冶金矿山排土场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1119-2015 建标库

7.2      

7.2.1  排土场外围汇水面积较大时,应设置防排洪系统。

7.2.2  排土场防洪设施设计洪水频率应满足本规范第3.2.2条的规定。

7.2.3  截、排洪沟洪峰流量应根据当地水文站的实测资料计算,缺乏当地水文站的实测资料时,可采用下列方法之一进行计算:

    1  形态调查法;

    2  公路科学研究所简化公式法;

    3  当地经验公式法。

7.2.4  排土场平台应有2%~5%的反坡,场内的地表水应有组织排至场外。

7.2.5  排土场坡脚处宜采用大块石填筑高5m~10m的渗水层。

7.2.6  山坡或沟谷与排土场发生交叉时,应设置防洪设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排土场上游洪水量较小时,可采用截洪沟;

    2  当排土场上游洪水量较大时,应在上游设置导流堤,并应根据地形条件,沿山坡设置防洪渠或在排土场底部设置暗涵。

7.2.7  排土场内的地下水和滞留水,宜采用盲沟,透水管或涵洞形式将水引出场外。

7.2.8  沟谷型排土场可在山谷间利用岩性坚硬、耐水性较好的大块岩石先行填筑,形成排渗盲沟或泄流基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