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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  第一条》 为深化政府—投资体制改》革规范?和加强对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下称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提高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效率和投资效益】保证项目的工程【质,量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漯河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漯政〔2007〕】。101?号)、漯《河市市级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财政管理暂行【办法(漯政〔201!0〕43号》)、漯河市》市,级基本建设项目【审核运?转程序(漯政—。〔2012〕1【02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代建制是《指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单位?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实施严格控制项【目,投,资、质量和工期【项目竣工验收后移】交给使用单位—的制度?   第《三条成立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中【。心(以下简称代【建,。中心)具体负—。责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组织实施工作【代建中?心设在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使用单》位是指?可,对代建项目提出使】用功能并《协助代建中》心完:成项目建设工作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及办理完移交】手续后?。实际接收、使用、管!理项目的《单位或组织   第!五条市政府投资【项目:实行代?建制   本办法所!指市政府投资项目是!。指使用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资金】政府投资比例达到】50%以上的基本建!设项目包《括,市政、公路、水利 !。、环保、管网、城建!等基础设《。施;文化、教育、科!研、:医疗:、,体育、旅游》等,公共设施及相关配】套设施;办》。公,用房、?业务用房、技—术用房、培》。训用房?等民:。。用建设?项目   本办【法,所指市级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资《。。。金包括上《级下达的基本建设】资金、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用》于基本建设项目【的,。资金、国《债资金中用于基本建!设项:。目的:资金、?市级政府信用贷款】或,财政担保资金、以政!府名义募集、接受的!各种境内外捐款等资!金中用于基本—建设的资金 —  第六条全部由市!级,财,政投:资建设的代建项目】由代建中心》负责编制年度—资金预算非全部由】市级财政《。投资建设的代建【项目由项《目使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编,制年度资金预—算代建中《心或使?用单:位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时应当向【财政部门单独编制】政府投资项目书并】。。对项目计划投资【情况、资金筹—措、分年度资金使】用,。计划及还《贷方:案作出?。说明   代建中】。心或使?用单位应当根据【项,目建设的《必要:性、资金来源情况编!制项目建设计划报】送市发展改》革部门由其》会同市财政部—门根据当年财政【建设资金规模和建】。设项目?的实际需《要提出政府投—资代建项《目建设计划报市政府!批准:   ?第七条?代建: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物资等由代!建中: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按照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的:。规定:进行招投标  【 ,第八条项目经市【政府批准《实施代建后30【日内使用单位与代建!中心应?签订项目《代建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九条代建】项目应当严格履行】项目建设基本程序】遵守项目法人—责任制、政府采【购、招投标、合同】管理、?工程监管、投资评】审、质量《安全、工程审—计,和工程担保等制度 !  第?二章 代《建项:目相关单位职—责   第十条市发!展,改革:部门职?责,   (一》)负责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审批;《   (二)—负责对代《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评估和【批复;?   (三)负责】代建:。项目初步《设计(?含概算)的》审批; 《  (四)负责项目!投资概算的调—整和投资计划的【下达; 《。  (五)依法【对代建项目招标【形式:进行:。。核,准;:。   (六)依法】对代:建项目建设全过程进!行稽察并对代建【项目的招投标工作】进行监?督,;   (七)会同!财政部?。门、审计部门—对代建?项目进行项目—后评价  》 ,第,十一:条市财政部》门职责   —(一)负责代建项】目的资金《安排、资金》下达;   (二】)负责对项》目建设全过程的财务!。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 :  (三《)负责对《代建项目的资金来源!及到位情况》进行:。。初,步审查并提出—意见经市政》府同:意后:。报市投?资行政主管部门【作为项目立项的【依据;   (【。四):负,责,对代建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初步设计概—算进:行审核?;   《(五)负责对代【建项目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进行审核; —  (六)负责对代!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变【更、竣工结算进行】审核;?   (七》),。参与代建项》。目招标?文件、主要》合同条款《的编:。制参加代建项目【开标:、评标会议;   !