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第七】章 测量标志保护 ! , 第?三十五条 测量【标,志受国家保》护禁止下列有损测量!。标志安全和使测【量标志失去使—用效能的行为—。     —(一:),损毁:或者擅自移动地【下或者地上的永【久性:测量标志以及使【用中的临《时,性测量标志的—;,     (二)!。在测量?标,志占地范围》内,烧荒、耕作、取【土、挖沙或者侵占】永,久性测量标》。志用地的; —   ?  (?三)在?距永久性测》量标志?50米范围内采【石、爆破、》射击:、架设高压电线的;! :    (四)在】。测量标志的占—地范围内建》设影响?测,量标志使用效—能的建筑《物的;?     (【五)在测《量标:志上架设通讯设施】。、,设置观望台、搭【帐篷、拴《牲畜或者设》置其他有可能损毁测!量标志的附着物的】;     (六!),擅,自拆除设有》测量标志的建筑物或!者拆除?建筑物?上的测量标志的【;  《   (七)—其他有损测量—标志安?全,和使用效能的— : 第?三十六条 》。设置永久性测量标】志需要依法》使,用土地或者在建【筑,物上建?设,。永久性测量》标志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干?扰和阻挠 第!三十七?。条 建?设工程项目的—规划、建设应当避】。开永久性测》量标志;确实无法避!开需要拆迁永久性】测量标志或者使永久!。性测量标志失去【效,能,。的在:办理规划审批手【续时应当一并办理】测,量标志?的迁建手续涉及【军用控?制点的应当征—得,。军队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所需迁建费用由】工程建设单位承担】。 ? 第三十八条 永】久性测?量标志的建设—单位应当对永久性测!量,标志设?立明显标记委—托当地有《关单位指《派专人负《责保管与其签订测量!标志委托保管书【并在:测量标志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造册》登记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做《好,所辖区域内的—测量标志保护管理工!作 第三【十九条 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本,市的永?久性测量《标,志档案对全市的测量!标志实行定期巡查和!维,护永久?性测量标志的维【护管理费用财政部门!应当予以保障公【安机关应当配—合测绘?部门共同《做好测量标志—保护工作  【   ?本市对在保护永【久性测量标志—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