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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江市关于印发!内江市?城区公共租赁住【房配建管理》办法的通《知,
内—府办发[2011]!73号
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 :内江市城区公共租】赁,住房配建管》理办法已经内江市】六届人民政府第8】次常务会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九】日
】
内江市城】。区公:共租赁?住房配建管》理办法
《
第一条 》为规:范我市城区》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公—租房”)配建工【作明确?我市城?区配建公租房的【。建设管?理程序保证配建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通:知(:川府发〔2》0,。10〕26号)和内!江市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内府办!发〔2010〕【92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 第二条 》 本办法所称—配建:是指将公租》房纳入拟出》让,。国有:土,地规划、拍卖—条件与?商品住房项目同【。步,。备案(立《项)、同步设计、优!。先建:设、优先验收建成后!无偿移交《给内:江市人民政》府的建设方》式
— : 内江市城区新【建公租房主要采取配!建制度即新建公【。。。租房主?要,。在开:发建设?用地30亩以上【的商品住房项目【中,按3%-《5%的比例配套建】设建成后的公租房由!开发:企业无?偿移交给市政府【。作为国有资产由【内江市房地产管【理局:(以下?简称“市房管—局”)进行租—赁,管理:确保保?。值增值
【
!第三条? 内?。江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以下?简称“?市住建局”)负责】。制定配建公租房【。的年:度计划?负,责拟定公《租房配建项》目规:划条:件,负责配建公租房项目!备,案主要包括公租房配!建意:见书、内江》市配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合?同、:内江市配建公共租】赁住房移交协议【等的:备案
》 内江【市国土?资源局(以下简【称“市?国土:局”)负责依据【市住建局制定—。的配建?公租:房年度计划制—定配建公租房的土地!供,应,年度计?划落实公《租房配建项目—建设用地
【。 市房管局【负责配建公租—房项目的建设标准、!设施:条件的拟《定建设管理资产移】。交产权登记》过户、?产权管理负责建立具!体,。项目的?建设档案对》配建的公租》房项目实《施建设质量监督、建!设进度管《。理以及?项目建设动》态进展情况的—。统计、上报》工作
第四条 !相关:部门:在具体项《目中落实《配建公租房指标的职!责
(一)!土地出让前》 ,
— 1、市《住建局负责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公租】房,发展:规划和配建》公租:房的:年度实?。施计:划确:定公租?房的配建《规模和配建》比例拟定配建项【目规划条《件并在规划条件中明!确配建公租》房的建筑《面积、户型》。要求等明确》配建公租《房建:筑,面积纳入计》入容积率的住—。宅建筑?。面积统一管理—使用性质统一标注】为“配建公共租【。赁住房” 》
— 2、市国土局【根据:公租房发展》。规划:和配建?。公租房?的年度实施计划【负责制定公租房建设!用地供应规划和年】度供地计划综合确】定拟配建公租—房的出让《地块明确配建公租房!分摊的划拨土地面积!确保配建公租房【。土地供应《并根据市《住建局?拟定的规划文件和市!。。房管局拟定的—公,租房配建意见书进行!。土地出让将》公租房?配建的建筑》面积、户《型结构、套数、装修!标,准、工程工期、【竣工验收备案后【。无偿移?交等内?容作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前置条》件 :
【3、市房管局根【据配建公《租房年度计划、建】。设用地配建计—划,、配建项目规划【条件等拟定公—租,房配:建意见书确定拟配】建,公租房的建》筑面积、《。户型结?构、套数、装修标准!、工程工期、竣【工验收?备案后无《偿移交?等内容
】 (二《)土地出让后 【 ,
1、】市国土局《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时依据公租!房,配建意?见书将配建公租房】的建筑?面积、户型结构、】套数、装修标准【、,工程工期、竣工验收!备案后无偿移交等要!求进:行明确约定
】
2、市】房管局与项目业主】单位(开发企业)签!订内江市配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合同合同中》应明确配建公租房】的建:筑面积?、户型结构》、套数、《装修:标准、工程工期、】建设工?程质量进度管理、竣!工验收备案后无偿移!交,、质量保修、违约责!任等内容
【
3、【。市发改委在项目备案!(立:。项)时应审》核项目?建设:方案是否按要—求足额?、合:理配建公租房并将相!关核定内容列入【项,目核准批复》文件
》
