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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赣!州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试行) ! ,赣,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4号) 】    赣州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试行)【经赣州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 200!4,年6月3日》 第一章 】总 :则 ? 第:一,条 为科学合理地】制定城市规划保【障城市规划》正常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赣:州市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赣州市行》政区域内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必须:遵守本办法 】  :  本办法所称城市!是指按行政建—。制设立的市、镇 !     城市【规,划区是指经法定程】序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中划【定的:城市规划控》制区域 第三条!。 城市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应当?遵循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原《则符合合《理用地、节约用地】的,要求 第四条】 赣州市《人民政府负责全市】城市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城市】规划的制定和—实施    】 赣州市人民政府和!各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报告城】市规划的实施—情况 第五【条 :赣州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规】划部:门)负责全市—城市规划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设立派出机构负【。责指定区域》的城:市规划工作》     各县!(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规划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城市规划工作— : 第:六条 城市规划工作!的经费应当纳入同】级人民政府的财政】预算 《第二章 城市规】。划委:。员会 《 ,第七:条 :赣州市人民政府设】立城市规划委—员会(以下简称市规!。划委:员会)其主要职【责是 》    (一)审】议城市发展战略【规划、?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的编:。制、修?编和:调整;   】  (二)审—议重大市政》工程项?目、重要《地段建设项目选址和!设计方案《;     】(三:)审议城市规—划编:制年度计划》。。。; :     —(四)协调城市规】划中涉及多个部【门的重大问题; !    《 (五)审》议规划?区,内重大违《法建设的处》理意见; 》     —(六)市政府授予的!。其他职责 —。 第八条 市规划委!员会由公务人员【、有关专家及—社会人士组》成其中公务人—员不超过总人数的二!分之一?有关专家不少于【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 第?九条 市规划—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和若—干专业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处理:市规划?委员会的日常事【务;专?业委员?会主要负《责对需提交市规划委!员会审议的事项进行!论证 《 第十条 市规划】委员会适时召开会】议,由主任或者副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 — 第十?一条 各《县(市)应》当设立规划》委员会其工作职【责比照市《。规划委员《会设:定 第三》章 :城市规划编制与审】。批 第十二条】 城:市规划分《为城:市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专《业规:划   —  赣州《市城市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由赣州!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市?规划部门负责具体】工作;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由!市规:划部门组织编制;】专业规划由》相应主管部门组织】。编制 》    县(市)】。城市: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由县(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市《。)规划?部,门负责?具体工?作;县(市)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由县(【市)规划部门—组织:编制;专业规划由】相应主?管部门组《织编制?     第】二,款和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建制镇的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 ?。 第?十三条 城市规划】。的编制?应当以招标》方式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城—市规:划设计单位承担【 :     编制城市!规划应当《。具备符合国家规【定,的勘察、测量以及】其他必要的基—础资料必《须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城乡规《划部分)《和相关的《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其成】果必须?符合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的要求 【第十四条 赣—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由赣州市人民!政府报省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技术论?证经赣州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审查同意后—报省人民《政,府审批 《 ,     县—级市城市总体—规划由?县级市?人民政府报省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技术论证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审查同意》后由赣州市人民政府!转报省人民政—府审批?。     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城市总体规划由【县人民政府》报赣州市规划部门】组织技术《论证经县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审【查,。