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肇庆市重点项目审!批“绿色通道—”暂行办法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肇庆市重点—项目审批《。“绿色?通道”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
: 《
: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肇庆市重点项—目审批“《绿色通道”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 二○○八年十月!十三日
第—一条: 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着力改善投资【环境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和【服务水?平以新的措》施做好我市》重点项目工程、【重点企业的审批服】务工作?实现我市经济—。社会科学《、,协调:和跨越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审批“绿色通道”】服务是指市直—承担行政许可(审批!。),职能的行政机关【(包括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在办理?我市重点《项目工程、》重,点企业许可(—。审批)事项申请时以!协同办?公、联?合审批方式为有关】项目和企业》提供优先快》捷、优质高》效,。的服务 《
!
第三条 适【用本办法《。可享受审批“绿色】通道”服务的对【。象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
》
》
(一)经—。市政府当年核准列】入市:重大:项目工?程及在本市投资30!0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 《
【 :
(二)!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建设?项目;
—
》
?
,
《(三)经市经贸局核!定,的年:上缴税收在》5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及?新增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
》
,
》
:
:
(《四)珠三角》地区产?业转:移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
【
【
(五】)经市发改局认可的!其他新增企业—投资项目《 ,
《
》
第四《条, 市政府授》权市行政服》务中心履行下列职】责 ?
—
】(,一)设立市重—大项:目工程、重点企业审!。批“绿色通道—”服务窗口对符合】要求的重大项目工程!。。和,。重点企业给予“绿色!通道”服务统一接收!服务对象的申请资】料并负责转送—各有关行政》许可(审批》)机关;
】
】
《(二)根据》申请事项的审批需】要组织和召》。集,。有关部门(单位)或!办事窗口联合会审、!现场踏勘统一联【合审批意《见,;
!
《。
(三)督促!办事窗口或部门(单!位)按照“绿—色通道”要求快【。速办理和流转; !。
》
《
(四)及!时了解和《掌握“绿色》通道”运《作过程?中碰到的重大问题并!。提交市?政府研究解》决;
】
《
—(五)定期联系【市相关部门了解【最新入册的项目企业!名单并印发到各部】门和办事窗口—及时为有关项目、】企业提供“绿色通道!”服务?
—。。
《
对纳入!“绿色通道”提供】服务的行政许—可(审批)机关必】须主动加快相关申】请事项的办理工【作按照联合会审、】同步审?批的时间要求办结有!关业务?
》
—
第五条 重—点生产、经》营性企业设立—。、变更联合审—批,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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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启【动
】
《
, ,
:
内资企业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初核】并向市?。行政服务中》心提请启《用“:绿,色通道”;》外商投资企业由【市外经贸局初核并向!。市行政服务中心【提请启用《“,绿色通?道”:。市行:政服务中心根据项】目审批的需要—决定是否《启动“绿《色通道”并确定相关!承办部门《参加联合《会审被确定参—加的部?门,应按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参加?有关事项审批 【
:
—
》
(二)承办【部门:
》。 ,
【
主《要承办部门市—环境保护局、市公】。安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地税局【、市国税局、市【。工商局、《市公安消防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国资《委、市?外汇管理局、—。肇庆海关及有关【前置审批部门
!。
》
?
:
市行政服【。务中心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上述有关部门—。。或,增加:其他相关部门参加】某企业设立》(变更)的联合审】批
《
【
上述】承办部?门应将本部门—办理企?业设立、变更审批所!需申请资料目录、】。格,式,要求:等送市行政服务中】心
!
(!三) 主《要运作程序
】
?。
《
1、】统一:接收申请确定某【企业设立(变更)报!批启用“绿色—通道”?后由市行政服务中心!统一接?收所需要的全部申】。请材料?收到申请材》料后1个工作日内】根据各审批》部,门的职?能分工将资料转送相!关部门相关部—门收到转《送资:料后如发《现申请?资料不符合要求【应在收到转送资料】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市行政【。服务中心中心—再通知?申请人补充资料补】充收到的资料按【。。上述:。规定转送资料齐备后!即转入联审运—作 :
?
》
2、!联审运作
!
】
(1)—市行政?服务中?心召开联合审批会】议组织现场踏—勘共同研《究并:确定审批做法形成联!审会议纪要; 】。
《
》
(2)】联合:审批会议《后,根据:联审会?议纪:要议定的原则审【批意见对《不需要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内资企业由市工商局!在2:个工作日内先行完成!审批其他有关部门同!步,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环保部门加指!导性意见《)并即时将审批【。。结果通知市行政服】务中心
!
!
对不需《要,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外!。资企业由市》外经贸局在2个【工作:日内先行完成—审,批,其,他,相关部门同步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环保】部门加指导》性意见)并即时将】审批结果通知市行】政服务中《心
》
:
(3)对】需要编制建设项目环!境,。报告书(表)的重】点企业的设立审【批先:由环保局在2—个工:作日:内加指导性意见再分!别,按上述内、外—资企业设立审—批的做法实施其中】工商局暂发筹建营】业执照待环保局正式!审批:后工商局再发正式营!业执照?
