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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实施意见 【。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实】施,意见的通《知 : 鲁:。建办字[《2016]2—。0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     》按照国家有关要求为!满足建筑业营改增后!建设:。工,程计价需要省厅结】合实际制定了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实施意见—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实施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4—月21日《 一、计》价调整范《。围    】 适:用,。。于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02版山东【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2003》版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和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05版山东【省市政养护维—修工程消耗》量定:额、20《06版山东省—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2】008版山东省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和山!东省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预算定额!山东省价目表等【我,省现行各专业定额】的,工程 》 ,  : , (一)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或: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以下!简称“开《工日期”《)在20《16:年5月1《日后的建设工—程项目?应按照营改增后的计!价依据执行 【   《  :(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设,工程项目在符合国家!有关财税文件—规定前提下应按照】营改增后的计—价依据执行》;如不符《合规定应《参照原合同价或【营改增前计价依【据执行 —   《。 , (三)《2016年4月【3,0日前尚未开标的依!法招标项目招标文件!及招标控《制价编制《均应按照《营改增后的计—价,依据执行 【 二—、计价调《整依据  】   (一)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办标[20》。16] 4》号,) :    — (三?)现行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包括清单【计价:规范、消耗》。。。量定额、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等 ?  ?   ?。(四)其他有—关资料 ! 三、计价调整内!容,   —  (一)建筑业营!改增后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计!价活动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计税建设工程】执行“价税分—离”计价规则 !     (二【)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建设工【程,参照原合同价或营】改增:前的计?价依据执行并执行】财税:部门的相关规定 !   《  (三)》材料(设备)暂估价!、确认价《均应为除税单—价;专业工》程暂估价应为营改增!后的不含税工程造】价,  》。   (四)—风险幅度均以—材料(设备)、施工!机具台班《等对应除税单价【为依据?计算 ? :    《 ,计价依据调整内容】是根:据营改增《调,整的规定和要—求等修订完》成的除另有说明外】不改变计价依据的】适用范围及费—用计算程序等— ? 《。。 四、计价费用项】目     !(一)营改》增后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的组成—。除本实施意见—另有规定外均与【。原山东省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一致 】    —。 (二)企业管理】费组成除原有规定外!增加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  :   (三》)山:东省仿古建筑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中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由措施费移入规费!中  —   (四)建设】工程费用中的税金】是指按国家税法【规定应计入建设工程!造价内的增值税【 , ,    》 (五)《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中—各项费率是以当【期,人工、材料、施工】机具台班的除税价】格进行测算确—定的 —    (六—)建:筑业营改《增后工程造》价按“价《税分:离”计价规》则计:算具体要素》价格适用增值税税率!执行:财税部门的相关【规定税?前工程?造价为?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和规!费之和各费用—项目均以《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的?价格:计算 ! 五:、现行计价》规定中?。与本实施意》见规定?不一致的以》本,实施意见《为准 》 , 六、本【实施:意,见自2016年5月!1日起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