《十三条? 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审查《。活,动中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七章 【附 :则
:
第五十四》条 抢险救》灾,。。及其他临时性建设】工,程,以及:农民宅基地自建【两层以下住宅的【勘察、设计》活,动,不适:用本:规,定
!第五十?五条 本规定自2】009年3月1【。。日起施行惠州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规定(惠府〔】2001〕》31号?)同时废《止本规?定,有效期?至2:01:3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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