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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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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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加】强我市城乡建设【档案(以下简称【城,建档案)规范—化管理充《分发挥城建档案在】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90号)【、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6号)—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城建档案是指!在城乡规《划、建设及其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纸、》图表、?模,型、声像、电子文】件,、缩微片等不同载】体形式的文件资料】城建档案《是,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重要基础资料【及信息资源是依法】进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建档案的》收集、?报,送、整理、保—管、利用和管理活】动
第》四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进行建设活动!的各建设单位—和个人?应从城乡《发,展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出发管理好》本单:位和个人形成的【建设工程资料并按】。。规定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有关城【建档案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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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城【建档案的管理—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 城建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是市城建档案—行政主管《。部门:业务上接受》。市档:案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县、区人民—政府(含大亚湾【开发区、仲恺高【新区管委会》下同)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城建档—案管理部门》业务上接受同级人民!政府档案《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含?街道办事处下—同,。)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建档案管理【工作
第六【条, ,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城建档】案工作的领导把【城建档?案事业列《入,城乡建设发展规划保!证城建档案机构、人!员和经费的落实使之!与城乡?建设事业协》调发展?
】第七:条 : 市、县(区)【城,建档案行政》。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
,(一)组织》实,施有:关城建?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二)编制并组织实】施城:建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
(:三,)组织实施》城建档案工作的业】务技术标准和规范
!(四)?负责对县(区—)、乡镇(街道)】城建档案《工作进行技术业务指!导、:。检查:。和监督
》 第八条— ,。 ,市、县(区》)城建档案馆(【室,),和,乡镇(街道)建【设管理机构(—以下统称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是具体负责城!建档案管理的机【。构受市、县》(区)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建,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主要职责】
(一)按本办【法第:十,条,。的规:。定接收和保管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中形【成的具有永久—和长:期,。保存价值的城建档案!。。资料
《 ,(二:)参加?市、县(区》)和乡镇(街道)】重点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
(三】)对接收管理的【城建档案《资料采取现代化【管理手段《进行科学系》统的管理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和科研等工作【提供服务《。
(四)广!。泛征集、收》集各门类城建—。档案资料利用各种载!体保:。存等手段加强作为】全国文?明城市有关城—建档案资料的—积累和收《集不断丰富馆藏
! (五》。)定:期组织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资?料员和施工员进行】城建档?案方面知识》的培训
—。第九条 从—事城建档案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和—档案管理制》度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漏城建档》案中涉及的国—。家秘密并《应具备相应的档案】。管理和城建方面专业!知识
》。。第三:章 城建档案的】接收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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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 凡具有永久—和长期保存价值【的城乡规划、—建设及?其管理档案》材料: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按《本办法?的,规定向所《在地的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
《 第【。十一条 城建—档案包括各类城乡】建设工程档案、【业务:管理与业务技术档案!。、城:乡基础资料》以,。及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档案局确!定的其他城建—档案资料《
(一?)各类?城乡建设工程—档案
1.城乡工业!、民:用建筑工程包括各】类工业建《筑与住宅《、,办公、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商业、!金融、保《险等建设工程档案
! 2.城》乡基础设施工—程包括道路、桥梁】、广场、停车—场、照明、》涵洞、排水、泵闸】、污水处理等建设工!程,档案
3.城】乡公用?基础设施工程包【括给水、供》。气、供电、公交场站!、,轻,轨、电信、邮政等】建设工程档案
【 4.《城乡交通基础—设施工程包括—。公路、铁路》、航空、水》运等建设《工程档案《
, :5.城乡《园林建设、》风景名?胜工程包括公园、游!乐园、城市》绿地:。、古树名《木,、风景名胜区、城市!雕塑工程档案
】 ,6.城乡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工程档》案包括城乡公厕、垃!圾站、垃圾焚烧发】电厂、?垃,圾填埋池等建设工程!档案:
: 7.?城,乡环保、《防洪、水利、抗震】、人防?工程档案《。
?8,。.军事工程档案【资料中除军事—禁区和军事管—理区:。以外的穿越城乡的】地下管线走向和有关!隐蔽工程的位置图】
(二)城乡规!划、管理、建—设各专业管理部门形!成的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档案包括城乡】规划、?管理、勘测、设计】、施工?、监理、园》林、环卫、》公用设施、房—。地产管?理、:人防等部门形成的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档》案
(三)【城乡基础资料包括城!乡建设历史》沿革、地《名、水文、自然、】经济状况;有关【城乡规划、建设【及其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计:划、统计、技术规程!。规范方面《的文件?、科学研究成果;城!乡建设发展史—等方面?的基础?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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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城建档!。案的移交时间和要】求
《第十二条 —应,当由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接《收的档案其形成【单位按下列》时限移交
(一)建!设工程档案在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移交
