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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 : 对未经审计—的国:家建设项《目和审计《中发现擅自开工计】划外工程或擅自扩大!建,。设规模的国家—。建设项目由审计机关!建议有关部》门责令?其停止施《工建议?有关部?门,停止拨付有关—建,。设,资金、不予批复【。项目决算、》不予办理产权登【记、不予全》额支付工程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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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财,务,收支:规定给国家造成【损失的由审计机【。关责令限期追回损失!并向有关部门提出给!予,行政处分的建议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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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 被:审计单位未》按本规?定,预留足够工程款造成!审,减的工程款无法收回!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当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追究?有关当事人的经济】、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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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 , ,违反本办法其他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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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 审计!机关依法《作出的审计》决定具有法》。律约:。束力被审计单位应】。当执行审计机关【提出的审计建议、】意,。见有关?部门:应当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审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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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 ?被审:计,。单位或其他相关【单位对审计》机,关作出的审计—。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审计机关或—者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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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条 ! 审计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情节轻《微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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