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动 力
8.1 冷 热 源
8.1.1 冷热源站设置应满足总体规划要求,其位置选择与工艺布局、气象条件、能源供应状况、输送能耗等因素密切相关,还受到环保、消防、工程建设规模、分期建设等多方面因素制约,需要综合比较后确定。对于设备数量多、规模大的冷热源站,宜室外独立设置;对于中小型规模冷热源站一般可在生产厂房内设置,输送能耗较小,可节省用地。
8.1.2 因冷热源站设备功率较大,高速运转设备产生振动和噪声较大,应远离有防微振要求的工艺区。
8.1.3 根据节能设计要求,制冷机的性能系数、锅炉的热效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的规定。
8.1.4 冷热源方案是空调设计难点。根据我国地域及各地供电、供热供气(燃气)的不同情况,冷热源方案可选择下列组合方式:
(1)电制冷、城市或小区热网(蒸气、热水)供热;
(2)电制冷、燃气(燃油)锅炉供热;
(3)直燃型溴化锂吸收式冷(温)水机组供冷、供热;
(4)空气源热泵、水源(地源)热泵冷(热)水机组供冷、供热。
因此,在确定冷热源方案时,应因地制宜,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经经济技术比较后确定,优先采用具有明显节能前景的组合方案。
8.1.5 本条对冷源设备选型作了如下原则性规定:
1 应根据工程大小、全年不同季节最大、最小负荷等确定机组台数,一般不宜少于2台;大工程台数也不宜超过5台。小型工程选用1台机组时,为保证设备运行安全可靠,应选择多台压缩机分路联控的机组,即多机头联控型机组。
2 在国务院批准的《中国消耗臭氧层物质逐步淘汰国家方案》中规定,对臭氧层有破坏的CFC-11、CFC-12制冷剂最终禁用时间是2010年1月1日。当前广泛用于空气调节制冷设备的制冷剂为HCFC-22、HCFC-123、R134a。按照国际公约的规定,HCFC-22、HCFC-123在我国的禁用年限是2040年。
8.1.6 印制电路板厂压缩空气消耗量较大,基本与工艺生产运行同步使用,冷水机组在供热季也有可能运行。选用厂内空压机、制冷机加装热回收装置,所获得的热能极为廉价,与其他供热方式相比应优先采用。
现行行业标准《城镇供热管网设计规范》CJJ 34对采用城市集中热源的供热管网及换热站等供热工程设计作出了详细规定。
8.1.8 在冷热水系统中,闭式一次泵系统管路比较简单,不仅初投资少,输送能耗也低,推荐使用。
当系统较大、阻力较高,且各环路特性相差较大或压力损失相差悬殊、差额大于50kPa时,若按某一个最不利环路配置循环泵,会造成其他管路需要通过旁通、节流等方式消耗能量,利用率较低,能耗较高。若采用二次泵系统,二次泵流量与扬程可以根据不同负荷特性环路分别配置,变频调控负荷侧流量,节能效果明显。
加大供回水设计温差,输送系统减少的能耗大于由此导致的冷水机组设备传热效率下降所增加的能耗,对于整个空调系统具有一定的效益;在制冷量不变的情况下,可以减少冷冻水输送管径,节省厂房空间。由于加大冷冻水供回水温差,相应的设备运行参数也会发生变化,因此,应进行经济技术比较后确定。
采用高位膨胀水箱定压,具有安全、可靠、消耗电力相对较少,初投资低等优点,推荐优先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