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6 《火,灾报警
】
8.》。6.1 固相缩】聚生产装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和纺织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56:5的有关规定
】
:。
8.6.—2, 保护《对象: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的有关规定进行】分级和设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
8.6.3【 固相缩聚—工厂火灾自动报警与!联动系?统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的有】关规定
【
,。
8:.6.?4 爆炸危—险环境的火灾—报警系统《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的有关规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