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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章? 其他规【定
》第六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有损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现象!都有权向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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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门!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建立市容《和环境?卫生:投诉:、举报受理制度城】市管理部门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应当自受理》投诉:举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处理《意见告知投诉举【报人
第六十!五条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能文【明执法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对应当予以受理的】。。事,项,。和投诉不《予受理或者应当【制止:和查处的行为不予制!止和查处致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公共利益受到严重】。损害或者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所在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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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六条 侮辱、殴!打城市建设工—作人员、《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或者拒绝—、阻挠其执行职【。务的由公《安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造成【人身和财产伤害【的依法?赔偿经济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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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2003年!。12:月5日市人民政【府四届第十》一次常务《会议通过2003年!12月2《7日批准签发的遂】宁市市?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暂行办法【(,遂宁市人民政府令第!3,0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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