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 挂壁桩施工
5.2.1 挂壁桩施工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 94和《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 120的有关规定。
5.2.2 钢筋混凝土灌注桩的护筒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护筒埋设位置应准确、稳定,护筒中心与桩位中心的偏差不得大于20mm;
2 护筒宜采用4mm厚钢板制作,其内径应大于钻头直径50mm;
3 护筒的埋设深度不宜小于1.5m,护筒下端外侧应采用黏土填实,其高度尚应满足孔内泥浆面高度的要求。
5.2.3 挂壁桩成孔后宜在8h内灌注混凝土,混凝土的坍落度宜控制在180mm~220mm,粗骨料粒径不得大于钢筋最小净距的1/3。
5.2.4 灌注水下混凝土的质量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开始灌注混凝土时,导管底部至孔底的距离宜为300mm~500mm。
2 首批灌注混凝土的数量应满足导管首次埋置深度,埋置深度应满足填充导管底部的需要,且不应小于1.0m;所需混凝土数量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式中:V——灌注首批混凝土所需数量(m3);
D1——桩孔直径(m);
L1——桩孔底至导管底端距离,可按0.4m取值;
L2——导管初次埋置深度(m);
d——导管内径(m);
h1——桩孔内混凝土达到埋置深度L2时,导管内混凝土柱平衡导管外(或泥浆)压力所需的高度(m);
Hw——井孔内水或泥浆的深度(m);
γw——井孔内水或泥浆的重度(kN/m3);
γc——混凝土拌合物的重度(取24kN/m3)。
3 灌注水下混凝土应连续施工,对灌注过程应记录。
4 导管埋入混凝土深度宜为4m~6m,严禁将导管提出混凝土灌注面。
5.2.5 混凝土灌注取样,每个桩不得少于1组,每组试件不应少于3件。
5.2.6 挂壁桩施工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2.6的规定。
表5.2.6 挂壁桩施工的允许偏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