【
市行政服!务中心根据联合【审批会议纪要议【定的原则审批—意见和要《求负责跟踪、督【办,联审:。。过程;在所有审批程!序完成后负》责通知申请单位领】。。取批件及缴费
!
》 第六条 重点项】目工程建《设联合?审批实施的》范围、方式和召集部!门(具体联合审批】流程:见附件) 》
—
—(一)实施范围
!
【
重点项目工!程审批“绿色—通道”实《施的:范围是包括》从立项到规划、用】地,、设计?、施工?许可等?环节的有关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及:市本级政府有权最终!审批决定的》事项
】
》
(二)实施方】式
】 ?
?重点项目工》程审批“绿色通道”!的实:。施主要是结合工作流!程有侧重《。地划分为立项、规】。划用:地和建筑设》计,、施工?许可三大联》合审批?阶段:每个:联合审批阶段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均采取同》步办理并《兼顾:前,置的做法
【
》 :。
(三)召集】部,。门
】
》
市行?政服务中心是各联合!审批:阶段的?召集单位负责根【据项:目审批的实际需要】确定:该联合审批》阶段涉及的相关部门!并召集和主持联合审!批会议研究和确定】有关审批做法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合理划】分该联合《审批:阶段各相关》部门审?。批时限?并跟:踪、督办各部门【。的审批工作
【。
?
? 第:。七条 重点项目立项!审批(25个工作日!),
【
—。(一)立项阶—。段主要解决项目建设!工程立项《核准问题联合—审批时间25—个工作日
】
!(二)承办》部门 ?
?
【
1、核准—类项目
】
】(1:)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意》见5个工作日;
!
》 :
《(2)市环境保护】局负责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或初审审批权限内!的报告表项目15】个,工作日?登记表项目7个工】作日;
【 ,
》
(3)市城乡!规划局?负责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15个工作【日;
《
?
【
(4)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办理?土地:预审意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项目土《地预审20个工【作日;
》
—。
上述【部门根据联合审批会!议纪要议定的—原则审批《意见和要求同—时受理并同》步,办理其中《报告表项目、登记】。表项目审批时—限25个工作日【市环境保护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在【20个工作日内同时!完成相关审批手【续之后市发》展,和改革局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立项:审批手?续;报告书项目35!个工作日市环境保】护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在30个工作】日内同时完成相关审!批手续之《。后市发展和改—革局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立项审批手续;!
—
2】、企业备案项—目由企?业向市发展和改【革局提出项目备案】申请市发展》。和改革局在5个工】作日:内核发备案证—
!
《3、政?府投资项目》按肇庆?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肇府〔》2005〕》35号)规定的【程序办理 》
第!八条 重点项目【建设的?规划用地和》建筑设计《。。审批(68个工【作日)
】。
(!一)规?划用地和《建筑设计审批阶【段主要?。解决建设工程规划】选址、?规,划设计?方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审查《、审批?和建设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手【续等事宜联合审批】时间6?8个工作日
】
【。
:
(二)联合审批子!环节及其承办部门】
】 , :
1、规》划和用地《审批:(36个工》作,日)
》 :
》。
:
市城乡《。。规划:局,负责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蓝线图;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用地批复!、土地使用证—),36个工作日 【
!。
上述子环节市!城乡规划局和市【国土资源《局根据联合》审批会议纪要议定的!原,则审批意见和要求】同时受?理、同步办理其中市!城乡规划局15个工!作日内办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蓝线图后市国【土,资源局在3个工【作日内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申领用地批复之】后市城乡规》划局在18个工作日!内审定规划总平【面图、拟《定建:筑,设计要点及市政设】计要:点等市国土》资源局土地使用【。证在本环节总时限】内审:批核发 《
?
】
市国土资源—局报市政府土地【审批领导小》组或市分管领导审】批,时间不在上述时限内! ,
》
—
2、建筑方案审】批(22个工作日】), ,
《
,
(】1)市公《。安消防局负》。责消防设计审批;2!0个工作日;
!
?
【(2)?市城乡规划》局负责审批建筑【方,案图、市政管线综】合设计方案15个】工作日(《不含需?报市政府相关机构】审核所需要的时间)!;
】
(【3)市人防办负责】审批防空《地下室报建申—请15个工》作日;
【 ,
【
(4?)市:地震局负责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审批20《个工:作日;
】
:
(5)!市市政管理局负【责配套?绿化工程审批4个】工作日环卫》设施报建审》批,。4个工作日 —
上述】子环节各《部门根据联》合审批?会议:纪要议定的原—则审批意《见和要求同时受理同!步审批其中市公安消!防局2?。0个工?作日内先行完成【消,。防设计审《批交市城乡规划【局市城乡《规划局在同步审【批基础上再》用2个工作日—完成建筑《方案:图审批交《市人防办市》人防办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防空地下室报建审批!市人防办审批时限可!不,计算在?上述22个工作【日时间内《但市公安消防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市】政管理局、市地【震局:在本环节规定的工】作日内必《须,完成:相关审批《
】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审批(!1,0个工作日》)
?
