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工程总承包管】理
第十》七条 工程总承包单!位应按相关规程【规,范要求组建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相适应】的管理?机构建?立覆盖勘测设—计、设备采购、施】工,、试运行全》过程的工《程安全质量》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及环境《管理体?系,规,范、有序地开展各】项管理工作确保实现!工,程总承?包合同约定的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等建设目标
第十!八条 项目法人单位!应在工程现场设立】项,目部:或派:驻专职的项目法【人代表及时提供【工程总承包合同约定!的各项建设条件、】协调各?方关系确保工程正常!实施
第十九条】 ,项目:法人应积极筹措【配套:资金:严格:执行水利《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相,关规定建《立工程资《金专:用,账户不得挪用、占用!、滞留?确保资金安》全
第二十条 工!。程变更按合同约定和!水利部水利工程设计!变更管理《暂行办法、》宁波市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等管理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总价合【同项目的一般—工程变更列》入工程风险管理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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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工程总承包—的,税费缴纳应按照勘】测,设计部分费》用和工程施》。工部分费用分别按相!关规定缴纳
第】二十二条 项—目法人单位应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向工程总承包单位!支付工程进度—款项实行总价合同】的可按工程》建设实?际进度?支付;实行单价合同!的应按实际完成工】程量:支付
第二十三】条, 对承包人有融【资要求的应当—在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中,明确融资《建,。。。设方:案融资建设》方案应包括融资【责任主体、》项目筹资《方案及?融资额度《、还款年限、融资财!务费用及贷款利息处!理方法融资》建设方案由项目法人!组织编制融资建【设方案按相关程【序审批
第二十四!。条 工程总承包项】。目通过完工验—收后合同双方应【及时进行《工程完工结》算、支付完工结算】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执行并接受审】计实行总价合同的按!合同约定总》价结算;实行单【价合同的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结算工程结算【应在工程完工后【六,个,。月内完成
第二】。十五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工:程总承?包项:。目的监督检查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机构应?加强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质量监督发现—问题应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落【实整改
各参【建单位必《。须,积极配合政府—相关部门的检查、稽!察、审计《等工作及时整改存】在问题?做,好建设管理工作
!第二:十六条 实施工程总!承包的水利建—。设项目的建设、验】收等仍按有关规【范和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工—程总承包应》引入建设《项目总承包管理规】。范相关要求》进行管理
第【二,十八条 工》程,总承:包遇:。到不:可抗力?影响合?同继续执《行时由合同》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协商无效时可】申请第三方调解、】仲裁或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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