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4 电【气,节,。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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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1 印制电路!板工厂?中功率?不小于50》kW的?用电装置宜单独配】置电:流表、有功电—能表:等,计量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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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2 —电气系统设计应【采用效?率,高、能?耗低、性能先—。进,的电气产品》不得采用淘汰—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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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3, 照明灯具镇流器!的选:择,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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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4 采用电【感镇流?器,的气:体放电灯宜在线路】或灯具内设置电容】补偿功率因数不应】。低于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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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5 !厂区道路照明的路灯!。宜采用光电和时间控!制,并宜采用《节能灯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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