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相缩聚工厂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1115-2015 建标库

12  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

12.1  一般规定

12.1.2  固相缩聚生产装置厂房的火灾危险性为丙类,建筑高度一般大于24m,属于高层厂房,其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的防烟设施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规定进行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