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 气体供应
8.2.1 印制电路板工厂的气体站应根据工艺需求、输送能耗、水电配套、空气环境及噪声、振动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等因素合理确定位置,可与冷冻站合并布置。
8.2.2 印制电路板生产工艺有明确要求时,压缩空气品质应按工艺条件设计;生产工艺无明确要求时,压缩空气品质宜符合表8.2.2的要求。
表8.2.2 压缩空气品质表
8.2.3 空气压缩机宜选用微油螺杆空压机或离心式空压机。
8.2.4 空压机的形式、台数、压力及后处理系统应根据生产工艺用气要求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宜选用2台~5台,型号不宜超过两种,并应设置备用机组。
8.2.5 采用冷冻干燥后处理压缩空气系统时,系统管道低点宜设置可排放管道内积存油、水的装置。
8.2.6 压缩空气在用气建筑物入口处应设置切断阀门、压力表和流量计。
8.2.7 压缩空气管道宜采用热镀锌碳钢管或不锈钢管,阀门宜采用球阀。
8.2.8 印制电路板工厂压缩空气系统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GB 50029的有关规定。