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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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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区建设!工,程日照分《析技术规《程,(试行)
【
一、为》贯彻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和许昌—市建:设工程规划管理技】术规程促进》市区:建设工程及规划设计!日照:分析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提高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和社会公—信力制定《本规程
《
二:、对许?。昌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建设工程—及,。规划设?计项目?进行日照分析适用】本规:程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城乡建设工程应】当进行日照分—析
:
(—一):规划或拟《建高:。层建:筑有效?时段阴影范围内【的建:筑有一定日照要求的!;
:
《 (二)在》现状、拟《建或规划已》经确定的高层建【筑的:有,。效,日照:时段阴影范围—内规划?、,拟建:有一定日照要求的】。建筑的?;
(】三)规划《或拟建低、多层建】。筑对已位于高层建】筑有效时段阴—。影,范围内的现状、拟建!。、规划?的有一定日照要【求的:建筑产生叠》加遮挡的《
: (四)【规划管理部门认为】需要进行日照分析】的其他?项目
四、不【受高层建筑遮—挡的:分析对?象不做日照分析【按许昌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规定的日照间距控】制
:
五、一般规定
! , : (一)日照分析报!告应由具备乙级或】乙级以上规划设计】。资,质、甲级建》筑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或经《许昌市?城乡规划局认可【的,专业咨询机构编制】具体:负责日照分析项目】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备注?册规划师《。或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 : , (二)《日照分?析应采?用建设部或省—。建设厅?推广的日照分—。析软:件
》 :(三)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建筑】施工图?等修改导致建筑的总!。平面位置、》单体平面《、建筑高度等—改变的?应重新进行日照【分析重新报送日【照分析报告
! (四)》。对日照分析》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委—托具备本条第—(一)项规》定资质的其他设计】或专:业咨:询机构?。。进,行复核若复》核结果基本一致【应当采信分析—结果
】(五)建设》业主应对其提供的日!照分析基础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供的】材料:不实:。或隐瞒实情而产生后!果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 设?计单位?或规划咨询》机构应对编制或【复核的日照》分,析报告成果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由于日!照,分析报告结果不真实!、不准确而》产生后果的日照【。分析报告的编制【或复核单位》应承担?相应责任具体负责】日照分析项目的专业!技术人员对日照分析!报告承担技术责【。任
《 , (六)经日【照,分析拟?。建建筑造成少数【。原满足?日照标准的现—状住宅不满足—。日照标准或》原不满足日照标准的!现状住宅日照时数减!少的建设《业主可?以与上述住宅—的所有人《协商经协商一致【可以经济补偿—作为日照损失救【济
六、日—照标准
《。
, : :(一)日照分析对象!
《。。。 1、居住—类普通住宅老人公】寓居:住用地内的集体宿】舍大、中、》小,。学校:学生宿舍非居住用】地内的酒店式公寓】、集:体宿舍等不作为日照!分析对象
— 《2、文教卫生类中】、小学教学》楼的普通教室幼儿园!及托儿所的》活动:室及寝室《。医院病?房楼的病房休(【疗)养院的》寝室
?
, , (二)居住】类分析对《象,应达到以下日照标】准
》 1、老人—公寓不应低于冬至日!有效日照2小时有】。效时段为9:0【0-15:》00
【 2、其《它居住类《不应低于大》寒日有效日照2小】时有效时段为8:】00-?16:0《0
? 3、—每套住?宅至少应有一个【。居室达到日照标准】当一套住宅中居室】超过(含)》。四个的?应,有两个居室达到【日照标准
》
? 4、立地式农居!单,套住宅内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层—次时二层及二层以上!的居室应达到日【照标准?
5【、旧区改建》的项目内新建住宅】日照标准可酌情降】低但不?应低于大寒日日照】1小时的标准
】 (三)文教!、卫生类《分析对象应》达到以下日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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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托】儿所、幼儿园的寝】室、活动室》必须满足冬》至日有效日照3【小,。时有效时段为9【。:00-15:00!
》 2、中、小学教学!楼的普通教室必须满!。足冬至?日有效日照》2小时?有效时段为9:【0,0-15:00
! 3》、,医院病房、休—(,疗)养院《寝室必须满足冬至】日有效日照2—。。小时有效时段—为9:00》-15:00
【
: (四》)在原有建筑—外增加设施》不应使受《其遮挡的分》。析对象原《有日照标准降低
! (五)历史!建筑、?传统街区、危旧【房原地原面积改造不!应使分析对象原有】日照标准降低
】七、:日照主朝《向
:
(—一)日照分析—一般只?对分析对象的主朝向!窗户进行分》析;次要朝向—按规:定的建?。筑间距控制不做日】照分析
《。
(二【)文教卫《生类分?析对象不论其建【筑单体平面形状【如何均以《其南外?墙的垂直方向为日】。照主朝向
【 (三)居【住类分析对象—的主朝向应根据其建!筑单体平面形—状及布置分别确定】
1、】南,北向布置的条—。状分析对《象以南外墙》的垂直方向为日【照主朝向
! 2、东西向布置】的条状分《析对:象当东外墙朝向偏南!时以东外墙的垂直方!向为:。日照主朝《向,。;当西外墙朝向偏南!时以:西外墙的垂直方向为!日照主?朝向:;,正东西朝《向的以居室较多的】朝向为日照主—朝,向
3】、点状分析对象三个!或三个以下居—室的住宅至少有一个!朝南居室、四个或四!个以上居室的住宅】至少有?二个:朝南居室《时以南外墙的垂直】。方向为日《。照主朝向《;否则则《东外墙?或西外墙《的垂直方《向也应确《定为日照主》。朝向
?
