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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肇庆》市重点项目》审批“?绿色通道”暂行【办法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肇庆市重点项目【审批:“绿:色通道”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 :。     !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肇庆市重【点项目审批》“,。绿,色通道?。”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 ? 二○○八年十月十!三日 第》一条 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着【力改善投资环境【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和服务《水平以新的措施做】好我市重《点项目工程、重【点企业的审》。批服务工作实—现我市?经济社会《科学、协《调和跨越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审批“绿色通道】”服务是指》市直承担行政许可(!审批)职能的行【政机关(包括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在办理?我市重点项目工【程、重点企业许可(!审批)?事,项申请时以协—同办公、联合审批】方式为有关》项,目和企?业提供优先》快捷、优《质高效的服务 】。    》 第三条】 适用本《办法可享受审批“绿!色通道”服》务的对象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    — 》   (一—)经市政府当年核】准列入市重大项【目工程及在》本市投资300【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    】 ,   — (二)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建,设项目?; :    【    (!三)经市经贸局核定!的年上缴税》收,在5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及?新增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 】 ? ,    ! (四)珠三角地!。区产业?转移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 ?    】    (五【)经:市发改局认可的其他!新增企业投》资项目 【   ? 》第四条 《市政府?授权市行政服—务中心?履行下列职责 !    》 《。   《。(一)设立市重【大项目?工,。程、重点企业审批“!绿色:通道:”服务窗口对符【合,要求的重大项目【工程和重点企业给】。予“绿色《。通道:”服务统《一,接收:服务:对,。象的申?。请资料并负责转【送,各有:关,行政许可(审批)机!关,; ?    》    !(二)根据申请事项!的审批需要组—织和召集有》关部门(单位—),或办事窗口联合【会审、现场踏勘统】。一联合审批意见【;    】 》   (三—)督促办事窗口【或部门?(单位)按照“绿】色通道”要》。求快速办理》和流转?;,    【 :。 ?  : (四《)及时了解和掌握】“绿色通道”—。运作:过程中碰到》的重大问题并提交】市,政府研究解决; 】 ,    】   《 (五)定—期联:系市相关《部门了?解最:新入册的《项,目企业名单并印发】到各部门《。和办事窗口及时为】有关项?目、企业提》供“绿色通道”服务!   —    ! 对纳?入,“绿色通道”提【供服务的行政—许可:(审批?)机关必须主动【加快相关申请事项】的,办理工作按照联合会!审、同步审》批的时?间要求办结有—关业务 《    】 :。 ,第五条 《重点生?产、经营性企业设立!、变更联合审批【  》  【   (一)启】动 《    】    《。 内资?企业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初核并向市!行政服务中心提请】启用“绿色通道”】;外商投资企—业由市外《经贸:局,初核:并向市行《政服务中心》提请:启用:“绿色通道”市行】政服务中心根据项】目,审批的需要决定是否!启,动“绿色通道—”并:确定相关《承办部门《参加:联合会审被确定参加!的部门应按》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参加有关事项审!批   【   】 (二)》承办:部门   】   】 主要《承办:部门市?环境保护局、市公】安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地【税局、市国税局、】市工商局、市公安消!防,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国资】委、市外汇管理局、!肇庆:海关及有关前置审】批部:门 《。。    】    市—行政服务中心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上》述有关部《门或增?加其他相关部门【参加:某企业设立(变【更)的联《合审批 【   —   《 上?述承办?。部门应将本部门办】理企业设《立、变更《审批:所需申请《资料目录、》。格式要?。求等送市行政服【务中心 》    —    (!三) ?主要运作程序 【  《  ?    【 1、统一接收申请!确定某?。企业:设立(变《更)报批启用—“绿色通《道”后由市》行政服务中心—统,一接收所《需要:的全部申请》材料收到申请材料】后1个工作》日内:根据各审批部—门的职能分工—将资料转送相—关部门相关》部,门收到?转送:资料后如发现—申请资料《不符合要求应—在收到转送资料【。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市行?政服:务中心中心再通【知申请人《补充资料补充收到的!资料按上述规定转送!资料齐备后》。即转入联审运作 】    】    2】、联审运作 】    !   (1)市行!政服务中心召开【联合:审批会议组织现【场,踏勘共同研究并【确定审批做法形【。成联审会议纪要;】    】   — (2)》联,合审批会《议后根据联审会【议纪要议定的原【则审批意见对不需】要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内资企业!由市工商局在2【个工作?日内先行完》成审批?。其他有关部门—同步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环【保部:门加指导性》意见:)并即时将审批【结果通知市行—政服务中《。