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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办法 — ,第一章  总 【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市城乡建设—档案(以下简—称城建?档案)规范化管理充!分发挥?城建档?案在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90号】),、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6—号)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 本办法所称城建】档案是指在城乡规】划、建设及其—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纸】、图表、模型—、声像、电子文件】、缩微片等不同载体!形式的文件资料【城建档案是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重要基《础资:。料及信息资源是【依法进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建档案《的收集、报送、【整理、?保管、利用和—管理活动   第】四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进行建设》活动:的,各建设单位和个人应!从城乡发展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出发管理好—本单位?和个人?形成:的建:设工程资料并按规】定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有关城建档—案资料   第二】。章  城《建档案?的管理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  城《建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是市城建档案行【政主:管部:门,业务上接受市—档案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县、:区人:民,政府(含《大亚湾开发》区、:仲恺高新区管—。委会下同)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城,建档案管理部门业】务上接受《同级人民政府—档,案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含街【道办事?处下同)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建档案管《理工作?   第六条 【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城建《档案:工作的领导把—城建档案事业列入城!乡建设发《展规划保证城建档】案机构、人员—和经:费,的落实使之》与城乡建设事业【协调发展  —  :   ? 第七条 》。 市、县(》区)城建档》案行政?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 (一)组织【。。实施有?。关城建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二)编制并组—织实施城建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 !(三)组《织实施城建》档案工作的业—务技术标准和—规,范 (四)》负责:。对县(区)、—乡镇(街道)城建档!案工作进行技—术业务指《导、检?查和监督    】 第:八,条  市、县(区】)城建档案馆(【室)和乡镇》(街道)建设—管理机?构,(以:下统称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是》具体负?责城建?档案管理的》机构受市、县(区)!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建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主要职责 】(,一):按本办法第》。十条的?规定接?收和保?管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中形成《的具有永久和长期保!存,价值的城建档案【资料   》(二:)参:加市、县(区)和】乡,镇(街道)重点【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 ?(三)对接收管理】的城建档案资料【采取现代化》。管理手段进行—科学系统的管—理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和科研等工》作提供?。服务 ?    (四)广】泛征集、收集各门类!城建档案《资料:利用各?种载体保存等手段加!强,作为全国文明城市有!关城建档案资料的积!累,和收集不断丰富【馆,藏     (【五)定期组织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资料员和施工员进】。行城建档案方面知识!的培训 《  第九条 — 从事城建档案【。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和档《案管理?制度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漏城建—档案:中涉及的《国家:秘密并?应具备相应的档案】管理和城《建,方面专业知》识,   第《三章  城建—档案的接收范围  ! 第十条《  :凡具有永久和长期】保存价?值的:城乡:规划:、建:设及:其管理?档案材料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按本办法的规定】向所在地《的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  《      第十】一条 城建档案包括!各类城乡《建设工程《档案、业《。务管理与业务技【术档案、城乡基础】资料以及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档!案局确?定的其他城建档案】资料 (一》)各类城乡建设【工程档案 1—.城乡?工业、民用建筑【工程包括各类工业建!筑与住?宅、办公《、,。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商业、金融、保!险等建设工》程档案   2.】城乡基础《设施工?程,包括道路、桥梁、广!。场、停车场、照明、!涵洞、排水、泵闸、!污水处理等建设工】。。程档案   3【.城乡?公用:基础设施工》程包括?给水、?供气:、供电、公交场站、!轻轨、电《信、:邮政等建设工—程档:案,   4.》城乡:。交通基础设施工程】包括公?路、铁路、航空【、水:。运等建设《工程档案   5】.,城乡:园林建设《、风景名胜工程【包括公园、游乐园、!城市:绿地、古树名木、风!景名胜区、》城市雕塑工程档案 !  6.城》乡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工程!档案包括城》乡,公厕、垃圾站、垃】圾焚烧发电厂、垃】圾填埋池等建设【工程档?案   《7.城乡环》保、:防洪:、水:利、:抗震、人防工—程档案   8【.军事工程档案资料!中,除军事禁区和—。军事管理区以外的】穿越城乡的地下管线!走向:和有关隐《。蔽工程?的位置图   (】二)城乡规划—、管理?、建设各专业管【理部门形《成的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档案—包括城乡规划—、管理、勘测、设】计、施工、》监理、园林、—环卫、公用设施、房!地产管理、人防等部!门形成的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档!案   (》三)城乡基础资料包!括城乡建设》历史沿革、地名、水!文、自然、经济状况!;有:。关,城乡:规划、建设及其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计!划、统计、技术规程!规范方面的文件【、科学?研究成果;城—乡,。建设发展《史等方面的基础资料! ,  第四章  城建!档案的移交时间【。和要求  》 第十二条》  应当由》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接收的档案!其,形,。成单位按下列时限】移交 ?(一)?建设工程档案在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移交 (—二):规划建设《管理系统的各—业务行政管理部【门形成的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档案应!