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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 对【未经审?计的国家建设—项,目和审计中》发现:擅自开工计》划外工程或擅自扩】大建设规模的国家建!设项目由审计—。机关建议有关—部,门责:令其停止施工—建议:有关部门停止拨【付有关建设资金、】不予批复《项目决算、不予办】。理产权登记、不【予全额支《付工程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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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四条 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财务收!支规定给《国家造成损失—的由审计机关责令】限,期追回损失》并向有关部》。门,提出给予《行政处分的》建议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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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被审计单位未!按本规定《。。。预留足?够工程款造成—审减的工程款无法收!回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当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追究有关》当事人的经济、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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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其他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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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 审—计,机关依法作出的【审计决定具有法律约!束力被审计单位应当!执行审计机关提出】的审计建议、意见有!关部门应《当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审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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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八:条 被审计单位】或其他相关单位对审!计机关作出的审【计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审》计,机关或者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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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条》 审计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情:节轻微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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