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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建筑物照明通电】试运行
!。
21.1 ! 主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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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1.《1 灯具回路控】制应符?合设计要求》且应与照明控制柜】。、箱(盘)及回【。路的标识一致;开关!。宜与灯具控》制顺序相对应风扇】的,转向及调速开关应】正常
! , :检查数量按每—检验批?的末级照明配电箱数!量抽查20%且【不得少于1台—配电箱?及相应回路
】
,
—检,查方法?核对技术文件观【察检查?并操:作检查
】
2:1.1.2 【。公共:建筑照明系统通电连!续试运行时》。间,应为24h住宅照】明系统通电》连续试运行时间应为!8h所有照明灯【具均应同《。时开启且应每2h按!回路记录运行参数连!续试运行时间内应无!故障
【
检查【数量:按每:检验批的末》级照明配电箱总【数抽查5%且不得】少于1台《配电箱及《相应回?路
:
】 检查方《法试验?运行时观察》检查或查阅建筑【照明通电试运行【记录
—
2?1.1.3 【对设计有照度—测试:要求的场所试运【行时应检测照—度,。并,应符合设计要求【
—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
检查方!法用照度测》。试仪测试并》查阅照度测试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