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漯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  第一《条 :为深化政府》投资体制《改革规范和》加强对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下称】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提高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效率和投资》效益保证《项目的工程质量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漯】河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漯政!〔2007〕101!号)、漯河》市市级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财政管理暂行【办,。法(漯政〔2010!〕4:3号)、漯河—。。市市级?基,本建设项目审—。核运转程序》(漯:政〔2012—〕1:02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代建制是指【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单位—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实施【严格控制《项目:投资、质量和工【期项:目竣工验收后移交】给使用单《位,的制度?   第三条成【立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中—心(以下《。简称代建中心)【具,体负责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组织实施工作【。代建中心《设在: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使用单位是指】可对代建项目提【出使用功能并协【助,代建中心完成项目建!设工:作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及办理完《移,交手续后实际接收】、使用、管理项【。目的单位或组织 】  第五条市政【府投资项目实—行代建制   本】办法所?指市政府投资项目是!指使用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资金》政府投资比例达到5!0%以上《的,基本建设项目包【括市政、公路、水】利 、环保》、管:网、:城建等基础设施;文!化,、教育?、科研、医疗、体育!、旅游等公共设【施及相关《配套:设施;办公用房、】业务用房《、技:术用房、培训用【房等民用建》设项目  》 本办?法所指市级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资金包括上级下!达的基本《建设资金、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用于基本建设【项目的资金、—国债资金中用于【基本建设项》目的资金、》市,级政:府信用贷款或财政担!保资金、以政府名义!募集、接受的—各种境内外捐款【等资金中用于基本】。建设:的资金   —第六条全部》由市级财《政投:资建设的代建—项目由代建中心【负责编制年度资金预!算非全部由市—级财政投资建—设的代建项目—由项目使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编制!年,度资金预算代—建中心?或使用单位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时应当?向财政部门》单独编制政府投【资项目书并》对,项目计划投资情况、!资金筹措、分—年度资金使》用计划?及还贷方案作—出说明 《  :代建中心或使用【单位应?当根据项目建设的必!要,。性、资?金来源情况编制【项目建设计划报送】市发展改革部门由其!会同市财政部门根】据当:。年财政建设资金规模!。和建设项目的实际】需要提出政府—。投资代建项》目建设计划》报市:政府批准  — 第七条代建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物?资等由代建》中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按照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的规定进!行招:投标   第八条项!目经市政府批准实施!代建后30日—。内使用单位与代建中!心,应签订项目代建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九条代建》。。。项目应当严》格履行项目建设【。基,本程序遵守项—目法人责任制、【政府采购、招投标、!合同管理《、工程监管、—。投资评审、质量安全!、工:程审:计和工程担保等制】度   《第二章 代建项目相!关单位职责  【 第十条市发—展,改革部门职责—   (一)—负,责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审批?;   《(,二)负责对代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评估和批《复; ?  (三《)负责代建》项目初步设》计(含概算)—的审批?。;   (四)【负责:项目:投资概算的》调整:和投资计划的—。下达;   —(五)依法对代建项!目招标形式进行核准!。;  ? (六)依法对代建!项目建设全过程进行!稽察并对代建项目】的招投标《工作进?行监督?;   (七)会】同财政部《门、审计部门对代】建项:目进行项目》。后,评价   第十一】条市财政部门—职责   》(一)负责代建项】目的资金安排—、资金?下达;   (【二)负责对》项目建设全过—程的财务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   !(三)负《责,对代建项目的资金】来源及?到位情况《进行初步审查—并提出意《见,经市政府同意后【报市投资行政主管部!门作为项目立项的依!据;  《 (四)《负责对代建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初步设计概算】进行:审核;  》 (五)负责—对,代建项?目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进行审核; —  (?六)负责对代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变!。更,、竣工结算》进行审核《;   (七)参与!代,建项目招标文件【、主要合《同条:款的:编制参加代建项目开!标,。、评标会议;  】 (八?)核:定代建项目代建管理!费并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 第十?二条:市审计部门职责 】  (一《)负责?