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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分【部(子分部》)工程划分及验【收
》
3.—4.1 《 建:筑电气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应—按检验批、分—项工程、子》分,部工程?逐级进?行验收各《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划?分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
】
?3.4.2 建筑!电气分部工程—检验批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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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变配电室安!装,工程中分项工程的检!验批主变《配电:室应作为1个检验】批;:。对于有数个》。分变配电《室且不属于子单位】工程的子分部工【程应分别作为—1个检验批》。其验:。。收记录应汇入所【有变配电室有—关分项?工程的验收记录【中;:当各分变《配电:室属于各子单位工程!的,子分部工程时—所属分项工程应【分别作为1个—检验批其验收—。记录应作为分项工程!验收记录且应—经子分部《工,程验收记录汇总后纳!入,分部工程验》收记录中《
【 2 供电】干,线安装工程中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供,电区段和电气竖井】的编号划分
】
? 3》 对于电气动力和!电气照?。明安装工程中—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其界【区的划分应与建筑土!。建工程一致
!。
? 4 自【备电源和《不间断电源安装工】程中分项工程应分】别作为1个检验【。。批
】 ?5 对于防雷及接!地装置安装》工程中?分项工程的检验批人!工接地装置》和利用建筑》物基础钢筋》的接地体应分别作为!1个检验批且—大型基础可按区【块划分?成若个检验批;【对于防?。雷引下线安装—工程6层以下—的建筑应作为1个】。。检验批?高层建筑中依均压环!。设置间隔的》层数应?作为1?。个检验批;接闪【器安装同一屋面应】作为1个检验—批;建筑物的总【等,电位联结应作为【1个检验批每个局部!。等电位联结应—作为1个《检验批电子系统设备!机,。房应作为1个检【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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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对于室—外电气?安装工程《中,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应】按庭院大小、投运时!间先后、功能区块等!进行划分《
《
3.4.3 】 当验收建筑电气工!程时应核查下列各项!质量控制资料—且资料内《容应真实、齐全、】完整
—
? 1 设计文!件和图纸会审—记录及设计》变更与工程洽商【记录;?
?
,
—2 主要设备【、器具、材料的合格!证和:进,场验收记录;
】
— 3 《 隐蔽工程检—查记录;
—
【 4: 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检《验记录;
】
: 5 【电动机检查》(抽芯)记》录;
【
》。6 接地》电阻测试记》录;
! 7 —绝缘电阻测试记【录;
《
》 , 8 接地故】障回路阻抗测试记录!。;
! 9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测!试记录;
【
? 10— :电气设备空》载试:运行和负荷试运行记!录;
【
》11 EPS应】急持续供电时间记】。录;
《
】12: 灯具固定装置】及悬吊装置》的载荷强度试—验记录;
—
:
? ?13 建》筑,照,明通电试运行记录】;
》
14】 接闪线和接【闪带:固定支架的垂直【拉力测试记录;
!
【 1:。5, 接地(等电位)!联结导通性》。测试记录;
【
— 16 工序】交接合?格等施工安装记【录
3】.4.4《 , 建:筑电气分部(—子,分部)工《程和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记录应无遗漏】缺项、填写》正确
?
3.4】.5 技》。术资料应齐全—且应符合工序要【。求、有可追溯性;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均应确认且签!章齐:全,
3【.,4.6 检验批验!。收时应按本规—范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中规定的—检查数量和》抽查比例进行检查施!工单位过程检查【时应:进行全数检查
【
3.【4.:7 :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时建筑电【气分部(《。子分部)工程实物质!量应抽检下列—部位和设施且—抽检结?果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
?。
》 1 变配电!。室技术层、设—备层的动力工程电】气,竖井建筑顶部的防雷!工程电气系》统接地重《要的:或大面积《活动场所的照明【。工,。程以及5《。%自:然间:的建筑电气动力、照!明工程;《
】 :2 室外电—气工程的变配—电室以及灯具总数的!5%
?
》。3.4.8 【变配电室《通电后可《抽测:下列项目抽测结果】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和设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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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类电源自【动切换或通断装【置;
【
《 2: 馈电线路的【绝缘电阻;
!
3【 接地故》障回:路阻: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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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开关插座—的接线正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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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动作电流和【时间;
《
《
6— 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
!
《 :。7 照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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