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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
惠州市人民政府!。令
第 56! ,号
惠州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业经2009】年2月19日十【届,80: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9:年4月1日起—施行:。
市 长李【汝求
二【OO九年三月十七】日
?第,。一章 !。 总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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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加【强对市重《。。点建设项目的协调】管,。理保证?市重点建设项—目顺利?实,施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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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 本办法所称市【重,点,建设项目是》。指我市各级政府投资!(范围以惠州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惠府令第3!。。8号)为准)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含外币折合!)或:。企,业投:资额人民币》2亿元以上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发展战略》。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的项—目主:要包括
! (一)提【高环境质量、—。协调区域《发展、完善城市【功能的重要基—础设:施项目;
】 《 (二)促—进产业优化升级【的高新技《术项目?、基础产业项目【和高科技《农业项目;
! ? (三)》优,化经:济结:构的现代服务业【项目;《。
】 (四?)对社会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有重大影响的社会!公共事业项目— ,
— :。第三条 》 市重点《建,设项目分为年度重】点建设项目和预备】。重点:建,设项目
! ?年度:重点建设项》目,是指:列入年度计划具备】。开,。工条件的新》建项目已列为上年度!重点建设项目—的续建项目和投产项!目,。
— 预备?重点建设项目是指本!市中长期规划—和远景规划期内需】要开展调研、论证】和组织实施》但,尚未:完成前?期报:。批工作、不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四条 市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市重点【建设:项目:的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部门?在市发展改革—部门:。的,领导下负《责,市重点建设项—目综:合,协调与管理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是
】 (一)制!订市重点建设项【目,领导责任制》工作方?案编制市重》。点建设项目》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 (二)负责市重点!建设:项目协调《。。管理协助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定期向【市政府汇报重点【建设项?目进:展情况并提出工作】意见;?
】 (三)组织—申报列?入国家、省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工】作参与?市特大建《。设项目的报批和【筹办工作;
! (四【)负责市重》点建:设项目信息库的【建立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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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市重点】建设项?目实行年度项—目领导责任制落实】挂钩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明确工?作目标市政府副市长!负责分?管行业的重点项目对!项目建设《负,。总责;各有关—部门为责任单—位其一把手为责【任人负责《抓好挂钩项目建【设的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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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市相关职能部门!应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给予?市重点建设项目【支持和配合》;县(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市重:点建设项目》在征地拆迁》、移民安置、供【电供水等方面给予支!持和配合保证—其顺利实施》
第《。三,章 ?项目申报
第七】条 市重点—建设项目、预备重】点建设项目》。。每年确定《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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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条 —。 ,申请列入年》度市重点建设—项目应当《向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提交?下列材?料
《 》 ,(一)列《入,市年:度重点建设项—目的申请书; 【
(!二)发展改革、经】贸、外?经贸部门出具的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确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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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条— :申,。。请列入市预备重点】建设:项目应?当向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提交下?列材:。料
【 (一)列【入市预备重点建【设项目的申请书; !
: 》 (二)《项目法人《注册文件或项目【筹建办?组建文件
【 :
《第十:条 市重点【建设项目《、预:备,重点建设项》目按下列程序申【报和:确定
》 : ? (一)市》有关部?门和县、区发展改】革部门对符合本办】法第二条、第—三条的建设项目进】行收集、《初审于每《年11月30—日前向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提出列入下一年度】市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申,请
》 : (二)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对市?有关部门和》各县(区)报送的】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对】。。。符合本办法第二【条有关要《求的项目组织调研】、,论证和筛《选并根据《我市当?前发展需要提出市重!点建设项目年—度计划方案》
【 (三)市重点】建设项目年度计划方!案上:报市政府审》定后由市发展—改革部门公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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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申请列入国家、省!。重点建设《项目由?市发:展改革部门在—入选的市重点建设项!。目中选择提》出报市政府同意【。后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申报 】
第?四章 项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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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市重!点建设项《目、预备重点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应严格—按,国家基本建设、技】术改造程序规范【。报批和办《理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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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规划【建,设、公用事业—、交通、环保、消防!、电力、《通信、燃气等单位应!按照各自的职责加】强对市重点》建设:项目的业《务指导建立市重点建!设项目业《务,。办理“绿色》通道”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理时—间,
】。 第十四条 【市重点建设项目【应,按国家规定实行【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资本金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工程:质量责任制等市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对上述《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指导和!检查
