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用词【说,。明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