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集中整《治的通告 【 漯政〔200】7〕64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开展“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加强《“三合一《”(住宿、》。生,。。产,经,营、储存为》一体)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有效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从20》07年?7月至9月在—全市大力开展—。“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集中整治!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 —。一、整治的范—围  》  1.将员【工宿舍设置》在车间?或仓库内的工业【“三合一”场所; !。   》 2?.集住宿与生产为一!体,的作:坊式生产《加工场?所,;,    】3.留宿从》业或消?。费人员的公共娱【乐场所;  !  4《.从事餐饮》、维修、销售等经】。营活动且留宿从业】人员的商《业店:铺; —   ? 5.集《中在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棚户区》”和村镇连片生产】。、经营和住宿的【区域性?“三合一”场所;】    【。 ,6.集?贸市场、沿》街门店集《住宿、营业》、储存?为一体的个体“三】合一:”场所 》 ? 二、?整治措施 !   1.凡在】厂房和仓库》、商:场(市场)、地下建!筑内的“三》合一”场所责令【限,期搬出住宿》人员:;逾期不改的责【令停产停业可—并处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   】。。 2?.在公共娱》乐场所内留》宿从业或消费—。人,。员,的责令立即清理留宿!人员拆除住》宿设施;拒不改正的!依法从重处》。罚,并对场所的经—营管理人员处—以5:日以下拘留 】   ? 3.集住宿【、生产于一体的【作坊:式生产加工》场所要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或?。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住宿部分【要,与其他部分进行【防,火分隔并设置独立的!疏散:设,施或辅助疏散—设施   】 , 4.对集经—营、住宿于一—体的商业店铺—要限:期搬出住《宿人员或在住宿与】经营部分之间设【置防火门等防火分隔!物且留宿值班人员不!得超过2人》    】5.在人员住宿部分!的外窗或阳台上设】置金属栅《栏的责?令限期?。拆除确需设置时应设!置易于从内部开启的!装,置并配备灭火和逃生!自救器材 【    6.对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在“:三合一?”,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工商部门《。要予以取《缔;已取得营—业执照但经整改【。仍,。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要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   《。 7.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且无条件改造的】“三合一”场—所,要坚:决责令停产停—业并采取断水、【停电:、查封、关闭、暂】扣许可证等措施【进行综?。合整治确保关停到位!  》  ?8.对拒不整改【。火,灾隐患或妨碍执【行公务、粗》暴干:扰执法的公安、【工商:、,。消防等部门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惩—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