(八)核《定代:建,项目代建管理—费并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  :第十二条市》审计部门职责 【  (一)负—责对代建项目—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审计;  【 (二)负责—对代建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重《大,变更进行审计代建中!心需提前告知审计部!门重大变更项—目审计部门及时【安排人员参加现场勘!验,; :  (三《。)负责对代建项【目的:。竣工财?务决算进行审—计;   》(四)以上所列第】一,项、第三《项代建中心》需将:具备审计条》件的项?目报审计部》门审计部门根据政】府安排纳入审计项】目计划按照》审计项?目程序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 第十三条市监【察部门职责   (!一)负责对代建【项目建?设全:过程相关单位履【职情况?。进行监?督;   》(二)?负责对代《建项目?建设全过程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违反相关!文件要?求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查处   第十【四,条代建中心》职责   (—一)负?责政府投资建设的】非赢利性工程项目(!特殊项?目除外)的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 ?  (二)负责【与,项目:使用单?位签订代建协议; ! , (三)依》法确定专《业,单位对代建》项目进行初步设计】。。并,报市发展《改,革部:门审批?;  ? (四)《负责: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人防、消防、—施工许?可,。证等项目《建设的有关手续【。; :  (五)组织实】施代建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物资?等招标采购活动; !。 , (六?。)负责工程合同的洽!谈与:签订:;   (》七)负责对代—建,项目建?设资金支出进行【。审核根据《工程:进度向市财政—。部门或使用单位【提交工程款拨付通】知和相关资料—。由市国库支付中【心,或,使用单位进行—支,付并向?。财政部门报送—。建设资金使》用情况?;   (八)对】工程进?度、:投,。资、:。。质量、生《产安全等全程负责】对工程质《量实行终身负责制】。。;   (九)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工【程阶段性验》收及竣工验收;【   (十)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报告经】市财:政投资审核中—心审核后报市财政】部门:。审批:;  ? (十一)按规定】需进行审计的代建】项目:报市审计部门审计;!   (十二—)负责项目建—。设资料的整理归档】及移交向使用单【位办:理,资产移交手续—   第十五条【使用单位的主要【职责   (一【)根:据项:目建设?的必:。要性编制项目—建,议书并报市》发展改革《部门审批;   】。(二)根据市—。发,展改革部门》的审批意见委托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报相:关部:门进行评估和审批】;   (三)负】责与:。代,建中:心签订代建》协议; 《 , ,(,四)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的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和投资额度【提,出项目使用功能【配置的具体意—见配合?代建中心编制设【。计任务书并》对设计单位出具的初!步设计成果进行确认!;协助代建中心【完成:代建:项目室内、外装修设!计并对设计成果【进行确认;   】 (五)《负责建设土》。地的征?用、土地《附属物拆迁、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手续的办理;   !(六)负责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七)负《责代建项目实施全过!程的:外部环境《协调; 《  (?八)协助代建—中心办理代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有:关手续; 》  (九)监督【。代建项?目的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参与工程【验收;?   (十)根【据项目?建设进度《。负责争?取上级?资金、落实自—筹资金和银行贷款根!据工程建设情况【和代建中心工程款】拨付通知及时—向相关单位》支付除市《级,财政资金外的—。。建设资金   第十!六条 市建设主【管部门、《规划: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对实行代建!制的建设项》目的:审批程序和对—建设项目《招投标的管》理职责不变  【 第三章代建项目】实施程序   第十!七条使用单位—根据项目需求—组织编制项》目建议书按》。规定程序报》市发展改《革部门审批 —  第十八条项目建!议书获得批复后使】用单位应《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咨询机【构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投资估算报【市财政?部,门进行审核市财政部!门审:核通过后报发—展改革部门》进行:。审,批市发?展改革部门在对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时应报请市政—府审查决定是否由代!建,中心:代建   第十九条!决定由代建中心代】建的使用单位应按市!政府决定和市发展】改革部门批复有关内!容与代建中》心签订项目》代建协议《   第二十—条代建?中心根据发展改革】部门批复的招—标形式依法确定代】建项目勘察、设计单!位, ,  第?二十一条代建项目进!。行设计?前使用单位应在【项目估算投》资的范?围,内向代建《中心出具项》目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建设标准的—书面意见  —。。 第二十二条代【建中:心应对使用单—位的书面意见进行】初步审?。核确定建设内容【符合投资估算要【求后负责编》制设计任务》书委托设计单—位在项?目投资估算范—围内进行初》步设:计并:对,初步设计概算进【行分析确《保初步设计概算【的合理性如果初步】设计概算超出投【资估算的《10%?由使用单位》负责向发展改革部】门申请调《整项目投《资,估算发展改革部门不!予调整的按原投资】估算调整初步设计内!容  ? 第二十三条市【财政部门和发展改革!部门组织对》代建:项目的?初步设计及概算【投资进?行,审查:核定项目投资概【算 :  第二十四条代建!。中心应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依法确?认,设计单位《进行施工图设计代建!项目:应推:行,施工图设计总承包施!工图深度应满足【各专业?