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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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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销售、交》易和管理行为,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07〕!24号?文件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实施意见(—豫政〔?200?7〕72号)、【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建住房—。〔2007〕25】。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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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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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办【法所称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是指?。我市:市区范围内》,家庭收入、住【。房状况等符合市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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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经】济适用?。住房制度《。是,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政策—体系的组成部—分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要与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相衔接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供应》、使用及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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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发展经济适—用住房应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居民住房《状况:和收入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经济适【用住房的《政,策目标、建设标准】、供应范围和供【应对象等,并组织实!施市:人民政府对经济【适,用住房工作负总责,!对所辖县人民政府】。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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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市房产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市经济适用【住房工作的指—导和实施监督各【县人民政府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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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改革(!价,格)、监察、财政】、国土资源》、税务?及金融?管理等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经济》适用住房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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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市、县人!民政:府在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中—,明确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规》模、:项目:布局和用地安排等内!容,并纳入本—级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住房建设规划,【及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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