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
渝—建发[2《0,16]35》号
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管理局有关单位!
? 》 ?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57号)】、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财税〔2011【〕1:10号)的》规定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办标《〔2016》〕4:号)的要求为适【应2016年5【。。月1日起建筑业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的需要保障》营改增后工》程造:价计价工作顺利【平稳实施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营改:增后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 【 ,
一、调整原!则,
【 ? 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设工程)》执行:2,008年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装饰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安装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简称《2008计价—定,额)2011年重】庆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简称2011轨道定!额)2?013年《重庆市?建筑安装工程节【能计价定额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以下简【称201《3,清单计价)》均按:照“价?税分离”和营改【增前后各《项,费用水?平不变的原》则调整计《价依:据
》 : ? 工程造价【=税前工程造—。价×(1+建筑【业增值税税率—11%)
【
,。 】其中税前《工程造价为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和规费?之和各费用项目均】以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的价格!计算
—
— 二、调》。整时:间及范?围
《
【 (?一)2?016年5》月1日起进行招投】标或直接发包的【。建设工?程以及2016年4!月30日前发布了招!标文件但尚未开标的!建设:。工程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编制及】合同签订《均应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 【 (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或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在符合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等财税文—件规定前《提下参照原合同价或!营,改增前?的,计价依据执行 】
,。。
《 (三【),2016年5月1】日起执行《2006年重—庆市建筑工程概【算定额、重庆市安装!工程概算定额、重庆!市,市政工程概算定额】、重庆市建设工【程设:计概算?编制规定(》以下简?称2006概—算定额)编制设【计概算其工程费用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
《 ,。 , ,
三》、费用调整内容【
— 》 (一)调整—企,业管:。理费组成内》容,。将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纳入企业管理费中!调整后的企》业管理费费率—见附件1表》1,、表2
】 , 》 (二)安全—。文明施工费》。按,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使用【。管理规定(渝—建发〔2014〕2!5号)计算时除土石!方,工程、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中的通信、信—号、:供电、智《能与控制系统、机】电设备?工,程,及单拆除、安装修缮!外其他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标《准增加5.26% !
:
? :。 (》。。三,)建筑安装工程【税金是指按规定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
【 (四)营改增!后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的组成内容》除本通知规》定,外均与营《改增:前,的,计,价依据内容一致 !。
?
四】、进项税额计算方法! :。
? 》 (一)人—工,费不包含进项税额不!作调:整
! 《(二)材料费中的计!价材料、未计价【材料价格《均,按不含?税价格确定在重【庆工程?造价:信,息未发布不含—税,材料信息价前应按照!国家税务《政,策规定确定不含税材!料价格也可参照附件!2表1扣税系数计】算进项?税额
】。 , 《。 其他材】。料费、五《金材:料费:、照:明及安全费用—、脚:。手架材料费、—支,架摊:销费、校验材—料费、检验材料【。费、滑轮绳卡摊销】费、橡?胶球摊销费、—设备摊销费等以【“元:”为:单位的零星材料【费用分?类扣减进项税—额按:附件2表2》规定的扣减系数【计算:进项税额 》
? 】(三)?机械费按《可分解费用的—机械、不可分—。解费用的机械、定额!中其他机械》费,。、垂直运《输通讯?。费、:超高:降效机械费、回程】费、:本,机使用台班费、脚】手架机械使》用费、机《具摊销费《等分类?扣减:进项税额按附件2】。表3规定的扣减【系数计算进项税额】
! (四)—组织措施费》根据夜间《施工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材料检】验试验费、二次【搬运费、包干费、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及场!地清理费的费用内】容按附件2表4规】定的扣减《系数分类计算进【项税额
】 (】五)企业管理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费、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费、总承包服务费按!附件:2表5规定的扣减】系数计算进》项税额? ,
— 《 (六)《规费、利润不含进项!税额不作调整—
《 《 ?。 (:。七)按实计算费用】按不含进项税—额计入
—。
— ?(八)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中的暂列—金额、暂《估价、计日》工以及?风险费用均按不含进!。项税额计入 —
【
《五、工程计价表格调!整
》 , 》 根据建筑—业营改增工程造【价,计价要求在关于调整!工程:费用计算程序及工】程计:价表格?的通知(渝》建价发﹝2014﹞!6号)?。规定计价表》格的基础上》调整和增《加定:额计价?与清单?计价相应工程计价表!格见附件2表1-】-表:11除表1-—-表11外原—。其,他计价表格》不变
!。
六—。、其他事《项
》 , 《 : 建筑业营改增试】点实施后《。各区县?(自治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做好《实施:过程中?工程计?价的跟踪、》监,测和分析等》。工作确保建筑—业营改增计价—工作的?平稳有?序进行各相关单位在!执,行,过程中若有建议意】见请及时反馈我【委以便研究解决 !
,
—
七《、本通知自》2016年5月【1日起执行
!附,件1:. 企业管理—费费率调整表
【
? ! ?。2,. 建设工》程计:价表格调整表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 2016年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