工程施?工并达到使》用功能的要》求  ? 第二十五条—代建中心根据—招标投标的有—关规定依法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投标确定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重要设备物资供!应单位   第二】十六条代建中心应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和投!资概:算组织进《行施工并严》格控制项《目投资确保工—程,质量按期交付使用 !  代建《项目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建设内容【。和投资概算经—批准后原则上不得变!动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代建中心提出!经使用单位同意报市!发展:改革部门市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市【财政、城乡建—设,、城乡规划》等部:。门提出意见》报,市政府批准后—方可:作调整  》 (一)不可抗拒的!重,大自然灾害;—   (二》。)国家统一》调整价格等政策原】因引起投资概算【发,生重大变化;   !(三:)自然资源、—水,文、地质等实际【状况与原勘察结果出!现重大偏差导致施工!图设:计有重大技术—调整;   (四)!。其他不可预见的原因!引起投资概算—发生重?大变化   第二】。十七条代建中心应】提高代建项目的【管理:水平和政《府投资效益对技术】复杂的大《中型代建《项目推行具有虚【拟仿真施工技术的建!筑信息模型用于项目!管理代建中心—应在项目《初,步设计概算中单独列!支该:。项,技,术使用费并按程【序将概算报》请市发展改革部门审!批   第二十八条!代建项目建成后【由代建?中,心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使用单位等—进行:竣工验收工程验【收合格后代建中心】应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报告按规】定办理政府投—资财务?决算:审批手续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第二:十九条项目建成后】代建:中心应按《财,政部门批准的资【产价值向使用单【位办理资产移交手续!   第三十条【代建中心应》当按照档案》法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有】关档案对代建项目建!设涉及的所有资料】都要按?照规定收集》、整理、归档在向使!用单位办理资产【移交手续时》一并:将工程档案及—相关资料向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移交—   第四章—财务管理与监督【   ?第三十?一条代建中心根据】工程进度和资金需】求提:出资金使用计划【按,照建设工程资—金拨付管理程序,各!。方签证后, —属,于市级财政资金【的由代建中心报市财!政部:门市财政部门按工程!进度和基本建—设,资金安排《统一由市《国库支?付中心进行支付;】属于上级下达资【金、国债资金、市级!政府信用贷款财【政担保金、境—内、外捐款或自筹资!金的由?代建中心出具工程款!拨,付通知?由使用单位按照工】程款拨付《通知及时拨付工程款!   ?第三十二条代—建中心和使用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建设单?位财务会计》制度有关规定工程建!设,。资金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挪用并—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  ? 第三?十三条项目确定实行!代建后未经代建【中,心,通知使用《单位不得使》用工程资金》对项目确定实行代建!。以前发生的前—期费用在实行代【建时使用单位要【将资金使用情况【如实告知代建中【心并对不合理支【出予以纠正  【 第三十四条代【建项目代建管理【费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0!2〕394号)和】财政部关于切实加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财政财务管】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财建〔?2004《〕,300号)的规定由!市财政部门按—不高:于基建财务》制度规定的项目【建设:单位管理费》标准确定并计入【。项目建设成本   !第三十五条凡—是批准实施代—建制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除使《用单:。位前期工作发生必要!的费用经批准—可列支?外使:用单位不得再列【支建:。设单位管理费  】 ,第三十六条代—建中心?对代建管理费的【列支应严格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中建【设单:位管理费的有—关规定执行  【。 第三十七》条,。代建中心《应当: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向市发展改》革,、城:建、:财,政、监?察部门和使用—单位报送项》目建设情况   第!五章 ?法律责任  —。 第三十八条因施工!、监:理单位?原因:造成超投资概算【、工期拖延》、工程质量》不,。合格的施《工、:监理单位除按合同承!担相应经《济责:任外还?应由有?关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三十九条【因代建中心管—。理原因?造成代建项目—超,投资概算、工期【拖延、?。工,程质量不合格—的依据党纪》、政纪有关规定【追究:代建中心《有关责任《人责任   第四】。十条因使用单位【擅,自扩大建设规模、】未按规?定履行职责、管【理越位、资金拨付不!及时等原因造成代建!项目:超投资概算、工【。期拖延的《依据党纪、》政纪有关规定追究使!用单位有关》。责任:人责任 《。  第四《十一:条因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怠】于履行工作职责【、违规干预项目管理!、违规干预项目招】投标及?其他违反有》关规定行为造成代】建项目超投资—概算、工《期拖延、《工程质量《不合格?。的依据党纪》。、政:纪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及】有,关责任?人责任 《  第四《十二条在代建—项目的审计、监察】、稽察过程》中,。发现代建《中心、使用》单位及其他相关单】位违反?有关规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或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六章附则  ! 第四十《三条本办《法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