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建住》宅区供配电》设施建设维》。护管理办《法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 第108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建,住宅区供配电设【施,建设维护管理办法】。已经2?0,14年12月3【。1日自治《区十二届《人民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
自《治,区主席 陈》 ,武
201—5年1月13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建住《宅区供?配电设施建设维护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新建【住,宅区供配电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确保电网安全【可靠运行《,,满,足住户正常用—电需求,根据国务院!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新:建住宅区供》配电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 本办法所【称新建?住宅包括《商品住房和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拆迁!安置住房、危—旧房:改造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农民回—建房等保《障性住房及其他新建!住房,不包括—城乡居?民自:建房
— :本办法所称供配【电设施?,是指从上》级电源出线至居民】用户用电电能计【量,装置(含表箱和电表!)的:供,配电:设施包括高压T接箱!。、高压出线、箱式】变压:器,、低压线路、低【压T接箱等》,但:不包:括供配电设施用【房和通道的土建部分!
第三条 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价格、审】计、监察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新建住宅区供—。配,电设:施建设?。、管理、维》护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供电企》业按照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维】护、统一《抄表:到户的原《则,负责新建—住宅区供《配电: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
第五条 新】建住宅?。。区供:配电设施的》设计、施工、监理】、试:验,和运行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执行电力行业标【准,国家和电力【行业尚未制定标【准的,执行地方标准!
第六条 新建住!宅区供?配,电设施?建设,应《当在发展和改革部】门的指导监督下,】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规!定通过公开招标投】标,,择优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及设备?材料供应《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设备】材料:供应商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第七条 新【建住宅区供配电设施!应当与建设项目【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
】第八条 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在】新建:住,宅区正?式开工前,根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确定的建设【规模与供电企—业签:订,。供配电?设施:。建设:维护协?议
《。 供《配电:设,施建设维护协—。议应当明确》供配:。电配:置容量、材料和设】备配置档次、建设期!限,、建设维护费用【、设施?移交、维《护管理及违约责任等!事项
第九条 开!发建:设单位?应当:配,合供:电,企业协调外》线建设路径,—按期提供供配—电设:施用房?、用地和通》道,并在新建住宅区!供配电设《施建:设过程中提供必要】的,支持和?配合
第十—条 供电《企,业,在组织新建》。住宅区供配电设【施建设过《程中,应当做好与小!区总体设计、施【。工的衔接《,在供配电设施【建设维护协议约定】的期:。限内完成新建住宅区!供配电设施建设,并!达到:供电条件
第十】一,条, 新建住宅》。区供配电《设施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开发建设《单位结?清建设?维护费并办结相【关手续?后,供电企》业应当在5日内完成!装表接电
第十】二条 按照》本办法建设的供【。配电设施,建成【后,由开发建《设单位按照供配电】设,施建设维护协议约】定,统一移交—供电:企业管理,》由供电企《业负:责维修、养护、更】新改造并承》担全:部费用
》第十:三,条 供电《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供配电设施运行【维护:。和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供配电设施运行!维护的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保】障供配电设施的【。完好和正常运行【
第?十四条 供电企业】应当:。对新建住《宅区住?。户实行供电到户【、抄表到《户,、收费到户、服务】到户,并《提供:24小时电》力故障报修服务
】
》新建住宅区供配【电设:施故障停电后,供】电企业?应当及时处理—,恢复供电城—市地区?供电抢修人》。员,到达现场时间平【均45分钟》,农村地区平均9】0分钟,特殊边远地!区平均2《小时城市地区抢【修到达?现场后恢《复供电平均》时间4小时,—农村地区5小时
! 供》电企业应当建立用】电投诉处理制度,】公开投诉《电,话对用户的投—诉,供电企》业应当自《接到投诉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处理【意见并答《复用户
第十五】条 新建住》宅区住户及物业服务!企业在供电企—业,对新建住宅区—供配电设施》进行维修、更新【。时,:应当予以配》合
第《十六条 新建住宅】区供配电《设施建设维护费【。由,自治区价格主管【。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制定收费《标准,并根据物价水!平变化和费用使用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自治区价格主管【。部门制定《新,建,住宅区供配电设【施建设维《护,收费标准应当公开】听取开发建设单位】、供电企业、小【区业主?以及其他利益相关】方,的意:见
》 保障性》住房:的供配电设施建设维!护收费?标准:实行有别于普通商】品住房?的特殊优《惠
:
第十七条》 开发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核定的住宅总建筑面!积,根据供配电【设施建设维护—协议约定,按照【新建住宅区开发【进度,以满足—新建住宅区》供,配电设?施建设进度资—金需求为《原则:,分期分批向供电】企业:支付供配《电设施建《设维:。护费:
需【要提供城市电缆工】程建设、临时供【电、高可靠性供电的!项,目,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新建住宅—区供配电设施建设维!护费由供电企业开】设专户管理,—专,项用于新《建住宅区供配—电设施的建设和【维护
第十九条 !供电企业应当确保新!建住宅区供配—。电设施?建设维护费完—全用于新建住宅区供!配电设?施的建设和维护,】每年3?月底前将上年度新建!住宅区供配电设施建!设维护费收支情况报!价,。格、审计部门,并】接受价?格、审计等》部门监督
—第二十条 新建住】宅区:供配:电设施建设维护【费计入建设》。项目总投资,开发】建设单位不得在房价!外加收新建》住宅区?供配电设施建设【维护费
》 供电企业不!得擅自扩大新—建,住宅区?供配电设《施建设维护费收【取,范围、提高收—费标准
第—二十一条 供电【企业违反规》定,擅自或者变相】提高收费标准—、,降低电力工程—建设设备和材料配置!标准、不《按照规定组织招标】投标、不按照规定履!行维护?职责,或者》有其他违反本办【法行为的,由政【府相关部门》按照职责范围—依法:查,处
第二十二条 !供电企业《未按照供配电—设施建?设维护协议约定期限!完,成供配电设施工程】。,给开?发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按照协】议承担相应责—任,
,
第二十三条 供电!。。企业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损害开发建!设单位、《业主或者住户合【法权益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实】施前已建成》的住宅区经产—权,人同意后,由—产,权,。人与供?电企业参照》本办法相关规—定,协商一致后将】供,配电设?施,移交供电企业—供,电企业参照本办【法,规定承担维护—管理责任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