同意后报赣州市人】民政府审批  !   ?前三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建制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报?上级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技术论证经镇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同意后!报县(市《)人民政府审—批其中赣州》市,城市规划区以外的】区辖镇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报《赣州市规划部门组】织技术论证》经镇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同意?后,报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赣州市?和县级市近期—建设规划必须报经省!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技《术论:证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近期建设规划】必须报赣州市—规划部门组织—技术论证近》期建:设规:划由当地人民政府】审批:报原城?市总体规划审批机】关备:案审批?前,必须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审查同意 》 第十六条 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重要地《段修建性详》细规划由《规划部门《组,织技术论证当地人民!政府审?批审:批前必须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审查】同意;非重要地段】的修建性详细—规划由规划部门【审批: ?第,十七条 专》业规划应当与城市总!。体规划?相协调并服》从城市总体规—划专:。业规划由《规划部门组织技术论!证报当地人民政府审!批城市人防建设【、历史文化名城和】风景:名,胜区保护等》专业:。。规划的审批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办理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统,一,组,织实施 《 :第十八条 城市【总体规划批准后【城市中心区和重点】建设地段的详细规划!编制必须在六个月】内完成?;各项专《业规划编制必须【在一年?内,。完成 第十九】条 :。城市规划《报请审批《前规划?部门应当将规划内容!公开:展示吸纳公》众的合理意见—批准后?应当在新《闻媒体或者政—府,网站上公布并—。实地勘定城》市,规划区界线 】第,二十条? ,。需对涉?及城市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修编!及其强制性内容调整!的必须由当》地人民政府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审查《同意再?报原批准机关批准】后方:可进行修编和调整后!的城市总体规划必】须按法定程》序重新?审批 ? :第二十一条 需对】涉及:城市详?细规划强制性内容】和城市设计调—整的必须《。由规划部门报—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后方可进行—批准前必须征得【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的同意调整后的【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必,须按法?定程序重新审—批 第四章 城市!设,。。计 第二十【。二条 城市设计分】为整体城《市设计?和局部城《。市设计城《市设计应当贯穿于】。城市规划各阶段【 :。 第二十三条 【整体城市设计应【。当结合?城市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和分区规划的【编制进行   !  局部《城市:设计:应,当结:合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进行 】。第二:十四条 以下重【点地段应当单独编】制城市设《计 : :  :  (一)城市【中心区; —  :   (二》)城市?主要:干道; 》     (三【)火车站《、汽车站《、港口?、机:场、大?型公共停车场等【;   —  :(四)住宅小区【、城市广场和—商业步行街》; : : ,   (五)城市】江河景观带》; : ,     (—六)历史文化保护地!段、:风景名胜区、大型园!林 ? 第二十五条 整】体,城市设?计的主要成果—是城市设计导则【对城市设计》各层次提《。出原则性意见和指导!性建议指导下—一层次?的城市设计 】第二十六条 包【含在城市规》划各阶?段中的城市》设计成?果随城市规划—一并上报审》。批    【 单独编制的—重点地段城市设计经!技术论证后由规划部!门组织公开》展示吸纳公众的合】理意见报当地人【民政:府,审批 第五—章 开发建》设规划管理》 第二》十,七条 城市》。开发建设应当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配套建【设的原?则进行防止》对生态环境》的破坏注意》保护自然和历史文】化遗产?。以及民族传统风貌 !     城市开!发建设应当成—片进行?市政:公用设施必须—按照规划要求同步建!设 第》二,十八:条 未?。按要求编制和调整】近期建设规划的【规,划部门不得进行建设!项目选?址,;未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不得批准—。建设:用地;未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不得批准建设工【程 第二—十,。九条 旧《城,改建:应当同改善产业布】局和企业技术改造】相结合?优化调整用》地结构?迁出有?污染或者破坏城市】环境的项目合—理控制开发》强度增?加绿地降低人口密】度严禁零星》开,。。发, 第三十—条 :下列用地《。。不得侵占《或者随意改变用途 !     —(一)公益用地包括!绿,化、文化教》育、体育、医疗卫生!、社:会福利和《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     (二】。)自然植被保护区、!水源保护区用地【组团隔离《带用地;   !  (三)江河【。岸线旅游用地—。 第三十—一条 ?。。当地人民政府—可以依法根据—城市规划《对城市建设》用地进行调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 , 第?三十二条 在城市】规划区内采挖砂【石、土方、》堆,弃垃圾、回填水【面必须取得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不?得破坏?。。城市环?境,影响:城市规划的实—施 第三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城市规划确定的道!路,、广场、绿地、水面!、风:景名胜、文物古【迹、人防通道、高】压供:电走廊和压占地下】管,线进行建设;微【波通道、气象—。。雷达探测环境保护】区、机场净空区、】。文物:视廊:内的建(构)筑物必!须严格?控制高?度 第六章— 建设用地规—划管理 》 第三十四条— ,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需,要申请用地的—。