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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漯河市新!建住宅项目配—电设施建《设维护?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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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政办〔—2011〕》49号
》。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西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漯各单位》
漯河《市新建?住宅:项目配电设施建【设维:护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第一条为规范我!。市新:建住宅项目》配电:设施(以下简称配】电设施)的》建设管理与运行维】护确保?。电网安全和人—。民群众可靠用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新建住宅】建设项目的配电设】施建:设,、维护与管》理,
—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新建住】宅项:目包括新《建的普通住宅、【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及住宅项目内—公共设施用房、经营!性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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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本办法所【称配电?设施是指从上级公共!电源网接入》点至居民“一—户一表”电表箱和】公共:设施用?房、经营性用房【、办公用《房配电间低》压屏的所有》电力设施但》临时施工电源工程除!外
】 第五条市城乡规划!。部门负责新建住宅】项目配电设施规划设!。计监督管理;市【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新建住宅—项目配电《设施的?。工程建设监督—管理;?市价格主管部门负责!供电企业接》受委托建设住宅【配电设施的社会平均!建设成本的》核,算和社?会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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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条开发建设单位凭城!乡,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国土资源部—门核发的《土地权属证明等向】供电企?业申请施工用电供电!企业应及时为其提】。供基本建设施—工电源的供电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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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条鼓》励、:支持开发建设—单,位委托供电企业建】设配电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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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企业接》受开发建设单位委托!建设配电《设施的双方应—签订委?托合同明确相关【权利义务
— —供电企业应》。在住宅项目开—发建:设单位交《房前完成《。配电设?施的:建设并达到》入住用电条件—;住宅项目开—发建设单位应协助配!合配电设施的施工并!承担相关管沟、设备!用房等?土,建工程的配套建设】
—。 第八条》供电:企,业接受委托对住【宅,配电设施进》行建设?的应当?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和】规范进行《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并负责《其建设的配》电,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抄:表到户
! 第?九条住宅项目配电】设施完工后》开发建设单位应【依法申请有关—。。部门进行《验收供电企》业,参加配电设》施,验收:
配!电设施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不得!。予以备案由开发【建,设单位?。限,期整改直《至验收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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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条经:验收合格的配—电设施供电》企业依法与配电设施!产权:人订立?协议办理资产承接】和委托管理手续;供!电企业负责》计量装置以前的【电力设施的运行【、维护?和,管理抄?表到户
开发!建设单?位自行建设的—。配电:设施由开发建—设单位?自行维护、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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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供电企《业,接收住宅配》电设:施后设施的维—护,。、,更新等责任由—供电企业承担
! , 供电企业】应当提供2》4小时故障报—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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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住宅!。配电设施建设标准应!符合国家电》网公:司业:扩工程?技术导则、国家电网!。。公司供电配电系【统设计规范、河【南省城市中低压【配电:网改造技术导则【等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规范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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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价格主管部【门发布住宅》项目:配电设?施社会平均建—设成本委托供—电企业建设配—电设:施,。的工程建设费用【参考相应成本合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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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供电:。企业收取的配—。电,工程款应建》立专:户专项用于新建住宅!配电设?施的建?设和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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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住!。宅项目配电工—程款计入《房屋建设工程造价不!得在:房价外加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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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发展—改,革、城乡建》设、规划、审—计等部门对供电【企业依法监督与【管理对违反工程规】。。划、建设、价格管】理等有关规》定的要依法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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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七条发展改革、城乡!建设、?规划、供电等部门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2011《年5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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