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工:程总承包管理
第!十七条 工》程总承包单》位应按相关规程规】范要求组建》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相适应的《管理机构建立覆盖】。勘测设计、设备采购!、施工、试》运行全过程的工程】安,。全质量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及环【境管理体系规范【、有序地《开展各项管理工【。作确保实现工程总承!包,合同:约定的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等】建设目标《
第十八条— 项目法人单位【应在工程现场—设立项目部或派【驻专职的项》。目,法人代表及时—提,供工程总承包合同】约定的各项建设条】件,。、协调各方》关系确保工程正常实!施
第十九条【 项目?。法人应积极筹措配套!资金严格执行水利】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相—关规定建立工程资】金专用账户》不得:。挪用、?占用、?滞留:确保资金安》全
第《二十条 《工程变更按合—同约定?和水利?部,水利工程设计变更】。管理暂行办》法、宁波市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等管—理,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总价合》同项目的一般工程】变更列入工程风险】管理范畴
第二十!一条 工程总—承包:的税费缴纳应按照】勘测设计部分费【用和工程施工部分费!。。。。用分别按相关规定缴!。纳
第二》十二条 项》目法人单位应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向工程《总承包单位支—付工程进《度款项实《行总价合同》的可按工程建—设,实际进度支付;【实行单价合同的应】按实:际完成工《。程,量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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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对承?。包人有融资要—。求的应当《在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中明《确融资建《设方案融资》建设方?案应包?括融:资责任主体、项目】筹资方案及》融资额度、还款年限!、融:资财务费用及贷【款利息处理方—法融资建设方案由项!目,法人组织《编制融?资建:设方案按《相关程序《审批
第二十四条! 工程总《承包项目《。通过完工验收后合】同双方应及时进【行工程完工结算、支!付完工结算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执行并接受审】。计实行总价合同的】按合同约定总价结算!;实行单价合同的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结!算工程?结算应在工程完工】后六个月内》。完成
第二十【五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工程总《承包项目的监—。督,检查:。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机构应》加强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质量《监督发现问题应【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落实整》改
各《参建:单位必须《积,极配合政府相关部门!的检查、稽察—、,审,计等工作《及时整?改存在问题做好建设!管理工作
—第二十六条 实施】工程总承包的水利】建设项目的建—设、验收等仍按有关!规范:和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工!程总承包应》引,入建:设项目总承包—管理规范相关要求进!行管:理
第二》十八条 《工程总承包遇到不可!抗力影响合》同继:续执行时由合—同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协商无效时》。可申请第三方—调解、仲《裁或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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