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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建设工程规划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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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条城市】。规划区内的一切建】设活动?其建设单位》或个人?必须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包括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下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由,证书和附件》组成附件与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四条!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办:理程序建设单位【或,个人持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证件向项目所在市】、县(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建】设申请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接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审查【建设:项目设计方案、【施工图纸《确认符合城市—规划的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设单位】或,个人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其,他有关批《准文:件后方可《办理开工《手续:经原:批,准单位现场验线后】方可正式《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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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条建【设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内容进】行施工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应?报请原?批准单位同意—并办理变更手续
! 《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六—。个,月仍未开始施工又未!办理延?期手:续的许可证自行【失效
《第,三十六条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权】限
? ? (:一)在市主》管区域内的建设【工程(包括临时建设!工程下同)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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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市主!管区域?外城:。市规划区内建—设项目建筑面积【在,两千平方米(不含两!。千平方米)以下【的建设工程由县、】区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面》积,在两千平方米以上】。的,建设工程由》县,、区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报请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由?县、区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三)其它各!县(市)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项目】由各县(《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四—)未设?镇建制的工》矿,区居民点建设应【向当地?县(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三十七条临!街建设住宅楼临【街面不准设置楼梯】出,入口:、化粪池《和垃圾道《临,街围墙应力求低矮】通,。透美观大方并—配置:绿化
第三—十八条凡临城市【道,路的建设项》目必须退离道—路红:线具体规定按—。。本办法第《三章:第十七条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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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条建筑间》距应符?合日照、通风、消防!、抗震、卫生—、,交通、绿化、—管,线敷设等有关规定】即,国家颁布的》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执行并】根据我?。市实际?和旧:城改:造的具体情》况规定为
【 : (一)南》北朝向平行布置的条!式住:宅楼其间距按南侧】建筑总高度的—1∶1.3至—1∶1.5控—制不得少于1∶【1.3;老城区改】造建筑?间距不得少于—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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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总高度计算标!准以北邻建筑物室内!地坪为准至修建房】屋的檐部最高点;】
《 (二)南北向道!路临街改造时建筑物!北,山墙以北不考虑【日照间距
—第四十条建》设,工程竣工后在使用】过程中需要改变原】批准的使用》性质和建筑物外【形外貌的或因建设】工,程的出让、转—让改变原批准使用性!质的须经原规划批准!单位同意并办理有关!手续;“三资—”,企,。业项目需要》。进行建设《。的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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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条临时性!建筑物使用期限【为两年?建,成的临时《性建筑?物、构筑物、管【线和其它设施—必须在批准的使【用,期满前拆除在使【用期限?内因城市规划—建设需要或影响【正式建设施工时【应无条件拆除因【。。特殊原因确需延期使!用,的在不影响城市规划!建设和其他》正,式建筑施工的前提下!在使用?期满前两个月—向原批准单位申【请延期使《用经批准《后办理延期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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