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
12.1 一般规定
12.1.2 固相缩聚生产装置厂房的火灾危险性为丙类,建筑高度一般大于24m,属于高层厂房,其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的防烟设施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规定进行设计。
12 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
12.1 一般规定
12.1.2 固相缩聚生产装置厂房的火灾危险性为丙类,建筑高度一般大于24m,属于高层厂房,其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的防烟设施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规定进行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