对代建项目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审计】;,   (二》)负责对《代建: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重大?变更进行审》计代建中心需提前告!。知审计部门重—大变更?项目审计部门及时】。安排人员参加现场】勘,验;   (三)负!责,对代建项《目的竣工财务决算】进行审计《;   (四)以上!所列第一项、第三项!代建中?心需将?具备审计条件的项目!报审计部门审计【部门根据政府安【排纳入审计》项目计划按照审【计项目?。程,序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第十》三条市监察部门职】责   (一)【负责对代建项目建设!全过:程相关单位履职【情况进行监》督;   (二)】负责对?代建项目建设—全过程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违】反相关文《件要求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查—处   第十四条代!建中心职《责   (》一)负责政府投资建!设,的,。非赢:利性工程项目(特殊!项目除外)的—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   (二)—负责与项目》使,用单位签订代建协议!;   (三)【依法:确定专?业,单,位对:。代建项目进行初步】。设计并报市发—展改革部门审批【;   (四)负】责,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人防、消防—。、施工许可证等【项目建?设的有?关手续?;   (五—)组织实施代建【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物资等—招标采购活动—。;  ? (六)负责工程】合同的洽谈与签【订; ?  (七)负责对】代建:项目建设《资金支出进行审【核根据工《程进度向市财政【部门或使用单位提交!工程款拨付》通知和相《关资:。料由市国库支—付中心或《使用单位进》行支付并向财政【部门报送建设资金使!用情况;《   (《八)对工程》进度、?投资、质量、生产】安全等全程负—责对工程《质量实行《。终身负责制;   !(九)?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工程阶段!性验收及竣工验【收;  《 (:十)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报告经】市财政投资》审核:中心:审核后?报市:财政部门审批—;   《(十一)按规定需】进行:审计的代《建项目报市审—计部门审计》;   (十—。二)负责项目建设资!料的整理归档—及移交向使》用单位办理资产移】交手续?   ?第十五条《使用:单位的主要职责【。   (一)根【据项目建设》的必要?性编制项目》建议书并报》市发展改革部门【审批;   (【二)根据市发展改】革,部门的审批意—见委托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报相关部门进行】评估和审批;   !。(三)负《责与代建中心签订代!建协议;   【(四)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的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和投资!额,度提出项《目使用?功能配置《的,具体意见配合—代建中心编制设【计任:务书并对设计单位】出具:的初步设计》成果进行确认—;协助代建中心完】成代建项《。。目室内、《外装修设计并对设】计成果进《行确认;  —  (五《)负责建《设土地?的征用、土地附【属物拆迁、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手》续的:办理;   (六)!负责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  (七)负责代建!项目实施《全过程的外部环【。境协调; 》  (八)协—助代建中心办理代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有,关手续;  — (九)监督代建项!目的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参与《工程验收;   (!十)根据《项目建设进度负【责争取上《级资金、《落实:。自筹:资金和银行贷款根】据工程?建设情况和》代建中心工程款拨】付通知及时》向相:关单:位支付除市级财政资!金外的建设资金 】  第?十六条 市建设【主管部门、规划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对,实行代建制的建设项!目的审?批程序和对建设【。项目招投标的管理职!责不变 《  第三《章代建项目实施程】序   第十七条使!用单位根据项目需】。求组织编制项—目建议书《按规定程序报市【发展改?革部:门审批   —第十八条项目建【议书获得批复—后使用?单位应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咨询机构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投资?估算:。报,市财政部门》进,行审核市财》政部门审《核,通过后报发》展改革部门进行审批!市发:展改革?部门在对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时应—报请市政府审查决定!是否由代建中—心代:建   第十—九条决定由》代,建中心代建的使用单!位应按市《政,府决定和市》发展改革部门批【复有关内容与代建中!心签订项目代—建协:议 :。  第二十条代建】中心根据《发,。展改革部门》批复的招标形式依】法确定代建项目【勘察、设计》单位  《 第二十一条代建】项目:进行:设计前使用单位【应在项目估算投【资的范围《内向:代建中?心出具项目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建设标准的》书面意?见   第》二十二条代建中心应!对,使用单位《的书面意见进行【初步审核确定建设】内容符合投资—估算要求后负责【编制:设计任务书委托设计!单,位在项目投资估算】范围内进《。行初步设计并对初】步设:计概算进行分析确保!。。初步设计概算的合理!性如果初步设—计概:算超出投资估—算的10%由使用】单位负责向发—展改革部门申请【调整项目《投,资估算发展》改革部门不》予调整的按原投资】估算调整初》步设计内容  【 第二十三条—市财政?部门和发《展改革部门组织对代!建项目的初步—设计及概算投资进】行审查核定项目投资!概,算   第二十四】条,代建中心应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依法确认设计单【位进行施工》图设计代建项目应推!行施工图《设计总承包施工【图深度应满足各【专业工程施》工并达到使用—功能的?要求 ?  第?二十五条代建中【。