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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漯河市新建住宅【项目配电设施—建设维护《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漯—政办〔2《011?〕4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西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漯各单位 —漯,河市新?建住宅项目》。配电设施建设维护】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第一条为规范我市】新建住宅项目配电设!施(以下简称配电】设,施)的建设管理【与运行维《护确:保电:网安全和《人民群众可》靠用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新建住】宅建设项目的配电】设施建设、维护【与管理 —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新建住宅》项目包括新建的【。普通住宅、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及—住宅项目内》公,共设施用《房、经营性用房【 ,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配:电设施是《指从上级公共电源网!接,入点至居民“一【户一表”电表箱和公!共设施?用房:、经营?性用房、办公用【房,配电间?低压屏的所有电力】。设施但?。临时施工电源工【程除外 【 《第五条市城乡规划部!门负责新建住宅【项目配电设》施规划设计》监督管理;市—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新!建住:。宅项目?配电设施的工—程建设监督管理【;市价格《主管部门《负责供电《企业接受委托—建设住宅配》电设施的《社会平均建设成【本的核算和》社会发布 】 第六条【开,发建设单《位凭城乡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国土资源【部门核?发,的土地权属证—。明等向供电企业【申请施工用电供【电企业应及时为其】提供:基本:建设施工《电源的供电方案 ! 第七条!鼓励、支持》开发建设单位—委托:供电企业建设配【电设施   !  :供电企业接》受开发建设单位委】托建:设配:电设施的双方应签】订委托合同明—确相关权利义务【 :     供电企!业应在?住宅项目开》发建设单位交—房前完成配》电设施的建设并达】到入:住用电条件;住宅项!目开发?建设单?位应协助配合配【电设施?的施工并承担相关】管沟、设备用房等】土建工程的》配套建设《 ? ? 第八条供电企】业,接受委托对住宅配电!。设施进行建设的应当!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和规范进行》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并负责其建设的配电!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抄表到】户 》 第九条【住宅项目配》电设施完工后开发】。建设单位应依法【申请有关部》门进:行验收供电企业参加!配电设施验收 !     配—电设施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不得予以备案【由开发建设单位限期!整改直至验》收合格 】 第十条—经验收?合格的配电设施供】电企业?依,法与:配电:设施产?。权人订立协》议办:。理资产承接和委【。托管理?。。手续;供电企业【负责计量装置以【前的电力《设施的运行、维【护和管理《抄表到户《 开发建设】。单位自行《建设的配电设施【由开发建设单位自行!维护、管理 】 第十一条!供电企业接收—住宅:配电设施后设施【的,维护、更新等—责,任由供电企业承担 ! ,    》 供电?企业应当提供—24小时故障报【修服务 — 第十二条!住宅配电设施建设标!准应符合国家电网】公,司业扩工程》。技术导则、国家【电网:。公,司,。供,电配电系统设计规范!。、河南?省城市中低压配【电网改造《技术:导则等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规范的?规定 — ? 第:。十三条价格主管部门!发布:住宅项目《配电设施社会平【。均建设成本委托【供电企业《建设配电设施的工】程,建设:费,用参考相应成本合理!确,定 — 第十》。四条供电企》业,收取的配电》工程:款应建立专户专项】用于新建住宅配电】设施的建设和维【护 】 第十五《条住:宅项目配电》。工程款计入房屋建】设工程造价》不得在房价》外加:收 【 第十六条—发展改?革、城乡建设、规】划、审计等部门【对供电企《业依法监督与管理对!违反工?程规划、《建,设,、价格管《理等:有关:规定的?要依法予以》查处 ?。 【第十七条发》展改革、城乡建设】、规划、供电等部门!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2011年5—月1日起实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