心    !  》  对不需—要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外资企业由市外!经贸局在2个工作】日内先行完》成审批其他相关部】门同:步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环保部门加》指导性意见》)并即时将》审批结果通知市行】政服务中心 】  《  ?(3)对需要—编制建设《项目环境报告书【(表)的《。重,点企业?的设立审批先由环保!局在2个工作日内】加指导性意见再【。分别按?上述内、外资企业】设立审批《的做法实施其中【工商局暂发筹—建营业执照待环【保局正式审》批后工商局》再发正式营业—执照 《 —   市行政服】务中:心根据?联合审批会议纪要】议定:的原则审批意见【。和要求负责跟踪【、督办联审过程;】在所有审批程序完】成后负责通知申请单!位领取批件及—缴费: , 第!六,条 重点项》目工:程建设联合审批实】。施的范围、方式和召!集部门(具体联【合审批流程见附【件) !。    (一)!实施范围 【   】 重点项目工【程审批?“绿:色通道”实施的【范围是包括从立项到!规划、用地、设计、!施工许可等》环节的有《。关,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及市本》级政府有权最终审批!。决定的事项 】 : ? , ,  (二)—实施方式 — —    重点项目!工程:审批“绿色通道”】的实施?主要是结合工作【。流程有侧《重地划?分为立项、规划用】地和建?。筑,。设计、施工》许可三大联合—审,批阶段每个联合【审批阶?段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均采取《同步办理《并兼:。顾前置的做法 】   ! (三《)召集部门 — 】   市行政【服,务中:心,是各联?合审批阶段的召集单!位负责根据项目审】批的实际需》要,确定该联合》。审批阶段涉及的【相关:部门并召集》和主持联合》审批会议研究和【。确定:有关审批做法—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合理划分该】。联合:审批阶段各》相关部门审》批时限并跟踪、督】办各部门的审—批工作? 】。。 第七条 重点【项目立项审批(25!个工作日)》 】    (一)立!项阶段主要解决项目!建设:工程立项核准—问题:联,合,审批时间25个工作!日 《 ? ,    (二】)承办部门 — :   】 1、核准类【项目 】  《  (《1)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意见5个】。工作:日;: ? 》。    (2)市!环境保?。护局负责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或初审审批权限内!的报告表项目15个!工作日登记表项目】7个工?作日; — ,   【 , (3?。)市城乡规划局负责!。。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1》5个工作日》; 】    (4】)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办理土》。地预审意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项目】土地预?审20个《工作日;《 【    上述】。部门根据《联合审批会议纪要】议定的原则审批意】见和要求同时受理】并同步办理》。其中:报告表项目、登记表!项目:审批时限《25个工《。作日市?环,境保护?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在2—0个工作日内同时】完成相关《审批手续之后市发】展和改革局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立—项审批手续》;报告?书项目35个工作】日市环境《保护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在?30个工作日—内同时完成》相,关审批手续之后市发!展和改革局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立项审批手续;【 《 :    2】、企业备案项—目由企业向市发展】和改革局提出项目备!案申请市发》展和改革局在5【个工作日内核发【备案证 》。 》    3、】政府投资项目按肇庆!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肇府〔》2005〕3—5号)规定的—程序办理《 : 第八!条 重点项目建设】的规划用地和建筑】设计审批(68个】工作日?) 》 ,    】(一)规划用—地和建筑设计审批】阶段主?要,。解决建?设工程规划选址、】规划设计方》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审查—、审批?和建设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手续【等事宜联合审批时】间68个工》作日 【    】(二:),联,合审批子环节及【其,承办部门 【   】 1、规划—和用地审批(—。。36个工作日)【 ? , 《  :  市城乡规划局!。负责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蓝线图—;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用!地,批复、土地使—用证:)36个工作日 ! ? ,   》 上?。述子环节市城—乡规划局和市国土资!源局根据联合—审批会议纪》要议:定的原则《审批意见和要求【同时受理、同步【办理其中《。市城乡规划局15】个工作日内》办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蓝《线图后市国土资【源局在3个工作日】内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申《领用地批复之后【市,城乡规划局在18】个工作日《内审定规划总平面图!、拟定建筑设—计要点及市政设计】要点等市国土—。资源局土《。地使用证在本环【节总时限内审—批核发 【   【 市?国土资源局》。报市政?。。府土地审批领—导小组?或市分管领》导审:批时间不在上—述时限内 — 《 : ,   《2,、建筑?方案审批(2—2个工作日) 】 : , ,    (1!。)市公安消防局【负责消防设计—审批;2《0个:工作日; — 【   《。(2)市城乡规【划局负责审》批建筑方案图、市】政管线综合设计【方案15《个工作日(不含需】报市政府《。相关机构审核所【需要:的时:间);? !   《(3)市《人防办负责审批防】空地下室报建申请1!5个工作日; 】 ?    (!4)市地震局负责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审?批,20:个工作?日; ? :。   】 (5《),市市政管理局—负责配套绿化—工程审批4个工【作日环?卫设施报建审—批4个工作日—   》 :上述子环节各部【门根据联《合审批会议纪要议定!的原则审批意见和要!求同时受理》同,步审批?其,中市公安消防—局2:0个工作日内先行】完成消?防设计审批》。交,市城乡?规划局市城》乡规划局在同—步审:批基础上《。再用2个工作日【完成建筑方案图【审批交市《人防办市人防办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防【空地下室报建—审批市人防》办审:批时:限可不计算在上述】22个工作日时【间,内,但市:公安消防《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市政—管理局、市地震局】。在,本环节规定的—工作日内必》须完成相关》审批 《  【。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审批(《。10个工《作日) 】  》  (1》。)市城乡规划局负责!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0个工作日【; !    (2)市!。。。气,象局负?责办理防雷设施设】计,审核5个工作日 】 《 第九—条 重点项》目建设的施工报【建审:批(:5个工作日) 【 :  【  (一)重点】项目建设的》施,工报建审《批主要解决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审批联—合审批时间》5个工作日 】 《    —(二)承办部门 】 —    》 1、?市建设局负责—。核发:施工许可证项—目建设?工程质量与生产安】全监督等相关报建】审查一并由建设局统!筹同步完《成5个工作日; 】 , ? :  ?  2、市散【装水泥办负责收缴】散装水泥押金—、,墙体基金即办;【 《 ,    【 3、市环境保护局!负责办理施工噪声排!放许可证2个工作】日, 》。。。 第十—。条 重点项目—建设的办理工作制度!。 : 》 ,  :  : (一)责任—分工 】    每个!阶段:的,联,合审批工《作,由,市行政服务》。中心召集组织—各承办部门办理并】。协,调和督促各部门的许!。可审批?工作 【 , ?   承办部【门负责做好材料的领!取、移?送工:。作依法履行审—批职责?在本办?法规定的期》限内作?出审批与否》决定并及时向市行政!服务中心反》馈协办事项的审批】信息 ? 【    (—二)主要运作程序】 【    各【环节的?承办部门应将本部门!办理申请《。事项所需的全部申请!资料:目录、格式和—要求等送市行政【。服,务,中心 ? ,   ! 1、启动“绿】色通道”市行政服】务中心根据》市政府的决定、市发!。展和改革《局,的推荐以及重点项】目工程投资》者的:自荐受理《、审查并决定是【否启动?“绿:色通道” 】 : ?   主》。要承办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局、】。市林业局、市—财政:局、市?公,安,消防局、市人防【办、市地震》局、市市政管理局、!市气象局《等, 【    2【、市:行政服务中》心根据项《目审批?的需:要可确定上》述,有关部门或增加其他!相关部?门参加“绿色通道】”联合审批会议被】确定参加联审会【议的部门应》按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参【加有关事项审批 !   ! 3、《统,一接收申请和—分送:材料市行《政服务中心》统一接收该》阶,。段(环?节)所需要的全部申!请材料市行政服【务中:心在收到《。申请材料后1—个工作日内按照审】批职能分工将资【料转送各部门相关】部门收到《转送资料后》如发:现申请资料不符合】要,求应在收到转送资】料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市行政《服务中心中心—再通知申请人—补充资料补充收到】。资料按上述》规定转送 !。    4!。、组织联《合审批会议申请资】。料齐备后由市行政服!务,中心:召集:相,关,部,门参加联《审会议协调、研究】审,批意见确定原则【审批意见和》要求形成联审会议】纪要后由各》承办部门《出,具受理?书面凭证《并遵照?联审会议纪要确【定的时限内各自【按,权限进行审》批在各审《批环节中《如有前置审批的先考!虑,前置:审批其?。他相应实行同—步审批?;审批环节中没有前!置审批的则一律实】行同步审批》各审批?。部门的具体承—。办时间、联合审【批方式等在》联审会?议一并确定并—列入联审会》议纪要 】 : :。   参》加联审会议或协调】会议的相关部—门与会人员》。。必须是?本部门授权可以【对相关事项作—出决定(批准)【与否的分管领导【或负:责人 !    5、】。统一送达审批结【果在审批期》限内各?审批部门依职—。。权,作,出审批决定有关【审批文件《和证照等统一—由市:行政服?务中心收集》。并向申请人》送达:涉及收费的由—市,行政服务中心告【知申请人《按照规?。定缴:费 】    》 如遇个别我市没】有最终审批权的【行政:审批事项在我市初审!(或审查、审核【意见)完成后并【报上级审批之—日起市?行政服务中心作出】。暂停该事《项联合审批流—程运:。作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上级作出审批结果!。后我市相《关部门应及时通知】市行政服务中心市行!政服:务中心应及》时决:定恢复未《完成的联合》审批程序 】。 》   ? 6、经《。联审会议或协调【会议研究讨》论仍:不能解决《的问题市行政服务】中心要及时报请【市政府研究决定【 !第十一条 》。各行政审批许—。可,部门应制定》本部门参《加,“绿色通《道”具体的工—作制度并《报市监察局备案同时!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 — ,。  对《不需:要联合办理又属重】点服务对象的—审批事项由各个【部门按职《责和权限办》理审批?时限原则上比对外承!诺时限压缩30【% 】 第十二条 对各!相关单位执行本办法!的,情况纳?入市直机《关单:位领导班子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对不执行》。本办法规定、故意不!履,行联合审批承诺【的由市纪检监—察机关作出通报批】评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该单位相《关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党纪、政纪责任!并取消其参》加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 》。 第十三条 本暂行!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