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用词说】。明
: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小可《的
【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
?。。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