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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漯河市?新建住宅项目配电】设施建设维》护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漯政:。办〔:2,011?〕4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西】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漯各单位— 漯河市》新建住宅项目配电设!施建设?维护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第一条为规!范我市新建住宅【项目配电设施—(以下简称配电设施!)的:。建设管理与》运行:维护确保电》网,安全:和人民群众》可靠用?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新建住宅建设—项目的配电设施【建设、维护与管理】 , 》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新建住宅项】目包括新《建,的普通住宅、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及住宅项目内公共设!施用:。房、经营《性用房?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配】电,设,施是指从上》级公共电源网接入点!至居民“一户一【表”电?表箱:和公共设施》。用房:、,经营性用《房,、办公用房配—电间低压屏的—所有电力设施—但临时?施工电源工程—。除外 ! 第五?条,市城乡规划部—门负责新建住宅项目!配电设施规划设【计监督?管理;市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新建住宅项目—配电设施的工程建设!监督管理;市价格】主管部?门负责供电企—业接受委托建设住】宅配电设施的社【会,。平均建设成本的【核,算和社会发布 】 ? :。 第六条开发—建设:单位凭城乡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国》土资源部门核发【的土地权属证明【等向供?电企业申请施工用电!供电企业《。应及时为《其提供基本建—设,施工电源《的供电方《案 !第七条鼓励、支持开!发,建设单位《委托供电企业建【设配电设施 【 :    供电企业】接受开发建》设单位委托建—设配电设施》的双方应签》订委:托合同明确相—关,权,利义务   !  供电企业应【。在住宅项目》开发建设单位交【。。房前:。。完成配电设施的【建设并?达到入住用电条【件;住宅项目—开发建?设单位应协》助配合配电设施【的施工?并承担?相关:管沟、设备用房等土!建工:程的配套《建设 ! 第八条供》电企:业接受委托对住【宅配电设施进行建】设,的应:。当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和规范进!行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并负责!。其建设的配电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抄表到户 】 第九!条住宅项目配电设施!完工后?开发建设单位—。应依法申请有关部】门,进行验收供电企业】参加:配电设施验收 !     配电设】施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不得予以备案】由开:发建设单位限—期整:改,。直至验收合》格 ? ,。 第十条】。经验收合《。格的配电设施供电】企,业依法与《配电设施产》权人订立协议办理】资产承接和委托【管理手续《;供电?企业负责计量装置以!前的电力设施的运行!、维护和管理抄表】到户 开发建!设单位自行建—设,的配电设施由开发】建设单位自》行,维护、?管理: 第!十一条供《电企业接收住宅【配电设施后设施的】维护、更新等—责任由供电企业承担!     】供,电企业应当》提供24小时故【障报修服务 】 》第十二条住宅—配电设施建》设标准应符合国家】电网:公司业扩工程—技术导则、国家【电网公司《供电配电系统设计规!范,、河南省城市中低】压配电网改》造技:术导则等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规范的?规定 《 》 第十三条价格主管!部门发布《住宅项目配电设【施社会平均》建设成本委》托,供电企?业建设配电设施【的工程建设》。费用参考相》应成本合理确定 ! 》 ,第十四?条,供电企?业收取的配电工程】款应建立专户专项】用,于新建住宅配电设】施的建设和维—护 《。 , 第十五条住!宅项目配《。电工:程款计入房屋—建设工程造》价不得在房价外【。加,收 】 ,第十六条发展改革】。、城:乡,建设、?规划、审计等部门对!供电企业依法监督】与管理对违反工程规!划、建设、》价格管理等有关规定!的要依法予以查处 !。 ? : 第十七条发展】改革、城《乡建设、规》划、:供电等部门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20?11年5月》1日起实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