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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审批:程序
第十四!条, 重要?管线工程(》。35千伏《及以上的《输电:线路、400毫【米及以上的给—水管、8《00毫米《及以上的排水管【、200《毫米及以上的燃气】管、通?信光缆主干》线、:热力干管等)—应当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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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单,独使用土地的管线工!程应当?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 除上述两款规定】外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其他管线工程建设可!直接向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十【五条: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程序
— 1—、
《 ,建设单位根》据年度计划》提出管?线工程建设申—请;
《
, 》 2、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规划要!求绘制?管线红线;
【
3、建设!方根:据批准的管线红线】。图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
】 4、建设方将【满足国家设计—。文件深度要》。。求的管线平面设计图!(四套?)、电?子图件及设计说明】(平面设计图必【须绘制在地形—图及现状综合管线图!上800毫米—及以上的排水管40!0毫米及以上—的给水管《、200毫米及【以上的燃气》管12孔及以上电】力、:通信管道及综合【管沟需加送纵横断面!和附:属设备图《;综合管沟、35】千伏及以上电力线、!特殊:管道的?管,架加送构《筑物结构图、杆【型图和?基础图)和有—关部门?审查意见或其它指定!图件报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 ?5、:设,计经审?查需:修改的?核发:绵阳市建《。。设项目规划审—查意见书《建设(?设计:)单位按《规划审查意见—修改设计
! 6、设计经—审查同意后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放—线通知书
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在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后六个月内必须开!工,逾期未开工又—未,申请:延期或申请延—。期未获?批准的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自行《失效
第十七条】 建:设单位必须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的要求和批准的】。设计图纸《施工:不得擅自改变—确需修改设计的【须报经?原审:批部门同意》
:第十:八条 管线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到相关部门办!理,开挖许可并委托有】。证测绘单位》放线
【 ,。管线工程覆土前建】设单位应及》时通知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实!。地验线验线合格后由!有证测绘单位实【测管:线平面和《竖向:高程作为《竣,工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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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管?线工程竣工后地下】埋设的管线应设【置明显的地》面标志建设单位持放!线记录、验线记录】和其它竣工资料向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竣工验收经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及,时向城建档案馆报送!。竣工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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