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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水利厅关于】水,利工程营业税改增值!税,后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 】 浙水建〔201!6〕14号》 :各市、县(市、区】),水利(?水电、水务)—局厅直属各》单位:     】为,适应国家税制改革要!。求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省!现行水利《工程计价依》。据的实际情况按【照“价税分离”的】原则:现将营业税改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后水利工】程计:价依据的《调整方?法通知?如下 一、总体】原则 《    《1.建筑业营—改增后建《筑安装工程费用【按“价税分离”计价!规则:计算水?利工:程建筑及安》装工程单价的计算公!式不变税前工程【造,价为:。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措施费、—间接费、利润、人】工材料补差》之和各费用项目均以!不包:含,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价格】计算并以此为基【础计算计《入建筑安装》工程单价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2,.水利工程设备费用!、独立?费用:的计价规则和—费,用标准暂不作调整】 二、费用—构,成 ?    《1.除本通知另【有,规,定外营改增后—水利工程费用构【成均与现行的—水利工?程费:用构成内容一—致  《  : 2.企《业管:理费在水利》工程:费用构成的原—。组成内容基》础上增加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以及地方教育】附加 《。。  :  3.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的税金是!指按国?。家及我省有关规定】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内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 三、基础价格编制! :。    1.人【工预:算单价 》    人工预算】单,价按现行标准执行】不作调整 》。     2—.材料预《算价格 《     材料【预,算价:格根据其组成内【容按材料原价—、运:。。杂费、?运输保险费和采购及!保管费等分别以【。不,含相应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价格计算材料采!购及保管费费率【不作调整《 : ,   主要材—料预算限价为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额的?限价现?行限价价格》不作调整    ! ,3.施工用电—、水、风价格 【  :       (1!)施工用电》价,格, ,        】 ,。。电网供电价格中的基!本电价应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额;柴油发电!机供:电价格?中,的柴油发电机组(台!)班费用应按调整后!的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和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基础价格计【算;其他内容不作调!整    —。   ?  :(2)施工用水【、,用风价格   】      —施工:用水、用风》价,格中的机械》组(台)班费—。用应按调整后的【机械台班费定额和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基础价【格计算其他内容不作!调整: : ,   4.机械台班!费  《   按调整后的机!械台:班费定额和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基【础价格计算 —     5.【砂石:料单价 《。    《 自采砂石料单价】应分解?为原料开采、生产】。加工:系统工艺流程、成品!骨料运?输,等工序按相应定额】和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基】础,价格进行计算 】   ? 6.?混,。凝土材料单价  !   混《凝土材料单价应【按混:凝土:配合比?中,各项材料的数—量和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材料价【格进行计《算 四、定额【  ?   1.现—行水利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安装工《程预算定额中以【费率:形式(%)表示【的其他机材费、【零星机?材费费率不作调整】安装工程预算定额附!录,六的费率除以1.1!0,调,。整系数水工建筑【工程细部《结构指标《暂不作调整 【   ?。 2:.机:械台班费定额—。     —施工机械《台班费一《类费用中的基本折】旧费、大修理—费及经常性修—。理,费,除以1.《10调整《系数安装拆卸费不作!调整 五》、措施费    ! 措:施,费,费率不作调整 六!、间接?费,  ?。   间《接费由规费、—企业管理《费组成?。其中企业管理费的组!。成内容增加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以】及地方教育附加【     —各类工?程(:除安装工程》不变:外)的?。间接费费率均增加】0.8个百分点 !七、利润 —    利润—率不作调整 八】、税金    】 税金指按》国家及我省》有,关规定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内的增值税销】项税额税《率调整为11—% 九、》其他说明    ! 1.本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适用于一般计—税,。方法的水利》。建设:。工程     】2.:对符合财税〔201!6〕36号文件中采!用简易计税》方法要求的水—。。利工程项目》可,按原合同约定或营】改增前的计价依据执!行并执行财》税部门的《有关规定《   《  采用简易计税方!法的项目税金包【。括增:值税销?。。项税额、《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其税率调整如下建设!项目在市区为3.】36%?、在县城镇为—3.30《%、在市区或县【。城镇:以外为3.1—8,%税金?计算基数中的—直接费、间接费、】利润、补《差,均包含增《值,税进项税额  】   3.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在,本通知发布之前【。已批准的投资估算】、概算等造价文件不!作调整 浙江省水!利厅 2【016年5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