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集中整治的通告 】 漯政〔【2007〕64号 !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开展“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加强“三!。合一”(住宿—、,生产经?营、储存为》一体)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有【效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从200》。7年7?月至:9月在全市大—力开展“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集中整治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 一、!整治的范围  !  : 1.将员》。工宿舍?设置在车《间或仓库内的工业】“,三合:一”场所;》  》  ?2.:集住宿与《生产:为一:体,的作坊式生产加【工场所; 【    》3.留宿《从,业或:消费人员的公共娱】乐场所; 】   ? 4.从事餐饮、维!修、销售等经营活动!且留宿从业》人员的商业》店铺;?    【 ,。5.集中在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棚户区”和】村镇连片生》产、:经营:和住宿?的区域性“三—合一”场《所;    ! 6.集贸》市场、沿街门店集住!宿、营业、储存为一!体的:个体“?三合一”场所 【。 二、整】治措:施 ?   》 1.凡在厂【。房和仓库、商—场(:。市场)、地》下建筑内的“三合】一”场所责令—限期搬出住宿—人员:;逾期不改的责令】停产:停业:可并处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 ?    2】.在公?共娱乐场所内留【宿从业或消》费人员的责令立【即清理留《宿人员拆除》住宿设施;》拒不改正的依法从】重处罚并《对场所的经营管理人!员处以5日以下拘】留 : :  :  3.集住【宿、生产于》。一体的作坊式生【产加工场所要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或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住宿部》分要与其他部分进行!防火分?隔并设置《独立:的疏散设施或辅【助,疏散设施 【 ,   4.对【集经:营、住?宿于一体的商—业店铺要限期搬出】住宿人?员或在住宿与经营】部,分之间设置防火【门等:防火分隔《物且留宿值班人【员不得超过2人【   — :5.在?人员住?宿部分的外窗或【阳台上设置金—属栅栏的责令—限期拆除确需设置】时应设置《易于从内部开—启,的装置并配备灭【火和:逃生自救器材— 《。  : 6.对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在“三合一”【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工商部门要予以取!缔;已取得营业执照!但经整改仍》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要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 :   7.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且无】条件改?。。造的“三合一”场所!要坚决责令停产停业!并采取断水》。、停:电、:查封、关闭、—暂扣:许可证等措施进行】综合整治确》保关停到位 — ? ,  8《.对拒不整》改火灾隐患或妨碍】。执行公务、粗暴干】扰执法的公》安、工?商、消防《等部门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惩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