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赣州!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试行)
赣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4—号)
【。。 赣州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试行)《经赣州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 》
2004年6】月3日
第—一章 总 则
!
第一条 为科学!合理地制定》城,市规划保障城市规】划正:常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赣—州市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赣州?市行政区域内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必须遵守本办法
】
—本办法所称城市【是指按?行政建制设立的市】。、镇
【 城市规划—区是指经法定—程,序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中划定的城】市,规划:控制区域
第三!条 城市《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应当—遵循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原则符【合合理用地、节【。约用地?的要求
第四条! 赣:州市:人民政?府负责全市》。城市: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城【市规划的制定和实】。施
《。 赣州—市人民政府和各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报告城市【规,划的实施情》况
《第,。五条 赣州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规《划,部门)负《责全市城《市规:划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设立派出机构负!责指定区域的—城市:规划工?作
:
》 各县(《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规【。。划,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城市规—。划,。工作
第六条 !城市规划工作的【经费应当《纳入同级人》民政府?的财政预算》
:第二章 城—市规划委员会
!第七条 《。赣州市人民政府【设立城市规》划委员会(以下【简称市规划》委员会)其》。主要:职责是
【 (一)审【议城市发展》战略规划、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的编制、修编和调!整;:。。
》 (二)审议重大!市政工程项目、重】要地段建《设项:目选址和《设计方案;》
,
(三)!审议城市规划编【制年度计划;
】。 》(四:)协:。调城:市规划中涉》及多个部《门的重大问题;
】
—。(五)?审议规?划区内重《大违法建《设,的处理?意,。见;
?
? : (六)市》政府授?予的其他职》责,
?第八:条 :。市规划委《。员会由公《务人员、有关专家】及社会人士组—成其中公务人员不超!过总人数《。的二分?之一:有关专家《不少于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第九》条 市规划》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和若干专业!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处:理,市规划委员会的日常!事务;专业委员会主!要负责对《需提交市《规划委员会审议的】。事项进行论证
!第十条 市规—划委员会适时召开】会议由主任或者副】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
第】十一:条 各县(市)应当!设立规划委员会其工!作职责比《照市规划委员会设】定
第三》章 城市规划编【制与审?批
第十二条】 城市规划分为【城市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专业规》划
赣!州市城市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由赣州《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市规划部门负责!具体工作;》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由市规划部门—组织编制;》专业规划由相应主管!部,门组:织编制
》 县(市】),城,市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由!县(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市】),规划部门负责—具体:工作;县《(市)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由县(】市)规划部门组织】编制;专业规划由相!。。应主管部门》组,织编制
】 第?二款和?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建制镇的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
—第十:三条: 城市?。规划:的编制应当以招标方!式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城市规划《设计单位承担
】 : 编制城市规划!应当具?备符:合国:家规:定的勘察、测量以】及其他必要的—基础资料必须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城乡规划部分)和!相关的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其成果【必须符合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的要求
!第,十四条 赣》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由赣州市人民!政府报省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技术论证经赣州】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审查同!意后报省《人民政府审批
【。
, 《 县级市城》市总体规划由县【级市人民政》府报省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技术论证【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审查同意后由赣!州,市人民?政府:转报省人民政府审批!
