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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深化政府投资体制】改,革规范和加强对【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下称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提高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效率和投】资效益保证项目【的,工程:质,量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漯河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漯政〔200!7〕101号)、漯!河市市级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财政管理暂行】办法(漯政〔20】10〕43号—)、:。。漯河市市级基本【。建,。设项目审核运转程序!(,漯政〔2012【〕102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代建制!是指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单位【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实施严格控制—项目投?资、质量和工期项】目,竣工验收后》移,交给使用单位—的制:度   第三条成】立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中心(以下】简称代建中心—。)具:。体负责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组,织,实施工作代》。建中心?设在: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使,用单位是《指可对代建项—目提出使用功能并】协助代建《中心完成项目—建设工作《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及《办理完移交手续【后实际接收》、使用、《管,理项目的单位或【组织 ?  第?五条市政《府投资项目实行代】建制   本—办法所指《市政府投资项目是】指使用?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资金—政府投资比例达到】50%以上》。的基本建设》项目包括市政、【公路、水利 、【环,保、管网、城建等基!础,设施;?文化、教育、—科研、医疗、体【育、旅?。游等公共设施—及相关配套设施;】办公用房、业务【用房、技术》用房、?培训用房《等民用建设》项,目   本办法所指!市级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资金!。包括上?级下:。达的基本建设—资金、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用于基本建】设项目?的资金、国债—资金:中用于基本建设【项目的资金、—市级政府信用—贷款或?财政担保资金、【以,政府名义募》。集、接受《的,各种境内外捐款等】资金中用于基—本建设?。的,。资金   第六【条全部由市级—财政投资建》设的代建项目—由代建中心负—责编制?年度资金预算非全】部由市级财政投资建!设的代建《项目由项目使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编制年》度资:金预算代建中心或】使用单位《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时应当向财政部门】单独编制政府投资项!目书并对项目计划】投,资情况?、资金?。筹措、分年度资金】。使,。用计划?及还贷?方,案作出说明  【。 ,代建中心或使用单】。位应当根据项—目建设?的必要性、资金【来源情况编制—项目建设计划报送】。市发展改革部门由】。其会同市财》政部:门根据?当年财政《建设资金规》。模和建设《项目的?。实际需要提出政府】投资代建项》目,建设:计划报市政府—批准   》第七条代建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物资等由代建中!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按【照,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的—。规定进行招》投标:。  : 第八条项目经市政!。府批准实施》代建:后30日内》使用单位与》代建中心应签订【项目代建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九】条代建项目应当【严格履行项目建【设基:本程序遵守》项目法人责任—制、政府采购、【。招投标、合同管【理、工程监管、投资!评审、质量安全、】工程审计《和工程担保等制【度   第二章 】代建项目相关—单位职责   【第,十条市发展改—革部门职责   】(一)负《责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审批;   (二)!负责对代《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评估和!。批复;   (三)!。负,责代建项目初步设计!。。(含概算)的—审批;   (四)!负责项目投资概算的!。调整和投资计划的下!达; ?  (五)》依法对代《建,项目招标《形式进行《核准;?   (六)—依法对代建》项目建设全过程【进行稽察《。并对代建项目的招】。投标工作进行监督】;   (》七)会同财》政部门、审计部门对!代建项?目,。进行项目后评价【   第十一条市财!政部门职责  【 (一)负责代建】项目的资金安排【、资金下达》;   (二—)负责对项目建设】。全过程的财务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   (三)】负,责对代建项目的资金!来源及到位情况进】行,初步审?查并提出《意,见经市政府同意后报!市投资?行政:主管部门作》。为项:目立项的依据;  ! (:四)负责《。。对代建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初步设计!概算进行审》核;   》(五)负责对—代建:项目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进行—审核;   (六】)负责对代》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变更、《。竣工结算进行审核】;   (七)参】与代建项目招标【文件、主《要合同条款》的编制参加代建项】目开标、评标会议;! ,  (?八)核定代建—项目:代建管理费并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 第十二《条市审?。