心根据招《标投标的《有,关规定依法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投标确定—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重:。要设备物资供应单】位   第二十六】。条代建中心应—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和投资概算》组织进行施》工,并,严格控制项目投资】确,保工程质量按期交付!。。使用   》代建项目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建设】内容和投资》概算经批准后—原则上不得变—动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代建中!心提出?经使:用单位同意》。。报市发展改革—部,门市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市财政、城乡建【设、城乡规划等部】门提:出意见报市政府【批准后方可》作调整  》 (一)不》可抗拒的重大自【然灾害;   (】二)国家统一—调整价格等》政策原因引起投资概!算发生重大变化;】   (三)自然资!源、水文、地质【等实际状况与—原勘察结《果出现重大偏差【导致施工《图设计有《重大技术调》整,; :  (四)其—他不可预见的原【因引起投《资概算发生重大变化!   第二十七条代!建中心应提高代【建项目的管》理水平和政府投资效!益对技术复杂的大中!型代建项目推—行,具有虚?拟,仿真施工技术的【建筑信?。息模型?用于:项目管理代建中【心应在项目初步【。设计概算中单独列】支该项技术使用费并!按程序将概》算报:请市发展改革部【门审批?   第二十—八条代建项目建成】后由代建中心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使用》。单,位等进行竣》工验收工程验—。收合格?后代建中心应—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报告按规定办—理政府投资财—务决算审批》手续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 , ,第二十九条项目建】成后代建《中心:应按财政部门批准】的资产价值向使【用单位办理资产移】交手续   —第,三十条?代建中心应当按照】档,案法: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有关档案对【代建项目建》设,涉及:的所有资料都要按照!规定收集、整理【、归档在向使—用单位办理资产【移交手?续时一?并将:工程档案及相关【资料向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移交 — , 第四章财》务管理与监》督,   第三》十一条代建中心根】据工:程,进度和?资金需求提出资【金使:用计:划按照建设工程资】金拨付管《理程序,各方—签证后, 》属于市级财》政资金?的由代建中心—报市财政部》门市财政部门按工】程进度和基本建设资!金安排统一由—市国库支付中心进】行支付;属于上【级下达?资金、国债》。。资金、市级政府信】用贷款财政》。担保金、境内、外捐!款或自筹资金的由代!。建中心出具工程款】拨付:。通知由使用单—位按照工程款拨付】通知及时拨付工程】款   第》三十:二条代建《。中心和使用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建设:。单位财务会计制度】有关规定工程建设】资金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挪用并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 】  第三十三条【项目确?定实:行代建?后未:经,代建中心通》知,使用:单位:不得使用工程资金】对项目确《定实行代建以前发】生的:前期费用《在实行代建时—使用单位要将资金】使用情况如实—告知:代建中心并对不【合理:支出予以纠正  】。 第三十《四条:。代建:项目代建管理费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02〕39—4,号)和财政部关于】切实加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财》政财务管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财建〔20—04〕3《00号)的规—定由:市财政部门按不【高于基建《财务制度规定的项目!建设单位管理费标】准确:定并计入项》目建设?成本:  : 第三十五条—凡是批准实》施代建?制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除使用单!位前:期工作发生必要【。的,费用经批准可列支外!使用单位不》得再列支《建设单?位管理费  — 第三十六条代【建中心对代》建管理费的列支应】严格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中】建,设单位?。管理费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七条代建》中心应当《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向市发展改革—、城建、财》政、监察《部门和使用单位【报送项目建设情况 !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因》施工、监《理单位原因造成【超投资概《算、工期《拖延、工程》。质量不合格的施【工、监理《单位除按合同承【担相:应经:济责任?外还应由有关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九条因代建中】心管理原因》造成:代建项目超》投资概?算、:。。工期拖延、工—程质量不合格的【依,据,党纪、政《纪,有关规?定追究代《建中心有关责任人责!任   第》四十条?。因使:用单位擅自》扩大建设规模、未按!规定:履行:职责、管《理越位、资金拨付】。不及时?等原因造成代建项】目超:投资概算、工期拖延!的,依据党纪、政纪有】关规定追究使—用单位有关责任人责!任   第》四十一条因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怠于【履行工作职责、违】。规,。干预项目管理、违】规干预项目》招投:标及其他违反—有关规定行为造成代!建,项目超?投资:概算:、工期?拖延、工程质—量不合格的依据党纪!、政纪?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及有?。关责任人责任—   第四十二【条在代建《项目:的审计、监察、稽察!过程中发现》代建中心、》使用单位《及其他相关单位违】。反有关规《。。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或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六章附则 【  第四十三—条本办法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