《 , 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城市【总体规划由县—人民政府报赣州【市规划部门组织技】术论证?经县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审查同!意后报?赣州:。市,人民政府审批
【
前三】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建制?。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报上级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技术论证经镇】。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同:意后报县(》市)人?民,政府审批其中赣州】市,城市:规划区?以外的区《辖镇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报【赣州市?规,。划部门?组织技术《论证经镇《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同意后报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赣州市和县!级,市近期建设规划必】须报:经省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技术论证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近期】建设规划必须报赣州!市规划?部门组织技术—论证近期《建设规?划由当地人民政府审!批,报原:。城市总体规》划审批机关》备案审?批前必须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审查同意
! ,第十六条 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重】要地段?修建性详细规划由】规划部门《组织技术论》证当地人民政—府审批?审批前必须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审查同意】;非:重要地段的修建性详!细规划由规》划部门审批
】第十七条 专业【。规划应当与》城市总体规》。划相协调《并服:从城市总体规划专】业规划由《规划部门组织—技术论证报当地【人民政?府审:批城市人防建—设、:历史文化名城和风】景名胜?区保护等专业规【划的审批《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办理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统一组《织实:施
第十八条 !城市总体规划批【准后城市中心—区,和重点?建,设地:段的详细规》划编制必须在六个】月内完成;各项【专业规划编》制必须在一年内完】成
第》十九条? ,城市规划《。报请审批前规划部门!应当将规划内容公开!展,示吸纳公众的合【理意:见批准?后应当在新闻媒【体或者政府网—站,上公布并实》地勘定城市》规划区界《。线
第二十条 !需,对涉及城市》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修编及其强制性内】。容调整的必》须由当?地人民政《府,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审查同意再报原批!准机关批准》。后方可进《行修编和调整后的城!市总体规划必—须按:法定程序重》新审批
第【二十一?条 需对涉及城市】详细规划强》制,性内容和城》市设计调整的—必,须由规划部门报【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后方可进《行批:准前必?须征得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的同意调整后的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必须按—法定程序重新审【批
第四章— 城市设计
—
第二十二条 】城市设计分为—整体:城市设计和局部城市!设计城市设》计应当贯穿于城市规!划各阶?段
第》二十三条 整体城市!设计应当《结合:城市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和分区!规划的编制进行
! 局部城市!设计应当结》合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进行
【第二十四条 —以下重点地》段,应当单独编制城市】设计:
【(一)城市》中心区;《
》 (二)城市主要!干道;
》 (三)火!。车站、汽《车,站、港?口、:机场、大型公共停车!场等;
— (四)【住宅:小区、城市广场和商!业步行街;
! (五)城市江!河景观带;》
【(六)历史文化保】护地段、风》景名胜区《、,大型园林
第】。二十五条 》整体城市设计的主要!成,果,。。是城市?设计:导则对城市设计各】层,次提出原《则性意见《和指导性建议指【导下一层次的城市】设计
第二十】六条 包含》在城市规划各阶【段中:。的城市设计成果【。随城:市规划一并》上报审批
【 单》独,编制:的重点地段》城市设计经技术论】证后由规划部门组织!。公开展?示,吸纳公众的》合理意?。见报当?。地人:民政:府审批
第—五章 ?开发建设规划管理】
,
第二十》七条 城《市开:发建设应当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配套建设】的原:则,。进行防止对生态环境!的破坏?注意保护《自然和历《史文化遗产》以及民族传统风貌】
【城市开发建设应当】成片进行《市政公用设施必须按!。。照规划?要求:同步建设
》
第二十八条【 ,未按要求编制和【调整近期建设规划的!规划部门不得进行】建,设项目选址;未【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不得批准建设用地!;未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不得批《准,建设工程
第】二十:。九条 旧城改—建应当同改善产业布!局和企业技术—改造相结合优化调整!用地结构《迁出有污《染或者破《坏城市环境的项目】合理控制开发强度增!加绿地降低人口密度!。严禁零星《开,发
第三十条 !下列:。用,。地不:得侵:占或者随意改变用途!
: (一)公!。益,用地包括《绿化、文化教育、】体育:、医:疗卫生、社会福利和!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二)自?然植被保护区—、水源保护》区,用地:组团:隔离带用《地;
?
? (三)江【河岸线旅《游用地?
第三十一条】 当地人民政府可以!。依法:根据城市规》划对城?。市建设用地》进行调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
—第三十二条 在【。城市规划区》内采:挖砂石、土方—。、,堆弃垃圾、回填【水面必须取得—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不得破坏城市【环境影响城市规划的!实施
第三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城市】规划确定的道路、广!场、绿地、》水面、风《景名胜、文》物古迹、人防—通道、?高压供电《走廊和压占地下管】线进行建设;微波通!道、气象雷达—探测环境保》护区、机场净空【区、文物视廊内【的建(构)筑物必】须严格?控制:高度
《第六章 建》设用地规划》管理:
第三十四条】 ,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需要申【请用:地的必须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第三:十五条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按法定程序办理
!
》 经规划部门审核同!意的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并核【定设:计范围提出规划设计!条件;经《审核不同《。意的予以书面答【复没有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有关部》门不得批准建设项目!立项
】 经营性用地由出】让方的经办机构【向规:。划,部门:申,请规划设《计,条,件作为出《让土地文件的附件
!