(—四)文教卫生—。类分析?对象及条状居住类分!析对象只《有1个日照主朝向;!点状居住《类分析对象》日照主朝向》最多不应超过3个但!一套住宅只》设,定一个日照主朝向
!
(五【)普通?。住,宅、老人公寓、学】生宿舍及休(疗)】。养院:的一个居(寝)室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朝《向窗户时只对其中较!宽的一个窗户作日】照要求;而其它【。分析对象《。有,类似情况的》各窗:。户均作日照要求
】
八、分析》主体、客体的确定
!
(一)分!析客体?的确定
!1、以?现状、拟建》或规划已经》确定的高《层建筑?的有效时段》阴影范围为》。边界调?查了解?该范围内所有—建,筑的使?用功能?凡属分析对象的【建筑均应确定—为,分析客体《
》。 2、上述分析【客体应包《。括现状、在建、待】建(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未开工建设)【、拟建(《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已批准但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分!析对象?和用地性质属分析对!象的规划地块
【
, ? 3、?上述范围以外—的建筑均不作—为,日照分析《。客,体
(二!)分:析主:体的确定《
《 1?、以:已经:确定的分析客体为】中心以各《客体的有效时—段,起讫点日照阴影【线的反向延长线为】边界调查了解该【范围内所有建—筑的建筑高度凡对分!析,客体产生遮挡—的高层、多层—及低层?建筑均应《确定为?分析主体
— 《2、:上,述分析主体应包【括,现状、在建、待建】、拟建建筑和建筑】高度已?明确的?规划地块《
3【、高度大于》4米:。的围墙若对分—析客体产生》遮挡:也确定为分析主体】。
4、】分析:主体一经确》定其屋顶《水箱、楼梯》间、电梯间》。、构架、挑檐、【。阳台等产生遮挡【的建筑?物、构筑物均属该】分析主体的》组成部分不能忽略
!
九、日照》基准面的确定
! : (:一)普通窗》户,。以外墙窗台面—为日照?基准面
【 (?二,)转:角直角?窗、转角弧形窗、凸!窗等以窗《户,洞开口为《日照基准面》(见附?图一)
《
《 (三)两侧均无】隔板也未封闭的凸】阳台以窗户的—外墙:。。窗台面为日照基准】面阳台顶板对—。该窗户的日》照遮:挡可忽略不》计
—。 (四)《两侧或?一侧有分户隔—板的凸阳台、—。凹阳:台及半凸半凹阳台以!阳台的栏杆面与【外,墙相交的《墙洞:口为日照基准—面
【(五)封闭》阳台以封窗的—阳台栏杆面为日照】基准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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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南?外廊式中、小—学教学?。楼以外廊栏杆面为日!照基准面
【 (七)—对于本技术规程【未列举的建筑结【构形式可在确保分析!结果客观真实—的前提下确定日【照基准面
十、日!。照分析参数的确【定
(】一)地理位置许昌】市区北?纬,34度0《。1分,东经11【3度:49分(二)有效时!段按日照《标准:确定:。大寒:日,。为,8:00《-16:00冬至】日,为9:00-1【5::00
—。 (三)》测试日?。期按日?照标准确《定
》 (四)时间统】计方式按累计计算】
》 (五)时间间隔】以1分钟作为时间间!隔
》 (六)采样点】间距:0.6米
【。 (七)—窗户计?算宽度?及测试高度
—
1—、在已确《认的日照基准—面布点采样》采样点布置》宽度一般不超过2】.40米窗》户(或?。阳台)的宽度小于】或等于2.40米的!按实际宽度》布,置采:样点;宽度大—于,。2.4?0米的按2.4【0米布置《采样点;中》、小学外《廊式教学楼以外【廊,的实:际宽度布置采—样,点
2】、不论窗台实—际高度如何窗户【测试高度均》采用各?层楼面标高以上0】.90米
十一、!日照分?。析方法及操作—程序
《 (一)【日照分析时先—。就拟建或规》划分析主体建成【后对各分析客—体的日照影响进行多!点沿线分《析若存?在日照不达标—的现状分析客—体则就该客体—。在拟:建或规划主体—建设前的日照进行分!析,并进:行建设前后的比【较在建客体》及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未建客体—均视作现状客—体
— (二?)拟建?客体只做拟》建或规划主体—建成:后的日照分析不做】建设前后的对—比分析凡《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已获批—准,但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客体建【筑均:视作拟建客》体
:。
(三【)作:为分析客体的规【划地块(含已选址】)只做多点区域分】析,或等:时,线,分析不做多点沿【线分析也不做建设前!后的比?较分析
十二、】规划地块《的日:照分析?
