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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城市规划区个【人建设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规划【区内个人建设—行为的管理,根据】城市规?划法、河南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城?市规划区,是指【城市市区《、近郊?。区以:及,城市行政区域内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
《。郾城县?城及孟南开发—区、漯河高》新技术开发区、漯】河,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建设纳入城!市统:一规划?管,理
个人【建,设行为是指个人新建!、改建、《。扩建:、翻建?住房:以及:围院、?搭棚等行《为
第【三条 漯河市—建设委?员会是?我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规划工作
!第四:。。条 :源汇区?建设局根据》市建设委员会—。的授权,《负责办理城市规划区!内所辖行政》区域的居民建—房规:。划管理的前期审查】工,作和个人违章—建设的查处》工作
?。第,五条 审批原—则
》。(,一)节约用》地原则对规划—区内村庄《的现有用《地划定界线》,范围?以外原则《上不予?审批:
(二)【规划合?理布局原则居(村)!。民建设住房的主朝向!间距一般不得小【于1:1,层—数不:。得超过3层
】。 (三)统一规【划,、统一?改,造、统?。一建设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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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审》。。批:
(一】)影响城市规划实】施和:近期规划建设—的;
(二】)影响消防》。安全:。的;
? (三》),影响市容观瞻—和环境卫生》的;
—(四)影《响交通(包括影响邻!居出入通道》)的;
— (五)不符合道路!退让红线《要求的;《
? (:。六)产权不》明,四邻有纠纷的】;,
, (《。七)影响城市防洪】防汛的;
(!八)与城市公共设施!有,矛盾的;
】(九)侵《占城市公共》绿,地的:。;
《。。 (十)沿沙—澧河:堤脚外?70米以内的;
! (十一)—影响风景名胜和【文物古迹保护的【。;
(十二】。)供电高压走—廊范围?之内的;
》 (十三)紧靠!易燃易爆源,—属禁建?范围以内的
【第七条 居(村)】民,新建、扩建》、改建?、翻建住房,—必须:按法定程序办理【个人住?宅建设规划许可【。证
《
第八《条 居(《村)民新建住房办证!。实行下?列程:序:
—(一)个人申请并】填,写个人住宅建设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属村民建房的,【应当同时办理个人住!宅用地规划许可证;!
(二)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征求四?邻意见并《签署意见;
!(三)街道办事处】或乡政府审》查,并签:署意见;
》 (四)—源汇区建设局现场勘!。察,并出具审—查意见;
》 (五)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施?工图纸;(六—)市建设《委,员会核发个》人住宅建设规划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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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居(村】),民扩建、改建、【翻建住房《办证实行下列程【序:
(【一)个?人申请并填写个【人住宅?建设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 (二)—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征求四邻意见并签署!意见;
(】三)街道办事处【或乡政府审查并【签署意见;》
(四—)源汇区建设局【现场勘查《,出具?初步审查意》见;
—(五)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施工图【纸;
(【六)市建设委员会】核,发,。个人住宅建设—规划许可证
第【十条 建房人取【得个人住《宅用地规划许可证】后6个?月内:未申请办理用—地手:。续,或取得》个,人住宅建设规划【。许可证后6》个月:内未开工建设,又】未,及时办理延期—手续的,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建设【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
】 ,居(村?)民新建、改建、翻!建、:扩建住房应》严格按照规划许【可证核准的面积【、高:度、层数、》结构等施《工
建房人应!在,。房屋:竣工1个月内向源汇!区建:设局申请《验,收,符合规?划审批要求的,由市!建设委员《会颁发个人住—宅建设?规划许可证正本
第!十一条 《土地部门凭个人住宅!建设规划许可—证正本办《理土地?。权属登记有关手续;!房产管?理部门凭个人住宅】建设规?划许可证《正本和土《地权属证明,办理房!。屋产权有关》手续 ?
: 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个: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而《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的,!批准文件无》。效
第】十二条 城市—环城道路和高速【公路连接线》两侧:5,0米为规划生态林】。带,道路两侧及城】市,出入口的《。个人建设项目和其】他建:设项目,必须报市建!设委员会《审批
第十三条【 个人在《。城市规划区农—。田内从事农业—种植、养殖等,涉】及围:院、:搭棚等建设行—为的:,由个?人提出申《。。请,,经源?汇区:建设局提出初步审查!意见,报市建—设委员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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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由城市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或者没收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影】响城市规划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由城市】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土建工程】造价3%《10%的罚款—
受到【。停止建?设或拆除建筑—物、构筑物等—处罚:的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拒绝、阻碍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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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拆除违?章建筑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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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城市规》划区内?属郾城县管辖范围】的个人建设行为【,,由,郾城县人民政—府,根据城市规划要求】,组织城建、土地、!房产:等部门依照有关法规!和本规定《。。严格办理《有关审批手》续颁发规划》。许可证前《应当经市建设委员】。会,审核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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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本规定由—市人:民政府法《制机构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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