第三十六条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按照控》制,性详细规划或—者,规划部门提供的规划!设计条件进行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报规划部】门经审核同》意的给?予批复;经审核不】同意的予以书—面答:。复,
— 规划部门在审【批前:应当组织公开—展,示吸纳?公众合理意见
!第三:十七条?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按法【定程序办理
【 : 经规划部门审!。核同意的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经审核不同意【的予以?书面答复没有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国!土资源部门不得提】供土地
】。 需要《变更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定内容的【必须经?规划部门同》意,。。并办理变更手续
】
:第三十八条》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一年内?未取得用地》手,。。续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
《
:第三十九条 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临时!建,设必须取得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临时!使用土?地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
【第四十条 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土地转让时应当!。按法定程序办—理变更规划登记【手续:
,
第七章 建设工】程规划?管理
《 第四十一条— 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必须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第四十二条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建筑方案设计报规!。。划部:门经:审核同意《的发给?批复;经审核不【同,意的予以书》面答复?
》 主要《街道沿?线、重要地段的【建筑设计方案—其他地段的》。大型公共建筑和【重大:市政:工程设计方案规【划部门在审批—前,应当组织公开—展示吸纳公》众合理意见
【 《 主:要街道?。沿线、重要地段建】筑方:案设计其《他地段的大型公【共,建,筑方案和重大—市,。政工:程方案设计应当招标!
,
第四十三条【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按法定程序办—理
》 经规划部门审!核同意的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经审核不同意的予以!书,面答复
《
第四十四条 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一年内未开工又【未办理延期手续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
】
第四《十五条 建》设单:。位和个人必》须在施工现场—悬挂建设工》程规划批准内容公布!牌
第四十六】条 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需要!变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内容的必须!经规划部门同意并办!理变更手续
第!四十:七,条 需要改变已建】成的:地上地下建(构【)筑物使用性质【的必须经《规划部门同意并【办理变更《手续
第—四十八条 临时【建,。筑物必须《经规:划部门?批准取得《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 临时建筑物不得超!过两层使《用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两《年确需延期的—可以申请延》期一次延长期不【得超过一年》临时建筑《不得改变用途或者买!卖、转让使用—期满后?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无,条件拆除清场—
,
第四《十九条 建》(构)筑物外立面】大修工程必须经规】划部门?批准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五十条 建》设工程按下列程【序进:行批后管理
—
? (《。。一)施工前由规划】部门委托有资质【的,测绘:单位实地放线定【位,;
—。 :(二:)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规,划,部门申报核验—建设工程《。灰线经核验合—格,。后,方可施工;
—。
,。。 ? (三)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规?划部门申报》复验:建筑工程正》负零道路路基或桥梁!基础中?轴线、?管线:工程沟槽、架空线】路基槽经复验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 ? (四)规划部】门对工?程是否按批》。。准的施工图施工实行!跟踪监察《;
? (五)】建设工程竣工后【规划部门必须—参加竣工《验收:经验收合格后—发,给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未?取得建设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的房产【。部门不得发给房屋产!权证
第—五十:一条:。 施工中遇有地【下管线、人防工【程、相?邻建筑物《。基础:等必须停止施工【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及【其施工单《位必:须及时与设施主管】部门协商作》出妥善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
【
《 施工中发现地】下文物和重》要,矿藏必须立即停【止,施工:。保护:现场报?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理;需变】更规划?的由规划部门根据有!关部门的意见作出】处理决定
第【八章 市容景观规划!管理
第五【十二条 在》城市规划区》内设置?户外广告设施—必须:符合广告设》置的规?划要求并《由,规划部门《负责监督
》
, 第五十三》条 对已建成—的建(?构)筑物外》立面进行重新整【体装饰的其设计【。方案:必须经规划》部门审核同》意
:
, 第五十四条— 城市重要地段的建!(,构)筑物《应当按照《城市设计要》求设置灯《。饰设施灯饰设—施设置效果应当纳入!建(构)筑》物,设,计方:案经:规划部门审核—同意
《 第五十五条 【。按照城市规》划要求临街建筑【的,底层不适宜设—置商业店铺的不得建!设或者改建》为商业店铺
】第五:十,六条 煤气调压【站、变电站、—垃,圾收集站等设施必须!服从:整,体景观规划要求尽量!设置:在隐蔽位《置
第五十七条!。 建筑物的外—。观应当保《持整洁、美》观;未经规划—部,门,批准不?得擅自改《变建筑外《立面
《 第五十八条 多】层建筑应当采用坡】顶屋面或《者设置屋顶花园【高层建筑《屋顶应当《彩化
?