(【一,)为维护相邻地【块的开发权益拟建建!筑,周边有已经》批准的详细规—划尚未进入》实施阶段的规—。划地块时应》进行模拟日照分【析
? (》二)拟建建筑北【侧,的规划?用地属日照分—析对象时拟建—建,筑地界以北15米】应满足规程第六【条所规?定的相应日照标【准(见?附图二?);拟建《地块与其北侧规划】地,块之间为规划道路、!绿化:、河:道等城市公共用【地时北侧规划地块】。退,界8米应满足规【程第六?条所规定的相应日照!标,准(见附图二—),
: (三)【拟建建筑为日—照分析对《象其南侧为规划【高层地块时》。应对规划地块做【。模,拟方案纳入日照分】析,主体对拟《。建建筑进行日照【。分析并满足相—应日照要求模拟【方,案如下布置建筑沿】地块东?西向均匀布置—退北侧地界不小于】15:。米不大于《建筑高度的》0.5倍高度—以详规?。为准所有模拟—建筑东西《向累计面《宽之和不小于地【块东西向《面宽的2/3—(,见附图三)
! 拟建》建筑与南侧规划地】块之间为规划道【路、绿化《、河道等公共用地时!。南侧的规《划地块退界》不少于8《。米与公?共用地中心线的【距离不大于建—筑,。高度的0.5倍采】用上述方法做模【拟方案对拟建—建筑进行日照分析并!满足日?照要求(《见附图?。三)
《 《(四)拟建日照分析!对象的东《、西两侧《为规划高层地—块时应对规划地【块做模拟方》案,(见附图四)纳入日!照分析主体对拟【建,建筑:。进行日照分析并满足!相应日照要求—
(五】)作为分析客体的】规划地块《。和受模拟建》筑遮:挡的分析客体—的日照?分析结果仅》供规划?管理部门参考—当规划地块实施时需!重新进行日照分析】
十三、日照【分析主要资料
】 《(一:)覆盖所有主客【体建筑?。范围的电子地形图
!
》(二)拟建建筑的总!平面图、屋顶平面】图和平立剖面—图的电子文》件,(附有建筑坐标和】屋顶标高)
! (三)已确定的!客体建筑的平、立】面图(含明确的【底层标高必要时附】有详细的窗位尺寸)!。
《 (四)已确定的!主体:建筑的总平》面,图和屋顶平面图【(附有各屋顶—详细标高)
!。。 (五)规划【地块内的模拟—日照分析《主,体资:料(室内地坪标高、!建筑控制《高度)
十四【、日照分析报告的内!容与深度要求—
: (一)文】本内容
— ?。。1、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地》点、用地范》围
2、!拟,建日照分析主体的】基本情况(编—号、层?数、高度、》位置、室内地坪标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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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根据拟》建日照分析主体的】阴影覆盖范围确定】的日照分析客体的基!本情况(编号、使】用性质、层数、【高度、位置、室【内地坪标高等)【。
?。 4、参与叠】加遮:挡的其它日照分【析主体的基》本情况?(编号、名称、层数!、高度、《位,置、室内地坪标高等!)
:
《 5、上述》。日照分析主、—客体的资料来源说】明(提供资料的单】位应盖章确认)【
—。6,、日照分析》所采用的分析软【件
? 7、日【照分析的依据
! 8、日照【分析所采《用的:日照标?。准
》 9、《日,照分析技术参数说】明
:
》10、分析结论 】列表说明不满足日】照标:。准窗台的所属建筑】。、层:。。次、编?号、受影响类型【及受:影响程度对其中的现!状日照分析客体还】须列出建设前后的比!。。较,分析表分《别,载明各采样点建设前!。后的日照时》数及所处时》段并计算《差值:对其中建设后不【满足日照标准的采样!点应按不同的受【影响类型填充不同的!颜色
《 : (?二)附?图
1、!日照分析主、客体范!围图(比《例1:1000-1!:20?00)应详》细标明各主》体和客?体的位置(坐—标、编号、室—内地坪标高)、檐口!高,度及:有效时段《。的阴影范《围
《。 2《、,窗台日照时数—分布图应标明各日】照分:析客体的各日—照分析采样》点的日照时》数对:受影响?窗台则?应,按受影响类型分别】标注不同颜》色的条状色带
】
十五、本—规程由许昌市城乡规!。划局负责解释—。
十六、【自2009年11】月1日开始》新选址的建》设项目按《此规程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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