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惠州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  第一条》  为加强》我市城乡建设档【案(以下简称—。城,建档案)规范—。。化管理?充,分发:挥城建档案在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9!0号)、《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6号—)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城建档案是!指在城?乡规划、建》设及其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纸、!图表、模《型、声像、电子【文件、缩微片等不同!载体形式《的,文件资料城》建档案是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重要基础资料】及信息资源是依法】进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建档案—的收集、报送、整】理、保管、利—。用和管理活动   !第四条 《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进行建《设活动的各建—设单位和个》人应从城乡发—。展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出发管理好本】单位和个人形成的建!设工程资料并按规】定,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有关城建档案】资料 ?  第二《章  城建档—案的管理机构和职责! ,  :第五条  城建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是市城建档案】。行政主管部》门业务?上接受市《档,案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县、区人民政【府(含?大亚湾开发区、仲恺!高新区管委会—下同)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城建档案管理!部门业务《上接受?同级人?民政府?档案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含街道办事处】下同)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建】档案:。管理工作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城建档!案工作?的领导把城建档案】事业列入《城乡建设发展规【划保证城建档案机构!、人:员和经费的落实使之!与,城乡建设事业协【调发展?  :      第七】条  市、》县(:区)城?建,档案行政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 (【一)组织实施有关】城建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二,)编制并组》织实施城《建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 (—三)组织《实施城建档》案工:作的业务技》术标准和规范 (】四):负,责对县(区)、乡镇!(街道)城建—档案工?。。作进行技术业务指导!。、检查和监督  】   第八条—  市、县(区【)城建档案》馆(室)和》乡镇(街道)建设】管理机构(以下统称!。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是具体—负,。责城建档案》管理的机构受—市、县(区)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建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主要?职责 (一)按【本办法第十条的规定!接收:和保:管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中形【成的具有永久和【长期保存价值的城建!档案资料  — (二?)参加市、县(区)!和乡镇(街道—)重点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 【(三)对接收—管理的城建档—案资料?采取现代化管理手段!进行科学系统—的管理?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和科—研等工作提》。供服:务     —(,四)广泛征》集、收集《各门类城建档案【。资料利用各》种载体保《存等手段加强作【为全国文明》城市有关城》建档案资料的积【累和收集不断丰富】馆,藏     (五】)定期组《织,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资料员和!施工员进行城—建档案方面知识的培!训,   第九条  】从事城建档案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和档案管理制度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漏!城建档?案中涉及的国家【秘,密并应具备相应的档!案管理和城建方面】专业知识  — 第:三章  《城建档案的接收范围!  : 第十?条,。 ,。 凡具有永久和长期!保存价值《的城乡规划、建设】及其管理档案材料】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按本办法的规—定向所在地的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     【   第十一条 城!建档案包括各类【城乡建设工》程档案、业务管理】与业:务,技术档案《、城乡基础资料以】及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档案局确定的其他城!建档:案资:料, (一)各类—城乡建设工程档案 !1.城乡工业、民用!建筑工程包》括各类工《业建筑与住宅、办公!、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商业、【金融、保险等建设工!程档案 《  2.城乡基础设!施工程包括》。道路:、桥梁、广》场、停车场》、,照明、?涵,洞、排水、泵—闸、污水《处理等建设工程档】案,。 ,  3.城乡公【用,基础设施工程包括给!水、:供气、?供电、公交》场站、轻轨》、电信、邮》政等建设工程档【。案   4.城【乡交:通基础设《。施工程包括公路【、铁路、航空、水运!。等建设工程档—案  ? 5:.城乡园林建—设、风景《名胜工程包》括公园、游乐—园、:城市绿地《、古树名木、—。风景名胜区》、城市雕塑工程【档案   6.【城乡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工程档案包括城!乡公厕?、垃圾站、垃圾【焚烧发电厂、垃【。圾填埋池《等建设工程》档案   7.城乡!环保、防《。洪、:水利:、抗震、人防工程】档案:   8.军—事工:程档案?资料中除军事—禁区和军《事,管理区以外的穿【越城乡的地下管【线走向和有》关隐:蔽工程的位置—图 :。  (二)城乡规划!、管理、建设各专】业管理部《门形成的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档案包括城乡】规划、?。管理、?。勘测、设计、施工、!监理、园林》、,环卫、?公用设施、房地产】管理、人防等—部,门形:成的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档案  【 (三?)城乡基础资料【包括城乡建设历史沿!革、:地名、水文、—。自然:、经济状况;有关】城乡规划《。、建设及其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计划、统—。计、技术规程规范方!。面的:。文件、科学研究成果!;城乡建设发展史】等方面的基》础资料   第四章!  :城建档案的移交【时间和要求   】。第十二条《  应当由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接收的档!案,其形成单《位按下?列时限移交 (一)!建,设工程档《案在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移交 (二—)规划建设管理系】统,的各:业务行政管理部门】。。形,成的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档案应根据不!