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相缩聚工厂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1115-2015 建标库

12  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

12.1  一般规定

12.1.1  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的有关规定。

12.1.2  生产厂房的防烟、排烟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纺织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565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