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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农房选?址
第十【一条 未《编制新村(聚居【点)建设规》划的村不得批准新】建,农房选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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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已编制新村—。。(聚居点)》建设规划的农村【村民新建房屋—选址必须《符合规划要求农村村!民新建房屋选址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 (一)相对】集中、?就近选址;》
: (《二)有利生产、方便!生活;
《
: (三)合理用】地节约?用地充分《利用原有宅基地、】荒,坡荒地尽量避免【占用耕地、园—地、林地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并不得在下】列地点或地段选址建!房
【1、山体滑坡—、泥石流、危岩、塌!陷等地质灾害易【发区或?次生灾害隐患易发地!段;
— 2?、文物保护》区;
《 : 3、洪涝灾【害危险地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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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高低压电线【下;
《 5、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危险化学品储—存仓库?或危房?旁,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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