根据不同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档案的特点》遵循方便组织有利于!保证归档文》件材料的完整—、准确、系统并方】便利用的原则正确地!确定移交时间  】       第】。十三条 《 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的城建档案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城建档案资料】应齐全、完整、准】确、系统、字迹工】整有利于长久保存案!卷质量?应当:符合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建设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C—JJ/T117-】200?7)规定的》。要求    — (二)城》建,档案资料应当是原】件   《(三)竣《工图图样清晰与建】筑物实体相符—并加盖竣工图章  !   第十四条【  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核发建设单!位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同时给建设!。单位发放建》设工程档案》编制及?移交告知书明确编制!、报送城《建档案?内容、?范围:、时间、程序—和责任 《  :  建设单位—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时应当明—。确收集、《编制、移交建设工】程档案?的责:任,、要求等内》容      【    第十—。五条  《在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3个月内建设—单位:应当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一套符合规定要】求的建设工程—竣工档案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出具建设工!程城建档案接—收证明书载明建设工!程项:目名称、移交单【位,、案卷总数》、档案存管机构等内!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办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时应—将建设工程城建档案!接收证明书作为【必备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文》件材料之一》没有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出具建设工程】城,建档案接收证明【书的建设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办理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    第十六条 ! 凡建设工程档【案不:齐全不准确的移交】单位应当根据与实】物相符能准确—。。记载工程《建设:主要过程和》现状的原则》进,行,补测:、补绘?后报城建档案管理机!构   《   ?。   ?第十七条  城乡】地下:管,线,普查和测绘所形成的!地下管线《资料:应当在普查和测绘】工,作结束后《3个月内《移交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城乡地下管线进【行,变更、改《造的地下《管线产权单位应当据!实修改、补充和完善!原地下管线》档案绘制《现状图并在变—更,或改:造结束后3》0日内及时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对弃用【、停用的地下管线】建设单位应当及【时报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备案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做好地下管】线,信息更新工作各【地下:管线专?业单位或管理单【。位应当每年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报送本?。单位地下管线专业】图   《第五章 《 城建档《案的管理与》利用   第十八】条 : ,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接收或者收》集的城?建档案资料应当【及时:。登记:、整理、编制检【。索工具做《好城:建档案的保管、【鉴定、统计、—编研、?保护和利用工作【。对破损或者变质【的城建档案应当【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 第十九条  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城建档案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保密制度严防城建档!案散失和泄密不【得擅自?销毁城建档案 【    《 , ,  第二十》条  城《建档案馆(》室,。)建筑应当符合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JGJ25—-200《0)国家标》准保管城建档案【应有适宜《安全保存的专门【库房库房达到防【盗、防火、防—。震、防雷、防水【、防潮、防高温【、防霉、防虫、防】光和防?污染的“《十一:防,”要求库房面积应】当符合城建》档,案工作业务规—范的要求   第】二十一条  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档?案用:。品,和装具?逐,步配:备温湿度自》动控制、监控—、计算机、》声像等?设备实现城建—档案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和现代化   !  第二十二—条  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的馆—房建设、《设备购?置,等所需经费应当列入!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日常经费由同级财政!统筹安排    】     》第二十三条 — ,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根据】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需要编—制必要的检索资料】和参考?资料向社会》提供服务 》       第】二十四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凭居民身份【证,、工作证或者单【位介绍信等有效证】明经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同意后可》以利用已开放的【城建:档案其?收费办?法依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五!条 : 市城乡《。规划行政管理部门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在城建!档案收集、》保护、管理、提供利!用和研究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通报?表扬      】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它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无,故延期或者不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归档!、报送?的     (【二)单位和个—人损毁、丢失、涂】。改或:者,伪造城?建档:案的    (三】)城建档《案工作人员玩忽职守!造成城?建档案损《失的   第二【十七条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未【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移交建【设工程?档案的由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单位予以通报】批评责?令限期补报;逾期6!个月不补报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由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  第七章  附】  则  》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