, 第五十九条 在】建筑工程设》计中应?当统一?设计空?调机承台、室内外机!连结管预备孔位【置冷凝水应》当集中排入下水系统!空调室外机不得设置!在建筑?物底层临街面
!第,六十条 各》类管线的检查井【盖必须与《道路路面《或者:人行道地面的—。标高相同
第】六十一条《 设置城《市雕塑必须经规【划部门按法定—程序:审定
第九章 】文物保?护规划管理》
第六》十二条文物保—护规划分《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保?。护区和文《物保护?单位三个层次其【具,体保护措施》及要求按照相应的】专业规划执》行
:
? , 历史《文化:名城:应,。当加:强,整体格局、宏观环】境和:区域:景观保护《;,历史文化保》护区应当保持—。传,统风貌和《历史文化环境按照界!定的保?护范:围实施具体保护;】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应!当按照绝对保护区】、建设控制》区和:。环境协调区三个【层,次,进,行保:护
:
, 第六十三》条, 历史文化保护区的!建筑格局不》得改:变建筑物的》重建应?当保持原格》局、原风貌原—有建筑的修缮应【。当做到修旧如—旧
? 第六十四条 【。。在文物?保护单位《绝对保护区》内不得建设与文物】。保护:无关的工程》如有特殊《需要必须经原公【布的人民政府和上】一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报规划部门审—批,
因建!设工:。程特殊需要必须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迁移或者》拆除:的应当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经:原公布的人民政府】和上一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报规!划部:门审批
—第,六十五条 在建设】控制区内新、扩【、改建建(构—)筑物?。其格局?、体量、高度—、色彩等应》当与文物保护环境】协调设?计方案必须》征得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报规划部门审批
!第十章 法律—。责任
?
:第六十六条 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而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占】用土:地的批准文件无效占!用的: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退回
】 擅自改变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定内容的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在改正】之前对?其建设?申请不得予以审批】
第六十七条 !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规,划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并—按下列程序作出处】理
》 (1)—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由规》划部门限期》拆除或者没》收违法建(构)【筑建和?其他设施《。;
(!2)影响城》市规划但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由—规,划部:门限期改正并处【以土建工程》总造价?3,%至5%的罚款【采取改?正措施并补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方可进—。行建设
— 逾》期不拆除或者不【改正的?由,所在:地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除或者由规【划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除
【 第六?十八:条 :临时建(《构)筑物到》期不自行拆除的由】规划部?门,限,期拆除逾期》。仍不自行《。。拆除的?由所:在地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除或者《由规划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除【
第六十—九条 擅自改变建】筑物:使用性质影响—城市规?划的由规划》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第,。七十条 阻碍规划部!门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一】。条 设?计、施工单位—承揽违法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任:务的由当《地规划部《门责令其停》止设计、施工—并可:以建:。议其主管部门—依法降低其设计【、施工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设计、施工证件】
: 第:七,。十二条 对违反本】办法:进行建设《情节严?重的开?。发企业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不:批准其新的》建设项目
》
第七十三条 规!划部门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照规定程序【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
【(二:)擅自改变经—审定的内容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
—
(三)!擅自改变经》审,定的规划设计条【。件、图纸及文件的;!
: : : (四)对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故】意刁难造《成不良影《响的;
! (五?),对违法建设》行为不?依,法予以查处》。的;
】 (六)泄露建设单!位或个人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的【;
】(七)收受贿赂或者!有其他?。失职、渎《职、徇私《舞弊行为的
第十!一章 附则
【。 第七十四条 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由赣州市规划!部门拟定报赣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 第:七十五条 本办法】涉及行政许可事项】的规划部门应当【在,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经批准延长—期限的可以延长十】个工作?日
? 第七十六》条, 本办法自》二○○?。四,。年七月一日起施行】本市:此前制定的规定【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