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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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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重要!管线工程(35千】伏及以上的输电线路!、4:00毫米及以上【的,。给水管?。、800《毫米及以上的排【水管:、200毫米及以】上的燃气管、—通信光缆主干线、】热,力干管等《)应:当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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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需要单独使用土!地的管线工程—应当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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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两款规定外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其他管?线工:程建设可直》接向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十五条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程《。序
》 ? 1、
《
建设单位根据!年度计划提出管线】工程建设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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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规划要求绘制管线!红线;
【 , 3、《建设方根《据批准的《管线红线图》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
》
, : 4、建》设方将满足国家设】计文件深度要求的】管线平面设计—图(四套)》、电子图件及—设计说明(》平面设计图必—须绘制在地形图【及现状综合管线图上!800毫米及以上】的排水管400毫米!及以上?的给:水管、2《00毫米及以—。上,的燃气?管12孔及以上【电力、通信管—道及综合管沟需加】送纵横?断面和附属设—备图;综合管沟、】35千伏及以上【电,。力线:、,特,殊管道的管架加送构!筑物结构图、杆型图!和基:础图)和有关部门】审查意见或其—。它指:。定图件报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 5、设计经审!。查需修改的核发【绵阳市建设项目规】划审:。查意见书建设(【设计)单位》按规划审查意见修】改,设计
《 6、—设计经审查同意【后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放【线通知书
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在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后六个】月内必须开工逾期】。未,开工又?未申请延期或申【请延期未获》批准的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自行失效—。
第?十七条 建》。设单位必须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的要求和批准!的设计图《纸施工不得》擅自:改变确需修改设计】的须报经原》审批部门同意—。
:第十八条 管线【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到相关部门办】理开挖许可并—委,托,有证:测绘单位放线
【
管—线工程覆土前建设】单位:应,及时通知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实】地验线验《线,。合格后由有证测【绘,单位实测管线平【面和竖向高程—作为竣工资料
】第十九条 》管线工程竣工—后地下埋设的管线应!。设置明显的》。地面标志《建设单位《持放线?记录、验线》记录和其它竣工【资料向?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竣工验收《经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及时向城建档】案,馆报:送竣工?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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