?
】(,1)市城《乡规划局《。负责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0个:工作日; 》。。。
:
—
(2—)市气?象,局,负责办理防雷设【施设计审《核5个工作》日
?
?
《第九条 重点项目建!设的施工《报建审批(5—个工作日) —
】
(》。一)重点项》目,建设的施工报建审批!主要解决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审批联合审批—时间5个工》作日
《
—
(二)】承,办,部门 ?
》
, :
1、市建】设局负责《核发:施工许可证项—目建设?工程质量与》。。生产安全监》督等相关《报建审查一并由建】设局统筹《同,步完成?5个工作日;
!。
《
2、市!散装:水泥办负责收缴【散装水?泥押金、墙体基金】即办;
—
《 ,
3、市环!境保护局负责办理施!工噪声排《放许:可证:2个工作日》
】 第十条 》重点项?。。目建设的办理工【作制度
!
【(一)责《任分工
】
:
每个】。阶段的联合审批工】。作由市?行政:服务中心召集组织】各,承办部门办理并【协调和督《促各部?门的许可《审批工作
!
承!办部门负责做好【材料的领取、移【送工作依《法履行?审批职责在本—办法规定的期—限内作出审批与否】决定并?及时向市行政服务中!心反馈协办事项的审!批信息
!
【(二)?主要运作程序
】
:
《 :
各环节的承】办部门应将本部门】。办理申请事项所需的!全部申请资》料目录、格式—。和要求等送市—行政服务中心—
》。
《 ,
1《。、启动“《绿,色通道?。”市行政服》务中心?根据市政府的决定】、市:发展和改《革局的推荐》以,及重点项目工程投】资,者的自荐受理—、审查并决定是否启!。动“绿色通道”
!
?
,
》
主要承办—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局、市林!。业局、市财政局【、市公安消防局、】市人防办、市地震】局、市市《政管理局、市气象局!等
?
,
》 :
2、市行政服!务中心根据项目审】。批的需要可》确定上述有关—部门或增《加其他相《关部门参加“绿色】通道”联合审批会议!被确定参加联审会议!的部门应按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参,加有关事项审批
!
!
3、《统一接收申》请,。和分送材料市行政服!务,中心统一接》收该阶段(环节)】所需:要的全部申请—材料市行政服—务中心?在收到?申请:材料:后1个工作日内【按照审批《职能分工将资料【转送各?部门相?关部门收到》。转送:资料后如《发现申请资料不【符合:要求应在《收到转送资料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市行政服务中【心中心再通知申请】人补充资料》补充收到《资料按上述规定转】。送
《 :
】4、组?织,联合审?批会议申请资料齐备!后由市行政服务中】心,召集相关《部门参加联审会【议协调、研究审【。批,意见确定《原则审批意见和要】求形成联审会—议纪要后《由各承?办部:门出具受理书—面凭证?并遵照联审会—议纪要确定的—时限内各自按权【限进行审批在各【审批环节中如有【。前置审批的先考虑前!置审批其《他相应实行同步审】批;审批环节中【没有前置《审批的则一律—实行同步审批各审批!部门的具《体承办时间》、联合审批方式等在!联审会?议一并确定并列【入联:审会议纪要 —
》
【参加联审会议—。或,协调会?议,的相关部门与会人】员必:。。须是本部门》授权可?以,对相关事项作—出,决定(批准》)与否的《分管领导或》负责人
】
】5、统一送达审【批结果在审批—期限内各审批部门依!职权:作出审?批决:。定有关?审批文件和证—。照等统一由市—行政服务中心收集并!向申请人送达涉及收!费的由市行政服【务中心告知申请人】。按照规定缴费—
》
?
如遇个】。别,我市没有最终审批】权的行政审批事【项在我市初审(或】审查、?审核意见)完成【后并报上级审批【之日起?市行政?服务中心作出暂停该!事项:联合审批《流程运作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上级】作,出审批结果后我【市相关部门应及【时通知市行政服务】中,心,市行政服务》中心应及时决—定恢复未完成的联合!审批程序《
—
?
?
6、经联审会【议,或协调会议研究讨】论仍不能解决的问】题,。市行政服务中心要】及时报请市》政府研究决定
】
:
《 第十一条 各行政!审批许可《部门:应制定本部门参加“!绿色:通,道”具?体的工作制》度,并报市监察局备案同!时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
【对不:需要联合办理又【属重点服《务对象的审》批事项由各个部门】按职:责和:权限办理审批时限原!则上比对《。外承:诺时限压《缩,。30%?。
:
?
《第十二?条 对各相关单位】执行本办法的情【况纳入市直机关单位!领导班子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对不执行】。。本办:法规定、《。故意不履行联合审】批承诺的由市纪检监!。察机关作出通报批评!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该单位相关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党纪!、,。政纪责任并取消其参!加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 第十三条 本暂!行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