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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城市规划—区个人建《设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规划区内个人建【设,行为的管理,根【据城市规划》法、河南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城市规划区,是指】城市市区、近郊【区以及城市》行政区域内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
? 郾城县城及孟【南开发区、漯河高】。新技术开发区、【。漯河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建设纳入城市统!一规划管理
【 , 个人建设》行为是?指个人新建、改建】、扩建、翻建住房】以及围院、搭棚等】行,为
—第,三条 ?漯河市?建设委员《会是我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规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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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源汇区建设局】根据市建《设委员会的授权,负!责办理城市规—。划区内所辖行政区域!的居民建房规划管】理的:前,期审查工作和个【人,违,章建设的查处工作】
第五条 审批原则!
(》一)节约用地原则】对规划区内村—。庄的现有《用地划定界》线,,范围?以外原则上不予审】批
(二)】规划合理布局原则居!(村)民《。建设住房的主朝向】间距一般不得—小于1:1,层数不!得超过3层
】 (三)统一规【划、统一改造、【统一建设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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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审批:
】 , (一)影响城】市规:划实施和近期规【划建设的;
!(,二)影响消防—安全的?;
(—三)影响市》。容观瞻?和环境卫生的—;
:。 (四)影【响交通(《包括:影响邻居出》入通道)的;—。
(五)【不符合道路》退让红线要求的;】
(六)产权!不明,四邻有—纠,纷的;
(】七)影?响城市?防,洪防:汛的;
— (八)与城市公共!设施有矛《盾的:;
: (九)侵【占城:市公:共,绿地的;
》 ?(十)沿沙澧河堤脚!外70米以内的;
! (《。十一)影响风景【名胜和文物古迹【。保护:的;
《 :(十:二)供电高压走廊】范围之内《的;:
? (十三)紧靠【易燃易?爆源,属禁建范围以!内的
第七条【 居(村)民新建、!扩建:、改建?、翻建住房,必须】按法定程序办理【个人住宅建设—规划许可证
【
第八条 居】(村)民《新建住房办证实【。行下:列程序:《
(》一)个人《申请并填写》个人住宅建设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属村民建房—的,应当《。同时:。办理个人住宅—。用地规?划,。许可证;
(!二)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征求四邻意!见并签署意见;
! :(三)街《道办事处或》。乡政府审查》并,签署意见;
— ?(四)源汇区建设局!现场勘察,并出具审!查意见;
》 (五》)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施工图纸;(六】)市:。建设委员会核发【个人住宅《建设:规划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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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居(村)【民扩建、改建—、翻:建住房办证实行【下列程序:
】 (一)《个人申请《并填写个人住宅【建设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 (二)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征求!四邻意?见并签署意见;
! (三)街道【办事处或乡政府审查!并签:署意见;《
, (四)源【汇区建设《局现:。场勘查,《出具初步审查意见】;
(五)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施工图【纸;:
(六—)市建设委员—会核发个人住宅建设!规划许可证
第十】条 建房人取得个】人住:宅,用地规划许可证后】6个:月内未申请办理用地!。手续,或取得个人】住宅:建设规划许可证后6!个月内未开工建设】,又未?及时办理延期—手续的,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建—设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
》 居(村)民新建、!改建、翻建、扩【建住房应《严格按照规划许【可证核准的面积、高!度、层数、》结构等施工
【 建房人应在【。房屋竣工1个月内向!源汇区建设局申请】验收符?合规划?。审批要求的》。,由市建设》委员会颁发个人【住宅建?设,规,划许可证正本—
第十一条 —。土,地部门凭个人—住宅建设规》划许:可证正本《办理土地权属登记】有关手续《;房产管理部门凭】个人住宅建》设,规划许可证正本和土!。地权属证《明,办理《房,屋产:权有关手续》
: 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个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而》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的,批—准,文件无效 》。
第十二条! 城市环《城道:路,和高速公《路连接线两侧—50米?。为规划生《态林:带,,道路两侧》。及城市出入口的【个人:建,设项目和其》他建设项目,—。必须报市建》设,委员会审批
—第十三条 个人在城!市规划区农田内【从事农业种植、【养殖等,涉》及围院、搭》棚,等建:设,行为的,由个人【提出申请,经源【汇区建设局提出初】步审查意见,报市】建设委员会》批准
【第十四条 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由城市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或》。。者没收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影响?城市规划《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由城市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土建工》程造价3《%10%的罚—款, ,
受》到停止建《设或拆除建》筑物、构筑》物,等处罚的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拒绝!、阻碍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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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拆—除违:章建筑不予补偿 】
第—十六条? 城市规划区内【属郾城县《管辖范?围的个人建设—行为:,由郾城县人—民政府根据城市【规划要求,组织【。城建、土《地、房产等部门依】照有:。关法规和本规—定严格办理》有关审批手续—颁发规划许可证前】应当经市建设委【员会:审核:同意
第十七条】 本规定由市—人民政府法制机【构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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