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1《1  工《程质:。量验:收 : 《 》11.1  —。一般规?定, 【 11.1.1【。  建筑《。物防雷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符合本规—范和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的有关】规定并应符合—施,工所依?据的工程技术—文件的要求 】 11.1.】2 : 检验批及分项工程!应由: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具备《资质的?防雷:技术服?务机构和《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进行验《收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防雷技术!服务:机构项目负责人共】同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检验批【及分项工程》验,收前施工单位—。应进行?。自行:检查 — 11.1.3】  防雷《工程(子分部工程)!应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防雷主管单位项目!负责人共同进行工】程验收 》 : 11.》1.4  》检验批?。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应:。经抽样?。检验:合格 》       ! 2  应》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      【  3  检—验批的质量检验抽】样方案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标准GB 5【0300-20【0,1中第3《.0.4条》的规定对生产—方错判概率》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合,格质量水平的错判概!率值不宜超》过5%;对使—用方漏判概率—主控项目的合格【质量:水平的错判概—率值:不宜超过5%—一般项目的合—格质:量水:平的漏判概率值不】宜超过10》%  】  :  :  4  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表【格样:式可按本规范附【录E:执行 》 11.1.】5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本规《范第11.1.4】。条的规?定, 《        !2  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表格》样式:可按本规《范附录E执行 ! 1《1.:1,.6:  防?雷工程(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防雷工程—所含的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    【   ? 2  质》量控制资料应符【。合本规范第》3.2.1条和【第3.2《.2条的《要求并应完整—齐全 【 ,  :     3 【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表》的,填写应?完整 《  》   ?   4  工程的!观感质量验收应经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 — , :       【 5  防》雷工程(《。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格可按》本规范附录》E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