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增值税调整福【建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实施意见
闽!建办筑[20—16]1《3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
【 为》适应建筑业营—业税改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办标〔】20:16:〕4号)《按照:“价税?分离”的《原则结合《我省计价依据实际情!。况,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 一、营改【增后的工程造价由税!前工程造《。价、税金组成税前】工程造价为人工【费、材料设备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之和税金【为增值税税》。前,。各费用项目均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
【 二、营改增后工!程造价组成内容【、计算程序和计【价办法、取费标准按!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6版)(《以下简?称费用定额2016!版)执行
! ?三、:营改增?。后,。现行各专《业工程消耗量定额】中的其他《材料费、材料摊销费!。。、小五?金费用以及其他【。机械费、回程费【等以“元”为单【位的:要素消?耗量考?虑营改增的综合因素!其不含税额按乘以调!整系数?0.94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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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营改增后应分别发布!含增:值税施工《。。机械台?班单价和不含—增值税施工》机械台班单》价,;各级造价管理机构!在发布?建设工程各》类材料设备价格信】。息时应分别》发,布材料设备含—增值税价格和不含】增值税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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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以下简称—。计价规范《)和各专业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50】。862-201【3)(?以下简称计量—规范)与《费用定额2》016版、现行【各专业工程》。消耗量?定,额(或?预算:定额)及其补充【调整文件等有关【规定:配套实施《。。其中
《 : 》 (一)下列】措施项目应当根据计!价,规范和计量规—范列出详细工程量清!单招标人对》其准确性与完整【。性负责其他措—施项目按《项计列
— : 》 《 (?1,),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仿古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的脚手架、混凝】土与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施工排【水降水;
【 】 : , (2《)市政工程》的脚手架、支架、围!堰、便道及便桥【、洞内临时》设施、处《理监测监控、施工】现场围?挡;
《 【 》 :(3)园林绿化工】。程的脚手架、—树木支撑架、草【绳绕树干、搭设【遮阴(防寒)棚、围!堰,、排:水工程、施工现场围!挡
? 】 (二)材料【暂估单价、工程【设备暂估单价暂【不执行
—。。 ? (三)!计,量规:范福建省实》施意见详见》附,件1、2《、3、4附件中未提!及的其他内容—。均按计量规范—执行
! (—四)根据《费用定额201【6版及以《上规定制订福—建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20【16年第2版—)(详见附件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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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六、—本实:施意见自2016年!5月1日起执行5】月1日起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的工程招标文件及】招标控制《价编制应按本实施意!见执行?;4月30》日以前(含》30:日)已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的工程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不实行—招标的工《程5月1日起签订施!工合同?的,工程施工合同价应】按本实施意见执行;!4月30日以前(】含30?日):已签订施《工合:同的:工程按?合同约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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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6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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