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相缩聚工厂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1115-2015 建标库

9  总平面布置

9.1  一般规定

9.1.1  厂区总平面布置防火设计按现行国家标准《纺织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565的规定,该规范未作规定者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和其他国家现行有关设计标准执行。

9.1.2  本条规定是为了尽可能减少固相缩聚工厂产生的烟尘、噪声及其他有害气体对居住区的影响。

9.1.3  节约用地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本条对此做出原则性规定。本章其他一些条款以及第10章某些条款均对节约用地措施的不同层面做出了规定和要求,各工程应因地制宜、合理布置。

9.1.4  总平面布置应首先满足生产工艺流程的要求,并在此基础上采取有效的、综合性的措施,提高土地利用率。

9.1.5  工厂分期建设时,应正确处理近期与远期的关系,一次规划,分期实施,近期集中布置,远期适当预留发展余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