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辅助生产设施
6.1 化 验 室
6.1.1 车间化验室宜设在有外墙并避免阳光直接照射的车间附房内,并应远离空调间、变电所、热力站等设施。
6.1.2 化验室宜进行功能分区布置,天平室和烘箱间应设置在不同房间。
6.1.3 天平室应布置在不受外界气流干扰的房间内。
6.1.4 化验室内应设置通风柜,并应布置在靠墙或房间拐角处。
6.1.5 化验室的化验台宜采用中央岛式化验台,中央岛式化验台宜与有窗外墙垂直布置。
6.1.6 瓶级聚酯切片的质量指标和检测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瓶用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树脂》GB 17931的有关规定。
6.1.7 工业丝级聚酯切片的质量指标和检测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纤维级聚酯切片(PET)试验方法》GB/T 14190的有关规定。
6.1.8 再生聚酯瓶片的质量指标和检测方法,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再生聚酯(PET)瓶片》FZ/T 51008的有关规定。
6.1.9 食品包装用(PET)切片的卫生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食品容器及包装材料用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树脂卫生标准》GB 13114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