?(二:。),。规划建设管理系统的!各业务行政管理部】门形成的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档案应根据不—同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档案的特点遵循方】便组织有利于保证】归档文件材料的完】整、准?确、系统并方便利】用的原则正确地确定!移交时间
【 第十三!条 : 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的城建!档案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城【建档:案资料应《齐全、完整》、准确、《系统:、字:迹工:整有:利,于长久?保存案卷质量—应当符合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建设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CJ!J/T?117-2007)!规定的要求
— : (二)城建档】案资料应《。当是原件
(三!)竣工图《图样清晰与》建筑物实体相符并加!盖竣工图《章
第十】四条 《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核发建设单位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同时给建设单—位,发放建设工程档【案编制及移》。。交告:知,书明确?编制、报送城建【档案内容、范围【、时间?、程:序和:责任
建】设单位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时应当明确收【集、:编制:、移交建设工—程档案的责任、【要求等内容
— 《 ,。 , 第十》五条 在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3个月【内建设单位》应当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一套》符合:规定要求的建—设工:程竣工档案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出具【建设:工程城建档案接收证!明书载明建》设,工程项目名称、【移交单位、案—。卷总数、档案存管】机构等?内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办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时应将—。建,设,工程:。城,建档案接收证明【书作为必备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文件材料之一没有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出具!建设工程《城建档案接》。收证明书的建设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办理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 , ,第十六条 》 凡建设工程档案不!齐全不准确的移交单!位应当根《据与实物相》符,能准确记载工—程建设主《要,过程和现《。状的原则进行—。补测、补绘后报城建!档案管?理机构
】 : 第十七条 城!乡地下?管线普查和测—绘,所形成?的地下管线资料应】当在普查和测绘【工作:结,束后3个《月内移?交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城乡地下—管,线进行?变更、改造的地下管!线产权单位应当据实!修,。改,、补充和完善原地】下管线档案》绘制:现状图?并在变更《或改造?。。结束:后30日内及—。时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对弃:。用、停用《的地下管《。线建:。设,单位:应当及?时报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备案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做好地下管—线信息更新工—。作各地下管线专【业单位?或管理单位应—当每年?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报送本单位—。地下管线专业图【
第五章— 城建档案的管理!与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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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接收或者收集的城】建档案资《料应当及时登记、】整理、编制检索工具!做好城建档案的保管!。、鉴定、统计—、,编研、保《。护和利用工作对破】损或者变质的城【建档案应当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 》第十:九条 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城建】档案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保?密,制度严?防城建档《案散:失和泄密不得擅自】销毁城?建档案
【。 , : 第二十条 【 ,城,建档案馆(室)建】筑应当?符合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J【GJ:25-200—0):国家标准保管城建】档案:应有适宜安全保存的!专门:库房库?房达到防盗、防火、!防,震、防雷、防水、】防潮、防高温、防】霉、防虫、》防光和防《污染的“十》一防”?要求库房面》积应当符合城建【档案工作业》务规范的要》求
? 第二?十,一条: 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档案用品和【装具逐步《配备温湿《度自动控《制、:。。监控、?计算机、声像等【设备实现城建档案】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和现代】化
? : 第二十二条 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的】馆房:建设、设备购置等所!需经:费应当列入》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日:常经费由同级财【政统筹安排
—。 】。第二十三《条 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根,据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需要》编制必要的检索资料!和参考资料》向社会提供服—务
— 第二十四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凭居民身》份证、工作证或者单!位介绍信等有效证】明,经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同意后》可以利用已开放的】城建档?案其收费《。办法依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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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奖励】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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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市城!乡规划行政管—理部门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在】城建档?案收:集、保护、管理、提!供利用和研究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通报:表扬
《。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它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一?)无故延期或—者,不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归】档、报送的
】 (二)》单位和个人损—毁、丢失、涂改【或者伪造城建—档案的
— (:三)城建档案—工作人员《玩忽:职守造?。。。。成,城建档?案,损失的?
第二十—七条: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未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移交建【设工:程档案的由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单—位予以?。通报批评责》令限:期,补报;逾期6个【月不补报《。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由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七章 《附 则
】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