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六章 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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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条 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城《市照明是指》在城:市规划区《内的城市《道路、隧道、广场】、公园、公用绿【地、名胜古迹以【及其:他,建(构)《筑物的功能照明或】者景:观照明?;
(二)!功能:照明:是指通过《。人工光以《。。保障人?们出行和户外活动】安全为目的》的照明;
】 (三)《景观照明是指在户】外通过人工光以【装饰和造景为目的的!照明;
】。(四)城市照—明设施是指用—于城市照《。明的照明器具以及配!。电、监控、节能等系!统的:设备和附《属设施等
第三】十一条 各区—县城:市照:。明管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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