必须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第三十五条【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按—法定:程序办理   !  :经,规划部门审核—同意的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并核?定设:计范围提《出规划设计》条件;经审核不【同意:的予以书《面答复没有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有!关部:门不得批《准建设项《目立项 —    经营—性用地由《出让方的经办—机构向规《。。划部门申请规—划设计条件》作为出让土地—文件:的附件 第三】十六:条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按,照控制性详细—规划或者规划部门】提,供,的规划设计条件【进行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报》规划部门经审—核同意的给》予批复;《经审核不同》意的予?以书面答复 】。    规划部门】在审批?前应当组织公开【展,示吸纳公众》合理意见 【第三十七《条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按—法定程?序,办理  —   经规划部门】审核同意的》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经审核不【同意的予《以书:。面答复没有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国土资源部门【不得提供土地—    —。 需要变更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定内】容的必?须经规划部门同意并!办理变更手续 【 第三十》八条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一年内未取》得用地手《续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 【 , 第三十九条— 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临时建设必须】取得: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临时使用土地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 第四—十条 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土地转《让时应当按法—定程序?办理变更规划登记】手续 第七章 】建设工程规划管理 ! 第四十一—条,。 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必须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四,十二:条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建:筑方案设计报规划】部门经审核同—意的发给批复—;经审核《不同意的予》以书面答复  !  :。 主要街道沿线、重!要地段的建筑—设计方案其他地【段的大型公共建【筑和重大市政工程设!计方案?规划:部门:在审批前应当组织】公开展示吸》纳公众?合理意见 【    主要—。。街道沿线《、重要地段建筑方案!。。。设计其他地》段的大?型公共建筑方案和】重大市政工程方【。案设计应《当招标 》 第:四十:三条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按【法定程?序办理 《 :    经》规划部门审核同意的!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经审核不同意—的,予以书面答复 【。 第四十》四条 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一年》内,未开工又未》办理延期手》续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 》第四十五条 建【。设单位和个人—必须在施工》现场悬挂建设工【程规划批准内容公布!牌 第四十六条! 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需要变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内容的必须经规划!部门同意并办理变更!手续 《 第:。四十七条 需要改变!已建:成,的地上地下建—(构)筑物》使用性质的必须经】规划部门同意并办】理变更手续 —。 第四十八条 】临时建筑物》必须经?规划部门批》准取得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临时建筑《物不得?。。。超过两层使用—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两年确需延期的可以!申请延期一》次延:长,期不得超过一年【临时:建筑不得改变—。用途或者买卖—、,转让使用期》满后: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无条件拆除清场【 第四十九条 !建(构?)筑物外立面大修工!程必须经规》划部门批准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五十条 《建设工程按下—列程序进《行批后管《理   —  (一《)施:。工前由?规划部门委》托有资质的测绘单】位实地放线定位【;     (!二)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规划部门申报核!验建设工程灰线【经核:验合格后《方可施工; 【    《 (三?)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规【划,部门:申报:。复验建筑工程正【负零道路路基—或,桥梁基?础,中,轴线、管线工程沟】槽、架空《线路基?槽经复验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 ,   (四)—规划部门对工程【是否按批准》的,施,工图:施工实?行,跟踪:监察; 《。     (五)!。。建设工程竣工—后规划?部门必须《参,加竣:工验:收经验收合格—后发给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未取得建设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的:房产部门不得—发给房屋产权证 ! 第:五十一条 施工中】遇有地?下管线?、人:防工程、相邻建筑物!基础等必须停止施工!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及其施工单位】必须及?时与设施《主管部门协商作出】妥善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     【施工中发《现地下文物和—重要矿藏《必须立即停》止施工保《护,现场报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理;需变更规划的由!规划部?门根据有《关部门的意见作出处!理决定 第八【章 :。市容景观规划—管理 第—五十二条 》在城市规划区内设】。置户外广告设—施必须符合广告【设置的?。规划要?求并由规划部门负责!监,督 第》五十三条 对—已建成的《建(构)筑物—外立面进行重新整体!装饰的其设计方案】必须经规划部门审核!同意 《 第五十四条— 城市?