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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范《用词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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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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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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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
,。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