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施 工
5.1 一般规定
5.1.2 一般情况下,涂料或锌、铝涂层最好在基底表面处理完成后4h内涂装完毕;当所处环境的相对湿度大于60%时,可适当延时,但最长不应超过12h;不管停留多长时间,只要表面出现返锈现象,均应重新除锈。
5.1.3 表面处理合格后至涂敷第一道底漆的间隔时间内如出现锈蚀现象,则在涂装前应对锈蚀部位重新进行表面处理。对于不能在一天时间内完成喷砂的结构应做好密封防止与外界形成空气对流,延长返锈时间。
5.1.4 如构件需采用夹具保护时,夹具材料要有一定的强度,且不能使用低熔点的合金,以免污染涂层。对于基体表面上的键槽、油孔等不允许喷涂的部位,可以用石墨块或粉笔堵平或略高于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