重要:地段的建(》构)筑物应当按【照城市设计要求【设置灯饰设施—灯饰设施设》置效果应当纳入【建(构)筑物设【计方案经规划部门】审核同意 》 :第五十五条 按照】城,市规划要求》临街建筑的底—层不适宜设置商业】店铺的?不得建设或者改建为!商业店铺 【第五:十六条 《煤气调压站、变【电站、垃圾收集站】等设:施必须服从整—体景观规划》要求尽量设》置在隐蔽位置 【 第五《十,七条 建筑物的外】观应当保持整洁【、美观;《未经规?划部门?批准不得擅自改变建!筑,外立面?。 : 第五十八条— 多:层建筑应当》采用坡?顶屋面或者设置屋顶!花园高层建筑屋【顶应当彩化》 第五十九条 !在建筑工程设计中应!。当统一设《计空调机承台、室内!外机连结管预备【孔位置冷《凝水应当集中排入】下水系统《空调室外机不得【设置在建《。。。。筑物:底层临街面 — 第六十条 【各类管线《的检查?井盖必须与道路【路,面或者人行道地【面的标高相同 【。 第六十一条 设!置城市雕塑》必须经规划部—门,按,法定程序审》定 ?第九章 文物保护规!。划管理 》 第六十二条文【物保护?规划分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保护区和文》物保护单位三个层次!其具:体保护措施及—要求按?照相应的专业规划执!行,   》。  历史文化名城】应当加强整》体格局、《宏观环?境和区域景观保【护;历史文化保护】区应:当保持?传统风貌《和历史文化环境按照!界定:的保护范围实施【具体保护;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应当按《照绝:对保护区、建设控制!区和环境协调区三个!层次进行保护 !第六十三《条 历?史文:化保:护区的建筑》。格局不得改变—。建筑物?。的,重建:应当保持原格局、原!风貌原有建筑的修】缮应当做到》修旧如?旧 第六十【四条 在文》。物保:护单位绝对保护区】内不得建设与文物】保护:无关的工程如有特】殊需要必须》经原公布的人民政府!和上一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报!规划部门审批— ?。    因建设工程!特殊需要必须—。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迁移或者《拆除的应当》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经原公布的【人民政府和上一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报规划部门【审批 《。 第:六十:五条 在建》设控制区内新—、扩、改建建—(构)筑物其格【局、体量、高度、】色彩等应当与文【。物保护环境》协,调设计?方案必须征得—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报规《划,部门审批 —第十章 法律—。责任 ? 第?六十六条 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而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占【用土地的《批准文件无效占用的!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退回 ?    》 擅自改变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定内【容的:。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在:改正之前对其—建设申请不》得予以审批 】。第六十七条 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规划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并按!下列程序作出处【理  》   (1)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由》规划部门限期拆【除或者没收违法建(!。构)筑建和其他【设,施;   【  (2)影响城市!规划但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由规】划,部门限期改正—并处:以土建工程总造【价3%至5%的【罚款:采取改正措施—并补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方可进行建设 】  ?   逾期不拆除或!者不改正的由所在地!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除或者】由规划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除《 第六十八【。条 临时建(构)筑!物到期不自》行拆除的由规划部门!。。限期拆除逾期仍不自!行拆除的《由所在地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除或】者由规划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除: , :。第六:十九:条,。 擅自改变建筑物】使用性质影响城【市规划的《。由,规划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 第七十条 阻碍规!划部门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一条 》设计、施工单—位承揽违《法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任务的由当地规!划部门责令其停止设!计、施工并可—以,建议其主管部—。门依法降低其设【计、施工《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设—计、施?工证件? 第七十—二条 对违反本【办法进?行,建设情节严重的开】发企业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不批准其新!。的建设项目 】第七十三《条 规划部》门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一)不按!照规定程序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  —   (二)—擅,自改变经《审定的内容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 》   《。。  (三)擅—。自改变?经审定?的规划设计条件、】图纸及文件的; 】。     —(四)对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故意刁难造成不【良影响的《; :     (五】)对违法《建设行为《不依法予《以查处的;》     (六!)泄露建设单—位或个人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的; 】     (—七)收受贿赂或者有!其他失职、渎职【、徇私舞《弊行为的 第十】一章 附则 【 第七?十四条 《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由赣州市规划部【门拟定?报赣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 第七十五条— 本办法涉及行【政许可事项的规划】。部门应当在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经【批准:延长:期限的可以延长十个!工作日 —第七:。十六条 本》办法自二《。○○四年七月一日】起施行本《市此前?制定的规定》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