计部门职责  【 (一)负责—对代建项目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审计;  》 (二?)负:责对代建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重大—变更进行《审计代建《。中心需提前告知审】计部门?重大变更《项目审计部》门及:。时安排?人员参加现场勘【验;   (—三)负责《对代建项目的竣【工财务决算进行审计!;   (四)以】上,所列第一项、第三】项代建中《心需将?具备:审计条?件的:项目报审计》部门审计部》门根:据政府安排》纳入审计项目计划】按,照审:计项目程序》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第十三条!市监察?部门职责 》。  (一)》负责对?代建项目建设全【过程相?关,单位履职情》。况进行监督》;  ? (:二)负责对代建项目!建设全过程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违反相关文件要求】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查处   》第十四?条,代建中心职责   !(一)负责政—府,投资建设的非赢【利性工程项目(特】殊项:。目除外)的》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   (二】)负责与项目—使用单位签》订代建协议;—。。   (三)依【法确:定专业单位对代建项!目,进行初步设计并报市!发展改革部门—审批:。;   (四)负】。责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人防?、消防、《施,工许:可证等项目建设的】有关手续; —  (五)组织实施!代建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物【资等招标采》购,活动:;   (六)负】责工程合同的洽谈与!签订:;   《(七)?负责对?代建项目建设资金支!出进行审核根—据,工,程进度?向市财政《部,门或使用单位提交】工程款拨付通知【和相关资料》。。。由,市国库?支付中心《或使用?单位进行支付并【向财政?。部门报送建设资金使!。用情况;  — (八)对工程进】度、:。。投资、质量、生【。产,安全等全《程负责对工》程,质量实行终身负责制!;  ? (九)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工》程,阶段性验收及竣工】验收;   (十)!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报告【经市:财政投资审核—中心审核后》。报市财政部门审批;!   ?(十一)按》规定需进《。行审:计的代建《项目报市审计部门审!。计;:   (十二)负责!项目:建设资料《的整理归《档及移交向使用单】位办理资产移—交,手续  《 第十五条使用单位!的,主要职责   【(一)根据》项目建?设的:必,要,性编:。制项目建议书—并报市发展改革部】门审批;  — (二)根》据市发展改》革部门的审批意见委!托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报相关部门进!行评估和审》批;   (三)】负责与代建》中心签订《代建协议;   】(四)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的【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和投【资额度提出》项目使用功能配【置的具体意见配【合代建?中心编?制设计?任务书并对设计单位!出具的?初步设?计成果进行确认;】协助代建中心完成代!建项目室《内、:外,装修设计并对—设计成果《进行确认;  【  (五《)负责建设土—地,的,征用:、土地附属物拆迁、!。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手续的办理;— ,  (六)负责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七)负责代建—项,目实施全过程—的外部环境》协调;?   (八)协【助代建中心办理代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有?关手续;   (】九)监督代建项【目的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参与工?程,验收;  》 (十)《根,据项目建设》进度负?责争取上级资金、】落实自筹资金和【银行贷款根据—工程建设情》况和代建中心工程】款,拨付通知《及时向相关单位支】付除市级财政—资金外?的,建设资金 》 , ,第十六条 》市建设主《管部:门,。、规划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对实行代建制的建!。。设项目的审》批程序和对建—设项目招投标的管】理职责?。。不,变   第三章【代建项目实》施程序   第十】七条使用单位根【据项目需《。。求组织编《制项目建议书—按规定程序》报市发展改革部【门审批   第【十八条项《目建议书获得—批,复后使用单位应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咨询机构】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投资估算》。报市财政部门进行审!核市财政部门—审核通过后》。报,发展:。改革部门进行审批】市发展改革》部,门在对?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时应报?请市政?府,审查决?定是:否由代建中心—代建  《 第十?九条决定由》代建:中心代建的》使用单?位应按市《政府决定和市发【展改革部《门批复有关》内容与?代建中心签订项目】代建协议   第】二十条代建中心【。根据发展改革部【门批复的招标形式】依法确定代建项【目勘察、《设计单位   第二!十一条?代建项目《进行设计《前使用单位应在项目!估,算投资?的范围?内,向代建中心》出,具项目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建设标准!的书面意见  【 第二十二条—代,建中心应对》使用单位的书面【。意,见进行初步审—核确定?建设内容符合投资】估算要求《后负责编《制设计任务书委【托设计?单位在项目》投资估算范围内进行!初步设计并》对初步设计》概算进?行分析确保初步设计!概算的?合理:性如果初步设计概算!超出投资估算的10!%由使用单》。位负:。责向:发展:改革:部门申请调整项目】投,资估算发展改革部】。门,不予调整的按原投】资估:。算调整初步设—计内容?   ?第二十三条市财政部!门和发展改革—部门组织对代建项目!的初步设计》及概算?投资进行审查核定项!目投资概算  【 ,。第二十四条代—建中心?应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依法确《认设计单位进—行施:工图设计代建项目应!推行施工图设—计总承包施工图深】度,应满足?各,专业工程施》工并达到使用—功能的?