同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档案的特!点遵:循方便组织有利于】保,证归:档文件材《料的完整《、,准确、系《统并方便利》用的原则正确—地确定?移交时间    】   ?  第十三条—  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的城建档案》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城建档《案资料应《齐,全、完整、准确【、系统?。、字:迹工整有利于长【久保存案卷质—量应当符合》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建设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CJJ】/T1?。1,7-2007)规】定的要?求    》 (二?)城建档案》资料应当是原件【   (三)竣工图!图样清晰与建筑【物实体相符并—加盖竣工图章—    《 第十四条  【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核发建设单位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同时给建设单【。位发放建设》工程档?案编制及移》。交告知书《明确编制、报送城建!档案内容、范—围、时间、程—序和责任 》    建设单位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时应当明确收集、!编制、移《交建设工程档案的】责,任、要求等内容  !     》   ?第十:五条  在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3个月内【建设单位《。应当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一套符—合规定要求的建设工!程竣工档案》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出具建设】工程城建《档案接收证明书载明!建设工程项》目,名称、?移,交单位、案卷总【数、档案存》管机构等《内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办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时应将建设工程城!建档案?接收:证明书作为必备【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文件材】料之一?。没有: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出具建设工程城建!档案接收证明书【的建设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办理?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      第十六!条  凡建设—工程档案不齐全不】准,确的:移交单位《应,当根据?。。与实物相符能准确记!载,工程建设主》要过程和现状的原】则,进行补测、补绘后】报城建?档案管理《机构 ?。 ,       第】十七条?  城乡地下管线】普查和测绘所形成】的,。地下管线资料应当】。在普查和测绘工作】结束后?3个月内移交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城【。乡地下?管线进行变更—、改造的地下管线产!权单位应《当据实修改、补充和!完善原地下管—线档案绘制现—状图并在变更或改造!。结束:后3:0日内?及时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对弃用、停》用的地下管》线,建设单位应当及时报!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备【。案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做好地下《管线信?息更新?工,作各地下管线—专业单位或管理单位!应当每年《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报送本单《位地下管线专业图 !  第五章  城】建档案的《管理与利用 —  第十《八条:  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接收或者—收集的城《建档案资料应当【。及时登?记、整理《、编制检索工具【做好城?建档案的保管、【鉴定、统计》、编:研、保?护和利用《工作对破损或者变质!的,城建档案应当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   第十九条  !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城】建档案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保密制度严防—城建:档案散失和》泄密不得擅》自销毁城建档案【     》  : , 第二?十条  城建档案】馆(:室)建筑《应当符合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JGJ】25-?20:00:)国家标准保管城建!档案应?有,。适宜安全保存的专门!库房库房达到防【盗、防火、》防震、防雷》。、防水、防》潮、防高温、防霉】、防虫、防》光和防?污染的“十》一防”要求库房面积!应当符合城》建档案?工作业务规范的要】求   第》二十一条  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档,案用:品和装具逐步—配备温?湿度自动控制—、监控、计算机【、声像?等设备实现城建【档案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和现代化 !    《第二十?二条  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的馆房—建设、设备》。购置等所需经费应当!列入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日常经费》。由同:级财政?统筹安排    】     第—。二十三条  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根据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需要编制必要的检!索资料和参考资料】向社会?提供服?务       】 第二十四条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凭居】民身:份证、?工作:证或者单位介—绍信等有《效,证明经?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同】意后:可,以利用已开放—的城建档案其收【费办法依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五条  市城乡【规划行政管理部门】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在城建档案收【集、保护《、,管理、?提,供利:用,和研究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通报表扬 —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它!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无故延期《或者不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归档、报送的 【    (二)【单,位和个人损毁、【丢失、涂改或者伪】造城建档案的—。 ,   (《三)城建档案工【作人员?玩忽职守造成城【建档案损失》的   第》二,十七条 《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未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移交建设工程档】案的由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单位予以通【报批:。。评责令限期》补报;逾期6个【月不补报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由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七—章  附  则  !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