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用:词说明
【
1 《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
,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小《可的
《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