要求   第二十】五条:代建中心《根,据招:标投标的《有关规定依法—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投标?确定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重要设—备物:资供应?单,位,   第二》十六条代建》中心应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和投?资概算?组织进行施工并严】格,控制项目投资确保工!程质量按期交付【。使用 ?  :代建项目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建设内容和投资概】算经:批准后原则上—不得变动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代,建中心?提出经?使用单位同意报市】。发展改革部》门市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市财政、城乡建设!、城乡规划等部门提!。出意见报市》政府批准后方—可作调整  —。 (一)不可—抗拒的重大自然灾】。害;   (二)】国家统一《。调整价格等》政策:原因引起投》资概算发生重大变】化,;   (》。三,)自然?资源、?水文、地质等实际状!况与原勘察结果出现!重大偏差《导致施工《。图,设计有重《大技术?调整;?   (《四)其他不可预【见的原因引起投资】。概算发?生重大变化 —  第二十七条代】。建中:心应提?高代建项目的管理水!平,和政府投资效益【对技术?复杂的大中型—代建项目推》。行具有虚拟仿真施】。工技术的建筑信息】模型用于项目管理代!建中心应在项目【初,步设计概算》中单独列支该—项,技术使用费并—按,程,序将概算报请市发展!改革部门《审批  《 第二十八条—代建项目建》。成后由?代建中心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使用单位等进行竣】工验收工程验收【合格后代《建,中,心应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报告按】规定办理政府投资财!务决算审批手续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第二十九条项—目建成后代》建中:心应按财《政部:门批准的资产价值向!使用单位办理—资产移交手续  】 第:三十条代建中心应】当按照档案》法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有关档?案对代建项目建设】涉及的所有资料都要!按照规定收集—、整理、归档在向使!用单位办《理资产移《交手续时一并将工】程档案及《相,关资料向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移交! ,  第?四章:财务管理与监督  ! ,。。第,三十一?条代建中心根据【工程进度《和资金需求提出【资金使用计划按照建!设工:程资金拨付管理【程序,各方签—证后, 属于—市级财政资金的由】代建中心报市财政部!门市财政部门—按工程进度和基本】建,设资金安《排,。统一由市国库—支付中心《。进行支付;属于上】级下达资金、国债】资,金,、市级政府信用贷款!财政:担保金、境内、外】捐款:或自筹资金的—由代:建中心出具工程【款拨付通《知由使用《单,。位按照工程》款拨付?通,知及时拨付工—程款   第—三十二条代建中【心和使用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建设》单位:财务会计制度有关】规,定工程建设资金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挪】用,并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   》。第三十?三条项目《确定实行代建—后未经?代建中心通知使用】单位不得使用工【程资金对《项目确定《实行代建以前发生的!前期费?用,在实行代《建,时使用单位要将【资,金使用情况如实告】知代建中心并对【不合理支出予以纠正!。   第三十四【条代建?。项目代建管理—费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02〕3】94号?)和财政《部关于切《实加: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财政财《务管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财—建〔2004〕30!0号)的规定由市财!政部:门按不高于基建财务!制度:规定:的项目建设单位管】理费标准确定并计入!项目建设《成本   第三十】五条凡是批准实【施代建制《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除使?用单位前期工作发】生必要的《费用经批准可列【支外使用单位不【得再列?支建设单位管理费】。   第《三十六条代建中心】对代建管理费—的列支应严》格,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中】建设单位管理费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七条代建中心应当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向市发展改革、!城建、财政、监【察部门和使用—单,位报送项《。目,建设情况   【第,。五章: 法律责任 —。  第?三,十八条因施》工、监理单位原【因,造成超投资概算【、工期拖延》、工程质量不合【格的施工、监理单位!除按合同承》担相应经《济责:任外还应由有关【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三十九条因代—建,。中心管理原因造成】代建项?目超投资概》算、工期拖延、工程!质量不合格》的依据党纪、政【纪有关?规定追?究,代建中?。心有关责《任人责任   【第四十条因使用单位!擅自:扩大:建设规模、未按规】定履行职责、管【理越位、资金拨付】不及时等原因造成】代建项目超投资【概算、工期拖—延的依据党纪、【政纪:有,关规定追究使—用单:位有关责任》人责任?   第《四十一条因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怠于履【。行,工作职责、违规干】预项目?管理:、违规干《预项目招投标及其他!违反有关规定—行为造?成代建项目超投资概!算、工期拖延、工程!。质量不合格的—依,据党纪?、政纪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及有关责任》人责任   第四】十二条?在代建?项,目的审计、》监察:、稽察过程中发【现代建中心、使用】单位及其《他相关单位违反有】。关规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或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  第?四十三条本》办法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