! 第?十五条 市重【点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每年应?制定工作计划内容包!括年度投《资计:划、建设内容—、形象进度、—工作措施等》并将材?料报送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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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 市重点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和各项目【筹备:办,公室应自觉接—受市发展改》革部门的协调指导设!立联络员建立月报制!度按:月份向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书面报送项!目,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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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七条 市—发,展改革部《门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跟踪管理掌握进!展情况对《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协调或报请》市政府研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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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根据:惠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区域规划!及,专项规划《建立全?市重点建设项目【储备库将《未来:5年的拟建》重点:项目:纳入储备库进行动态!管理
第五章】 优惠政策
第!十九:条 市重点—建设项目可享受【下列优?惠政策
【 , , (一)属【政府投?资项目投资总额在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以下!不含本数下同)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按收费标准—的80?%缴纳;投资总【额在人民币1亿【元以上、2亿元以下!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按收费《标,准的70%缴纳;投!资总额在人》民币2亿元以—上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按收《费标准的《60%缴纳 —
— (?二):属企业投《资项目投资总—额在人民币2亿元】以上、3亿元以【下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按收费》标准的80》%缴纳;投》资总额?在人:民币3亿元以上【、5:亿元:以下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按收费标准—的70%缴纳;【投资总额在人民币】5亿元以上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按收费标准【的60%缴纳— ,
? (三【)我:市列:入省重点建设项目的!用地:指标由省国》。土资源部《门单列上报省政府解!决,不占用项目所—在地用地指标—;市重点建设项目】用地指标由》市国土资《源部:门商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后上报市政府【。解决:供,水、供电部门优先安!排解决项目》用水、?用电问题
【 《 (?四)政府投资—的重点建设项目财】政部门优先安—排,建设:资金;企业投资的】重点:。建设:项目需要《银行贷款并符—合贷:。款条:件的金融《。机,。构,应优先解决 —
: (【五)国家、省、【市规定的其》他支持?性政策?
》 , ?符合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项目【其减免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幅度国家、省、市!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不重—复享受优惠 —
: , , 《项目投资《额以发展改》。革、经贸、外经贸部!门审批、核准或【备案确认的项目投】资总额为《依据 ?
— 第二十条 【。 市重点建设项目享!。受,优惠政策由项目【单位在项目办妥相关!手续正?式,动工前向市发展【改革部门提出申请】申请时须提供—下列材料
】 (—一)填写惠州市重】点建设项目享受优惠!政,策,申请表; 》
? 》(二)发《展,改革、经贸》、外经?贸,部门出具的项目批】准、:核准或备案》确认文件《;
《 (三)!市发展改革》部,门批准列入市重点】。建设项?目计:划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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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市发【展改:革,部门收到《项目单?位优惠申请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核发惠州市重点建设!项目享受优惠—政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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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 市、县(区)有关!职能部门《根据项目单位—。提供的惠州市重点建!设项目享受优—惠政策通知书在项】目单位申办规划【建设:相关手续时按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的优惠政策向项【目单位计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办理其他审批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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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考核】奖惩
第》二十:三条 ? 市发展改革—部门:每年组织一》次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工作考核】责,任单位考核》内容组织领导、【配套保障、协—调,服务、建设》。进度等四个》方,面;项目单位考核内!容工程进度》、规范管理、工【程质量、投资控制】、,资金管理《、自主创《新,、安全生《产、廉政建设等【八个方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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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建立市【重点建设《。项目奖励《制度市发展改革部门!对重点建设项目实行!目标:管,理,年度各项《工,作任务完《成较:好成绩突出的单任和!个人由市政》府通报表彰或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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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项目【单位违反有关规【定骗取?市重点建设》项目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市重【点建设项目资格享受!的优惠政策》相应取消并由市【、县(区)规划建】设部门会同市、【县(区)发展—改革部门限期追回】优惠:规费;项目单位不按!时补:。。交,优惠规费的其—所有新上项目均不】得享受市重点建【设项目优《惠政策?并在新项目报建【时补交已享受—优,惠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项目单位【弄,虚,。作假骗取项》目用地指标》的国土资《源部门有权收回已安!。。排,。的项目用地项目【单位所有《新上:项目均停止土—地供应;项》目单位弄虚作—。假骗取银行贷款的金!融部门?有权收回贷款—将项目单位》列入贷款黑》名单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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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 【市重点建设》项目有关《责任部门和项目单位!未按本办法履行职责!或履行职责不力【的给予通报批—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领导和其—他责任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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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 , ,本办法自2》009年 4— 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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