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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劳动力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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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1 ! 施:工总人数宜按生产】人员、管理人—员,。、服:务人员及其他—人员分?别,计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 生产工人》应结:合国内平均》先,进,施工:水平按施《工环节?定岗定员计算并【以此计算《每年或每月直接【。。。生产人员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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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管理人—员应:取生产工人出勤人数!的6:%~8%服务—人,员应取生产工—人在籍人数的4%~!6%其?他人员应取生产工人!。在籍人数的2%【~4%
!9.4.2 【施工组织设计应根】据施工进度》依,次确定?各专业工种的—进,。场时间和《。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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