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元市?城市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 《广府发〔《200?7〕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广元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    《广元市城市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已—经2:006年12—。月30日广》元市:人民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 《二○○?七年一月十二日 ! 广?元,市,城市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 — 第:。一条: 为》。。适应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需要—。加强:城市管线(包括【地上、地下管—线下同)工程档案】管理保障城市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 ?本,办法适?用于城市《规划区内的》各种:管,线工程档案管理】 ,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城,市管线工程是—指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种管线】(含给水管、排水管!、消防栓《、燃气管《、热力管、电信电缆!、广播电视电缆、供!。电杆线?电缆等?),。及管线的隧道、【地沟和其《他,在城市道路下建设】的地下?工程(含《人防工程《等) 》 ?。 : 第四条 】市、县(区)—规划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城市辖区内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工作市、县(区)城!建档案馆(室)具体!负责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利用和监督工作业】务上受市、县(【区)档案《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 第五【条 建—设,。单位进?行管线工《程建设?应当:严格按照图纸设计】。施工确需变更—设计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并》如,实反映在竣工图上】 》 第》六条 管线】施,工中:发现:未建档的《。管线建设单位应【及时报告规划—。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规划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查,明管线性质》、权:属责令产《权单位测定其坐标】。、标高及走向—并向城建档》案馆(室)报送有】关档:案 — ?。 第七?条 《 管线?。工程:覆土前建设单位必】须委托具有相—应测:绘资质的单位—按照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CJJG61-94!1995)》。进行:。竣工测量形成准确】的竣工?测量数据文件—和管线工《程测:量图 — ?。 第八条 】 管线工程竣工【档案(包括有—关地:下管线工程》的1500城市地形!图和控制《成果)必《须完:整准确反《映现状并经编—制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查签字建设》单位盖?章: 》 ,。 第九条 【 在城市道路【、道沟、各种管线附!近,地段进行《开挖、爆破》、钻探等施工活【动建设单位》应到城建《档案馆?(室)查询取—得该施?工地段?地下:管线工?程的有关现状—资料经规划》管理部门规划定点】。后方可?开工建设 【 第【十,条 《 在管线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必须提请规划建设!。。、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对,管,线工程项目档案进行!验,收项目档案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组【织,正,式验收管《线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前建设单位】应向城建档案馆【。(室)移交下列档案!材料:  —  (一)管线工】。程项目的计划、规划!、用地、设计、施】工、监督《、监理等《批准文件; 】  ?  (二)管线测量!精度分析、测—绘成果及《竣工测?量数据?;   】 (三)管线工【程施工技《术文件?材料、竣《工验收文《件,和竣工图《;, ?    (四)城!建档案?管理部门要求归【档的其他有关—文件材料 — 第】十一条 对重!。要的管线《工程城建档》案馆(?室)应当进行现场】核验做到文件材料】与,实际:相符建设单》位及有关部门应【当给予?配合 — , ? 第:十二条 【管线工程投入使【用后进行改》建、扩建或者对重要!部位进行《维修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实:际变动情况修—改原竣工图并将【。修改补充《的管线图于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报:送城建档《。案馆(室)》 !第十三条 】。城建档案馆(室)对!城市管线总图进行】综合修?。改补充绘制城市管】线综合图并输入【城市管线信息系【统对管线工程档【。。案实行动态管—理 —。 , 第十四条【 《市、县(《区)规划《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城,市,管线工程普查、补】测补绘和建档工作普!。查,和补:。测补绘所形成的【管线:普查成果档案交由】城建档案馆(室【)统一接收》。。管理各管《线产权单位保存【一套备查 【   ?  对于工》程测量单位移—交的城市地形—图和控?制成果城建档案【管理部门不得—出售、转让》 《 第十五条! 城》建,档案馆(室)应当建!立健全科《学的管理制度依法】做好档案的接收、】整理、鉴定、统【计、:保管:、利用、保密工作主!动为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服务 《 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未向城建档》案馆(室)移交【管线工程《。档案的由规划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建《设部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规定《责令改正并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因—。建设单位未移交【管线档案《造成施工单位在施工!中损坏管线的建设单!位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 第十《七条 管线】专业:管理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未向》城,建档案馆(室—)报:送管线工程竣工档案!的,由规划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建设部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规定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因管线专业管!。理单位未《移交管线工》程档案造成施工【单,位在施工中损坏【。管线的管线专业管理!单位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 第十《八,条 》工程测量《。单位未?按照规定提供准确的!。管线测量成果致使】施工时损失管线【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 —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未按?照规定提供准确的管!线情况而擅》自组织施《工致使管线损坏【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第二【十,条 城—建档案馆(室)因】。保管不善《致使档?案丢失或者》因汇总管线信—息,资料错误致使在施工!中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 —第二十一《条 ? 本办法由广元市!规划和建《设,。局负责解释》 【 第二《十二条 —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