4、市住!建局在审查》建筑方案以及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时应按》内江市配《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合同对【公,租房配建指标进行进!一步核定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单独标【明配建公租房的建筑!。总,面积
》
确需【分期开发或分期审】批设计方案》的配建的公租房应】在第一?期工程?中优先?建设:
配!建,公租房宜集中—布置能够独立—。成栋:的单独成栋布置【;不能成栋布置的独!立成单元《布置:;不能?成单元布《置,的应集中楼层—布置
— 配建的成套!公租:房应布局《合理功?能齐:全满足住房对采【光、隔声、》节能:、通风和公共卫生等!的要求单套建—筑面积严格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
【 配建《的成套公租房应【进行简装《达到:入住即可使用条件基!本配:套设施主《要,包括水、电、—气,。表安装到位;室【内照:明、有线电视线路】、电话?线路采用暗线埋【设;卫生间配—蹲便器、洗面盆【墙地面?贴,瓷砖:;厨房墙地面—贴瓷砖配灶》台、案板、菜盆等设!。施,;入户门《安装防盗《门;室内安装木门】;外墙窗安装塑【。钢窗;室《内墙面、《。顶棚涂刷乳》胶漆(具体装—修标准在单项合【同,中约定)《
以!集,体宿舍形式》配建:的,公租房?应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颁布的宿!舍建筑设计规范有】关,建筑标准、》规范:和规定
】 (?三)项目建设—期间 《
1【、,市房管局依》据内:江市配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合同对配】。建的:公租房实施施工建设!质,量、进度管》理等建?立具:体项目?的建设档案及做【好项目建设动态进展!情况的统计》、上报?工作 《。
—2、商品《房预售管《理部门应将》配建公租《房,开工情况作》为有:配建项?目的新建《住,宅,小区商品房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前提条【件
《
: (四)项目建成!后
—。。 : 1:、市房管局会同市住!建局等部门对配建】公,租房建设项目进【行单项竣工》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市国【土局、市住》建局房屋综合验收部!门应将配建公—租房单项验收结论】作为开?发项目综合验收【的前提条件
! 2、配【建公租房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市房管】局应与开发企业签】订内江市配》。建公共租《赁住房移交协—议并在1个月—内完成配建》公租:房的移交手续 【
》 3、建设—单位向?市国土局申请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时市国》土局应依法对配【建公:租房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分摊将市房管局】作为配建公租—房建设用地使—用者:。进行登记发证土【地使用权《证书上应载明“【划拨土?地,。”
】 开:发企业?向市房管局申—请办理房屋权属初始!登记时应《对配建公租》。。房进:行产权分割产权单】位,为市房管局产权证】书上应载明“—公共租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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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在开》发,项,。。目中配建的公租房】按配建?面,积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并依照国家—规定给予《税收优惠
【。
第《六条 上》级下拨?公租房的“以奖【代补”资《。金和公租房》租赁租金收入纳入市!财政国库集》中管理专项用于【市本级住房保—障(主?要指公?租房:)支出 《 ,
第七—条 配建的公租】房纳入所在开—发项:目小:区物业管理实施统】一的物业管》理服:务公租房租赁对象应!。自觉接受管理缴纳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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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未: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内江市配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合】同约定的公租房【配,建的面积《、,建设时?限等事项建成—交付使用的》由市:住建局、市》国土局和市房管局】。等部:门依法追究开发【企业的违约责任 】
第九【条 在《公租房配建过程中】若因规划调整—。。建设单位应按程【序完善?。相关手续后方可继】续建设 《
第十【条 县、》区政府可《参照执?。行也可结《合本县(区)实际】自行:拟定“配建办法”】。第十一条 》 本办法自二〇【一,一年五月《一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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