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用词说】明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
2 —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